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兴元年夏四月,鄜城屠各董羗、杏城卢水郝奴、河东蜀薛榆、氐帅苻兴,各率其种内附。
[天兴]二年八月,西河胡帅护诺干、丁零帅翟同、蜀帅韩砻,并相率内附。
同书叁太宗纪云:
[永兴]三年夏四月戊寅,河东蜀民黄思、郭综等率营部七百余家内属。
[永兴]五年夏四月,河东民薛相率部内属。
[泰常]三年正月,河东胡、蜀五千余家相率内属。
寅恪案,综合上列诸条,得一结论,即蜀为一民族之名,与胡氐丁零等同。此可与魏伯起之言相印证也。又在文义上天兴元年条「蜀薛」下及永兴五年条「河东」下似俱有脱文,以不能得善本校勘,姑识所疑于此。
又北史叁陆薛辩传附聪传云:
[河东汾阴人。]又除羽林监。[魏孝文]帝曾与朝臣论海内姓地人物,戏谓聪曰:世人谓卿诸薛是蜀人,定是蜀人不?聪对曰:臣远祖广德,世仕汉朝,时人呼为汉。臣九世祖永,随刘备入蜀,时人呼为蜀。臣今事陛下,是虏,非蜀也。帝抚掌笑曰:卿幸可自明非蜀,何乃遂复苦朕?聪因投戟而出。帝曰:薛监醉耳!其见知如此。
资治通鉴壹肆拾齐建武三年魏主雅重门族条述蜀薛事,不取北史,而采元行冲后魏国典,其文云:
众议以薛氏为河东茂族。[魏孝文]帝曰:薛氏蜀也,岂可入郡姓?直阁薛宗起执戟在殿下,出次对曰:臣之先人汉末仕蜀,二世复归河东,今六世相袭,非蜀人也。伏以陛下黄帝之胤,受封北土,岂可亦谓之胡邪?今不预郡姓,何以生为?乃碎戟于地。帝徐曰:然则朕甲卿乙乎?乃入郡姓。仍曰:卿非宗起,乃起宗也。
寅恪案,蜀薛之自以为薛广德后裔,疑与拓跋魏之自称源出黄帝,同为可笑之附托,固不足深论。即为蜀汉薛永之子孙一事,恐亦有问题(参考新唐书柒叁下宰相世系表薛氏条)。总之,当时世人皆知二族之实为蜀,为鲜卑,而非华夏高门,则无可解免也。然拓跋之部遂生孝文帝,蜀薛之族亦产道衡,俱为北朝汉化之代表人物。圣人「有教无类」之言,岂不信哉!
复次,北朝史中尚有纪载蜀民族之事,可与上列诸条参证者,兹并录于下:
通鉴壹伍壹梁武帝普通七年六月条(参魏书贰伍长孙道生传附稚传、北史贰贰长孙道生附承叶传)云:
魏绛蜀陈双炽聚众反,自号始建王。魏以假镇西将军长孙稚为讨蜀都督。
胡注云:
蜀人徙居绛郡者,谓之绛蜀。
又北史肆伍李苗传(今魏书柒壹李苗传本阙,即取北史所补)云:
孝昌中,兼尚书左丞,为西北道行台,与大都督宗正珍孙讨汾、绛蜀贼,平之。
同书叁捌裴延俊传附庆孙传(参魏书陆玖裴延俊传附庆孙传)云:
于是贼复鸠集,北连[刘]蠡升,南通绛蜀,凶徒转盛。
同书伍拾费穆传(参魏书肆肆费穆传)云:
孝昌中,以都督讨平二绛。(寅恪案,「二绛」之义见下引魏书尔朱荣传。)
同书陆拾李弼传(参周书壹伍李弼传)云:
初为别将,从尔朱天光西讨,破赤水蜀。
同书同卷侯莫陈崇传(参周书壹陆侯莫陈崇传)云:
从(贺拔)岳入关,破赤水蜀。
魏书柒肆尔朱荣传云:
两绛狂蜀渐已稽颡。
蛮
蛮为南方非汉族之通称,今传世魏书壹佰壹蛮等传卷末附宋人校语云:
魏收书列传第八十九亡,史臣论盖略北史。
是传论出于北史,固无疑义。及详绎蛮传之文,复与北史不尽符同,殆采自高峻小史之类。若果如是,则此卷蛮传亦源出魏收本书,似可据以推定伯起所谓江东领域内之蛮族,究何所指也。今魏书壹佰壹蛮传略云:
蛮之种类,盖槃瓠之后,其来自久。习俗叛服,前史具之。在江淮之间,依托险阻,部落滋蔓,布于数州。东连寿春,西通上洛,北接汝颍,往往有焉。其于魏氏之时,不甚为患,至晋之末,稍以繁昌,渐为寇暴矣。自刘、石乱后,诸蛮无所忌惮,故其族类,渐得北迁,陆浑以南,满于山谷。宛洛萧条,略为丘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