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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的哲学概念1(第1页)

革命的哲学概念[1]

20世纪不仅是伟大的科技进步使人类迈入最终幸福(否则便是最终毁灭)门槛的世纪,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革命的世纪。

成功的和失败的革命,革命的和反革命的潮流与运动、行动与意向、思想和感情,渗透到了全世界人民的一切社会生活和私人生活之中,以至这种现象再也不可能被忽枧了。某些人主张,我们“已经生活在世界革命之中了”。这似乎有点言过其实,但以各种方式直面革命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对革命采取一种态度也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我们决定赞成还是反对革命以前,我们首先必须躬身自问:革命是(或可能是)什么?在当代社会科学和报刊文章中,许多不同的革命概念到处传播,这些概念如此之多,以至本文不可能全部列举和分析。如果我能成功地阐明和论证我自己的革命概念,也就足矣。

我讨论“我自己的概念”并不是为了声称我自是一个新的革命概念的发明者,而只是表明我对卡尔·马克思的革命概念的理解。如果我宣布我澄清了我自己的革命概念,这并非是在掩盖或否定其起源,而只是要使讨论转向这样一个问题,即对马克思的这种理解是否正确,并通过它指向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即这种解释是如何对待革命自身的。

革命的概念来源于马克思,在此我想澄清和证明的是,我已经多次概括和证明了这一点,尤其是在我的论文《哲学和革命》[2]以及《人道主义和革命》[3]之中。在前一篇文章中,革命的概念是以问题的形式间接地提出的;而在后一篇文章中,则是以论题的形式直接地提出的。在第一种情况中,革命的概念是在它必然地提出关于革命和哲学之间关系的一系列问题的程度上被考察的;在第二种情况中,革命的概念是在它必然地发展一种关于革命和人道主义之间关系的决定性观点的程度上被考察的。但这两篇文章所提出的革命概念都没有得到明确的论证,本文的任务就是要证明这一概念。

为了澄清这一概念,我将首先简要地概括一下我(已经表述过的)关于革命的实质和“革命”概念的本质的观点;我认为这些观点可以主要地概括为以下十个基本原则:

(1)“革命”这个术语不仅仅是用暴力废黜或取消当权者个人或群体的别名。如果权力转变发生在一个社会阶级内部,它更多地与谈论“暴动”和“废黜”有关。

(2)把革命看做权力从一个社会阶级向另一个社会阶级的转变当然更为合适,然而,并非权力从一个阶级向另一个阶级的每一次转变都是革命。革命权力从进步阶级转向复辟阶级,最好称之为“反革命”。

(3)把革命归结为权力从复辟阶级向先进阶级的过渡是不恰当的。进步阶级对权力的征服,如果不是用来改造社会制度,便很难称之为“革命”。

(4)只有权力向进行阶级的转变伴随着一种新的、更高的社会制度之“结构”才能被正确地称为“革命”。然而,一种较低的社会制度为一种较高的社会制度所取代,并非总是通过革命来实现的;革命是一种在质上不同的社会的建立。

(5)“质的区别”会有“不同的程度”。因此,并非所有革命都是同等“深刻的”,它们也不都是同等“革命的”。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是最深刻、最完整意义上的革命,它不是用一种更先进的剥削形式代替另一种剥削形式,而是废除一切剥削。

(6)废除一切剥削形式的社会根本变革不可能只是通过社会结构的改造而实现。没有人的变革,社会结构的改造是不可能的,社会的改造和新人的创造只有作为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才有可能。因此,仅仅由于这个统一过程的一个方面而保留“革命”之名是不恰当的。“革命”应该作为人和社会两者的根本改造的概念来使用。完整意义上的革命即社会主义革命,应该通过创造真正的人类社会和人道的人来废除自我异化。

(7)革命不仅是一种人的变革,而且也是一种“宇宙”的变革,即创造一种根本不同的存在“模式”[4],这种自由的、创造性的存在不同于任何一种非人道的、反人道的或尚未完全人道化的存在。

