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马不好走,极容阮被灌木里隐藏的尖刺划伤,好在戟雷是能照顾自己的好马,朝鲁把它解开,任它去吃草撒野。
死鹿会吸引来凶残的肉食兽,所以他在处理死鹿的时候选择割下鹿前腿上油脂丰富的肉,扛在肩膀上带走。
阮玉轻手轻脚跟在朝鲁身后走了几百米崎岖的山路,脚底早已酸软不堪,一个不小心被突兀的石块崴到了脚。
将要跌倒之际,她被一个坚实的臂弯扯住了胳膊。
“抓紧我,前面就到了。”
男人单手扛着沉重的鹿腿,另一只手牵住阮玉,不容拒绝地将手指挤入她的指缝,以一个十指相扣的方式。
京城来的小郡主哪里做过这种出格的事情?
阮玉吓得瞪大了一双圆眼,她是绝对不能和除了未来夫君以外的男人牵手的!
像被岩浆烫到一样,她用尽全身力气把朝鲁烙铁一般钳着她的手甩开,结果没过两秒,朝鲁复又把她的手攥紧掌心,这下子任她怎么挣,都无法分开了。
朝鲁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山路难走,滚下去磕石头上会没命,不想死就抓紧我。”
阮玉手上发汗,丝丝缕缕的痒意攀上心头,她从小被教导要端庄识礼,可是几个时辰前策马狂奔的时候,男人在她耳边说草原上长大的人生而热烈,爱憎分明,没有那么多礼教束缚,男女可以是很亲近的朋友,诉说苦恼哀愁,喜悦幸福。
也许匈奴人的生活里,牵手只是很正常的事情呢?
她认了。
虽然垮着脸,但还是仔仔细细给朝鲁换了药,动作轻柔。
朝鲁白着脸笑了:“看,我就说,真是他的问题。”
阮玉:“……以后都得我给你换药,对吗?”
朝鲁的耳朵都垂了下来:“如果你愿意,我很高兴,你不愿意,我痛一点也能忍,都看你。”
阮玉:“……”
第104章104
朝鲁暂时便在陈王府住下了,外面察哈部落的人听说大汗伤了,也焦急不已,提出想去陈王府探望。
哈斯阻拦了他们:“我看是不必,也没什么好探望的,大汗现在指不定心里美着呢。”
众人都先愣了一下,而后才反应过来哈斯的意思。
“可……大汗毕竟伤了,我们不去好像也有点不像话,要不然,派两个代表?”
“这主意好,那杨充你去,持节使也一道。”
“行!那我们现在就去准备准备,先往陈王府递个帖子!”
阮玉收到帖子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昨天折腾了一日,朝鲁直到晚上才彻底睡下,阮玉一早就醒来了,但是没去隔壁厢房。
不知不觉中,骏马已经停了下来,低头啃食附近柔软多汁的青草。
男人翻身下马,向她伸出一只手道:“你是来我们这儿买卖的商人吗?”
捕捉到阮玉瑟缩的胳膊下想挡但没有挡住的武器,他绽开一个友善的笑容,“这种匕首划不开匈奴勇士的皮肤,柔嫩的姑娘反而需要小心弄伤自己。”
阮玉诧异扭头,这才真正看清他的样貌,男人身形壮硕,身上穿着一件半袖轻裘,孔武有力的肩膀肌肉在举起的动作下显得格外明显,一条绣着展翅欲飞雄鹰图案的褐色布圈挂在肩膀上,加厚了本就雄壮的肩头。
他一头微卷的黑发纷披着,颊边两根穿着红玛瑙珠的小辫编得一丝不苟,没有蓄厚厚的络腮胡,下巴只有一层发青的胡茬,脸部轮廓与中原人并无不同,唯有更加高挺的鼻梁,更加深邃的眼窝昭示着他和中原人的区别,眉下是一双深灰色的瞳孔,在望向她的时候眼神柔软又纯净。
阮玉想了想,斟酌着开口,“我并非行商,而是奉大邺皇帝之命前来和亲的公主……车队中的一名婢女,若义士愿送我到服休单于的王庭,必有重谢。”
说完在马上拱手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
“真是秃鹫遇到兔子窝,巧得很,我正要来接你们呢!”
听起来他并无恶意,阮玉收起武器,这才松了一半戒心。
男人托着她的胳膊轻轻搀扶到地上,阮玉顺势借力下马,一时间被他手上粗糙又繁多的老茧划得胳膊生疼,于是不着痕迹地揉了揉自己娇嫩的皮肤,套近乎般问道:“你是胡人还是中原人,是服休单于派你来的吗?”
对面的人松开的手微颤,目光在她胳膊上停留片刻,“我的阿妈是须蒙氏人,阿爸是一个中原人,大单于派我来迎接和亲的车队,并护送到单于庭,没想到让尊贵的公主遇上了流窜的毛古鹿,都是我的错处。”
果然不是纯粹的邺国人,但在这异国他乡能遇到一个能和自己交流的人已经足够幸运了,阮玉点点头,猜测他说的毛古鹿应该是贼寇的意思。
她又追问:“马车要如何找回?那些都是陛下赏赐给匈奴的礼品,如果丢失了,我怕有害于两国邦交。”
阮玉此话一出,却见对面的男人不复之前的柔和,他灰色的眸子危险的眯起,像是要吃了自己一样,凶嗜万分地反问:“你命都快没了,还想两国的邦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