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舔舔嘴唇扯了个谎:“……我和我朋友出海玩,不小心落了水,他们没发现我。”
“哎呦怎么可以这么粗心呢,这都什么朋友啊。”
“去。”女人推了他一下,示意男人别口无遮拦地乱说。
“那你朋友有电话吗,我帮你联系他们。”她提议,“我们住在十区,要不让你朋友到十区码头来接你?”
十区。
絮林心中一动,道:“不用了,那里离我的家很近,我可以自己回去。”
“你家住哪里啊?”
“十三区。”
这对夫妻俱是一惊:“十三区,那不是……”
絮林一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笑着承认:“是,是贫民窟。”
四个小时后,絮林站在船头,远远看到了十区的码头。
岸边停泊着不少渔船,渔民们在船上卸货,抽烟,嬉笑怒骂,岸上土黄色的小狗成群蹦跶,这种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的日子,是絮林想念了许久许久的美梦。
快要到家的喜悦让他连身上的痛都忘得一干二净。
他问身后的女人:“请问有钳子吗?”
“有。”正蹲在地上理网的女人闻言,起身从工具箱里翻出一个铁钳递给他,问,“你要这个干什么?”
絮林卷起裤腿,他的左脚踝上,戴着一个金制的脚镯,脚镯严丝合缝地贴着他的脚踝骨,是不用外力完全取不下来的东西。
好在他这阵子瘦了很多,镯子松了些,有了缝隙,絮林将钳子从缝隙中伸进去,一使力,镯子咔哒断开。
他把镯子递给女人。
“我身上也没什么能感谢你们的东西,这个给你吧,熔了也能换不少钱,算是我的谢礼。”
其实给絮林换衣服的时候女人就看到了这个脚镯,做工精细,重量很足,内圈还镶了十几颗暗红色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她当时还以为絮林是某个富家公子哥落难,因此在听到絮林说他是十三区的居民时,才那么的不敢置信。
女人连忙推辞:“不不,这怎么能行,这太贵重了!”
“你拿着吧,就当我买了这件衣服。”絮林扯了扯身上的老头衫。
女人面露窘色:“这都是旧衣服了,不值钱的。”
“那……给我五十块钱吧。”
“五十……五十块钱?”
“嗯,就当我卖给你们。”絮林笑得两眼弯弯,道,“五十,正好是我回家的路费。”
船靠岸后,絮林就迫不及待跳下船,奔向十区的码头售票处。
跑出去没多远,女人急匆匆喊他:“哎小伙子你的衣服!”
她手上捧着那套洗干净的侍应生衣服要来追他,絮林远远地喊:“我不要了,麻烦你帮我扔了吧!”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女人愣愣的,不知道把手上这件衣服如何是好。她并不认识邮轮服务生的工作服,摸着是好料子,只知道很贵,这么随意地叫她丢了,一时间还有些肉疼。
她返回船舱找男人拿主意,男人正对着光照着手上那只断了个口的金镯。
女人很不安:“老公,把这东西收下真没关系吗?”
“没事,坏了的东西能值几个钱,况且那小子是十三区的,十三区都是穷人,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大概是某种仿制品吧,不收那小伙子也犯倔,收了就收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