(8)革命不仅是一种存在形式向另一种更高的存在形式的过渡,不仅是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断裂和飞跃,而且是最高的存在形式,即在其完整性上的存在本身。革命是创造性最发达的形式,是自由最真实的形式,是一个开辟了多种可能性的领域,是一个全新的王国。它是存在的真正“本质”,是其本质的存在。

(9)如果革命不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而是存在本身,它就不可能通过任何“社会科学”而得到充分的思考。只有革命和那种作为对革命的一种思考的哲学,才能(而且必须)思考作为革命的存在(或作为存在的革命)。

(10)只有革命的哲学概念才能恰当地思考革命,而且只有在这一条件下,这一概念才既非纯哲学的,也非纯粹的概念。哲学只有废除自身,从对革命的思考上升到作为革命的思想,才能介入和思考革命。

这种经过概括的革命观已经受到一些反驳。我们在此不可能全面讨论这些异议;因此,我们只涉及一些最重要的异议——只涉及那些旨在其核心并似乎想要驳倒它的异议上。这些异议主要有:

(1)试图找到一种真正的革命概念在原则上是不可能的。概念不能被划分为真概念和假概念,而只能根据一定的既定观点划分为适当的概念和不适当的概念。

(2)出于概念可能有好和不好之分,因此革命的概念便被认为是不好的:(a)因为它代表了一种社会学的无目的扩张,并使之转变为一种哲学概念,而且不仅是转变为一种社会哲学或哲学人类学的概念,甚至是转变为一种宇宙论和本体论(它们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的概念;(b)因为这种概念之无力和神秘的扩张背离了革命活动(即反动的)。

(3)由于这种革命概念的不当扩张,我们对待哲学的态度也是不公正的,因为我们将一个不属于它自身的主题强加给它。这种无视人和世界之广泛问题的哲学远非就是迄今的或它可能是的哲学。

我们所提到的这三种异议似乎是十分有力的,我们试图揭示其现实力量。

与第一种异议相联系,我们必须立即强调,我们主要感兴趣的不是革命的概念,而是革命本身。澄清概念固然非常重要,但我们感兴趣的不是纯粹的概念分析,而是对革命的思考。在这种思考中,我们不仅要澄清革命的“现象”,而且要构造这种现象。对第一种异议的这种答复在此是作为一种未经证明的论断提出的。我们所以有意这样做是因为,我们相信,只有给出对第二种异议的恰当答复,才能对第一种异议的这种答复提供一种证明。

第二种异议认为,上述革命概念来源于一种站不住脚的理论观点和一种反动的实践观点,其理论上的荒谬性在于其言过其实的扩张性,而且这种十分无谓的扩张性还代表着其反动性的理由。

对这种异议的适当答复只能存在于对上述十个论点的辩护中,其中,正如大家已经看到的,我试图通过一系列成功的、使其逐步扩大和深化的步骤来澄清革命的概念。从作为“暴动”的革命概念,经由作为权力从一个阶级向另一个阶级转变的革命概念,达到了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的结构的革命概念;由此再通过作为一种人的变革的革命概念,达到了作为存在之本质的革命概念。

这是一条正确的途径还是一条错误的途径呢?我们能逐步澄清、证明和捍卫这一路线吗?

我们的出发点是暴力夺取政权,即用暴力废黜和取代当权者个人或群体的革命观。那种常常出现在日常的前哲学意识和前科学意识中(有时也出现在“科学”中)的革命概念,并非完全没有得到证明。也不难看到社会生活中的权力之争和权力转变。某些权力是通过和平的方式获得的,其中有些又是通过更为暴力的形式获得的,这也是在前科学水平上已经注意到了的一种区别。这种无视新旧权力特征的暴力夺取政权的革命概念,对那种不想进一步超越表面现象的日常意见来说,是非常方便的。

