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晚的聊天之后,”蜘蛛侠对他说,“我不会相信它们的。”
“我很高兴你相信了我。”埃利奥转过头。他背对着蜘蛛侠,挥了挥手,“回见,蜘蛛侠。记得去玩刺客信条。”
刺客站在四百英尺的高空,望着灿若金霞的纽约。像一只即将起飞的鹰伸展翅膀那样,他从容地张开了手臂。蜘蛛侠还是没忍住从坐着的平台上跳了起来,但当他赶过去的时候,夜风已经温柔地裹住了刺客。
它曾如何轻柔地梳理过鹰的羽毛,今夜也如何轻柔地流淌过刺客的身体。
一河之隔,怀抱着书板的自由女神像见证了这一切。
但刺客所不知道的是,除了蜘蛛侠和她之外,还有其他主体注意到了这一场景。
纽约莱克星顿大道160号,一个曾属于杜鲁学院,但已遭废弃的图书馆。不知怎么的,没有任何政府机构想得起来收拾它。
“里瑟先生?”一个戴着圆框眼镜,看起来像知识分子的中年男人说,“我们得到了一串新的社保号码。”
他脚边趴着的一只马林诺斯犬先警觉地竖起了耳朵。
“而且这一次,号码不太寻常——不,不是现在,小熊——它属于一个在布鲁德海文上大学的哥谭人,”他说着话,一边轻轻推开撒着娇蹭过来的马林诺斯犬,一边从机器里拿出打印的相片,一跛一跛地走到玻璃板前,把它贴了上去,“本该于今年夏天毕业,但遗憾的是,在那之前,他就被布鲁德海文通缉了。”
“哥谭和布鲁德海文?我一点也不意外。真正让人感到意外的,是他能从那里正常毕业。”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背后的里瑟轻声说,“所以他的名字是什么,芬奇?”
“埃利奥,”芬奇说,“他的名字是埃利奥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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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芬奇≈里瑟,出自美剧《疑犯追踪》,它也被简称为poi。没看过不要紧,我写的也不是原作的案子(?
埃利奥史密斯,哥谭人,年二十二。
今年三月
,“不仅如此,芬奇。”里瑟说,“他不只是一个平常的在逃通缉犯。如果你见过一个,你就会发现他们在人群中有多显眼。”
“哦,我最好还是不要在这个话题上发表意见,”芬奇说,“毕竟你是我唯一见过的通缉犯,里瑟先生。”
“…你会发现他们被称为‘在逃’是有原因的,”里瑟放下手里的报纸,在老板莫名其妙的眼神中重新走进人流,“他们会看起来紧张不安,疑神疑鬼,每走几步路就猛地回头,看身后有没有尾随的警探。”
芬奇注视着监控,“但我们的这位埃利奥没有那么做。”
“他何止是没有那么做。”里瑟说,“他表现得完全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
“他本来应该是的。”
“但他现在不是了。”里瑟说,“他已经适应了这种在逃的生活,并且把它当成了一份工作。他是一位职业杀手,芬奇,我看得出来。他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危险。”
而在他们口中的这个“危险”的埃利奥,正一无所知地啃着他的曲奇奶油冰激凌,走在时代广场高大绚丽的led广告牌下。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