至于别的地方嘛。
好像就没有什么特别需要主角消耗体力的环节了。
这一晚,在安静空荡的县衙里,宁王崔恕不知用何办法,变出了满满一盆鲜肉。
十三将这盆肉拿给徐县丞的时候,手臂上还在滴血。
不要误会。
十三最后其实并没有跟着崔恕一起割肉。
因为崔恕绝不允许。
只是,在带着肉离开之后,十三依旧不甘心的数着崔恕方才割肉的次数,在自己胳膊上划出了几十道血痕。
紧接着,县衙之上,徐县丞大喜过望,甚至连询问这些肉的来历都忘了,立刻传唤来手下县吏,让他们纷纷到城中去召集灾民,准备吃肉。
不一会儿,一口大锅就在县衙的大门口竖了起来。
我看着崔恕的肉被哗啦啦丢进锅里煮沸,滚滚白汽冒出,馋得那些前胸贴后背的灾民们直咽口水。
很快,他们每人就都分到了一块肉,面无五官的表情上写满了幸福。
对。
这句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此时此刻,这些龙套们的脸上是真的写着“幸福”两个大字。
左半边脸写“幸”,右半边脸写“福”。
我之前其实觉得,吃人肉是一件特别恶心的事情。
因为看过一些题材很是新颖的话本,说有人患上一种奇症,化为僵尸,要吃活人血肉,此人咬了谁谁就会被它同化,接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所有人都变成吃人血肉的怪物。
只是没想到,时至今日,我竟然会有幸见到一次真正的人吃人。
但这并不是恐怖故事。
而是一个活人对于不公平剧情的拼死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