在一种不假思考的眼光看来,政治斗争就是那些关心政治的个人和政治团体(政党)在不同的政治目标和纲领基础的斗争——仅此而已。进一步的认识在于,在政治团体与政治行动以外或背后,存在着一些根基更深的群体,如社会阶级和阶层,阶级社会中不断进行着的权力之争常常具有一种阶级的特征。这种观点开创了(而且并未远离其目的)我们可以称之为教条的或庸俗的马克思主义,即那种流传最广,但却离马克思最远的马克思主义。

撇开对庸俗马克思主义者的一切批判性保留,我们必须公正地对待他们。他们仍然发现了某些东西,他们的洞见并没有局限于语词的运用上。当庸俗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革命不是权力的每一次转变,而只是从一个阶级转向另一个阶级时,他们主要感兴趣的并不是固定一个语词的用法,或给一个概念下定义。相反,他们想要表述的是这样一种洞见,即我们应该区分两种根本不同的权力转变:一种是在同一基本阶级中权力从一些人手中转向另一些人手中;另一种是权力从一个阶级转向另一个阶级。

庸俗马克思主义者们也知道,不同的社会阶级不仅在实际上是不同的(和对立的),而且从世界历史过程的观点看,它们可以被划分为进步的和倒退的。这正是他们正确地坚持严格区分革命(即权力从复辟阶级向进步阶级的转换)和反革命(即权力从进步阶级向复辟阶级的转换)的原因。当然,在我们不使用可能有助于掩盖事态真相的术语的条件下,革命和反革命之间的这种客观的区别,在术语学上也可能以某种其他方式被固定。

庸俗马克思主义者十分清楚地了解,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应该从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待社会变革,而且革命不是一种暴动。然而,它也经常忘记这一点,以致不能从一种阶级的观点出发来研究这一过程并把革命当做夺取政权。革命夺取政权和所谓“革命以后的发展”被严格地区分开了。作为一种短期行为的革命和作为一个长期过程的革命以后的发展被当成了两个彼此独立的事情,而且人们认为,革命的特征并不依赖于随之而来的革命以后的发展的本质。

这种观点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权力转变是否真的意味着权力转移到进步阶级手中,既不能在新统治者之空洞的声明和承诺的基础上确立,也不能通过对其个体的社会根源的空泛研究来确立。新的当权者是否真的代表了进步阶级,首先可以从他们使用其权力的方式中看出。如果新权贵将权力用于维护已经存在的社会制度、尊重旧的统治阶级的利益,那么它就不是一种权力的根本变革,因而不是革命。只有当新统治者将其权力用于一种根本的变革,用于建立一种新的、符合进步阶级利益的社会秩序时,我们才能正确地讨论革命。

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后来的列宁一再坚持,我们只有在社会制度根本变革的情况下才能讨论革命,仅仅夺取政权并不就是革命,至多只是革命的一个阶段。然而,在斯大林主义之最后的、最庸俗的阶段,革命被归结为权力的征服(在这一阶段上,斯大林的实践活动成了一种扼杀在权力征服以后作为革命而出现的一切事物的尝试)。斯大林逝世以后,某些人十分自满地发现,将革命归结为夺取政权是不恰当的。例如,E。费舍尔对这种相当简单的观点——即革命应该以“一个过程、一个时代”为特征,而不应以“一种行动”、“一种政治革命”、“一种反抗已经忍无可忍的统治的暴力起义”为特征——一直抱有强烈的热情。

然而,这种我们不想辩驳的观点并不是一种真正伟大的思想业绩。斯大林也曾知道,夺取政权只是革命发展中的一个时刻或阶段。在解释列宁的观点时,他坚持认为,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在阶段上、在任务上、在政权转变的发生上,是根本不同的。[5]因此,当我们以夺取政权作为评判革命的标准时,我们仍很接近于斯大林。这里,我们只是在理论上捍卫“较好的”斯大林,而不是“较坏的”斯大林。

只有当我们详细阐述了社会主义革命同所有其他革命在原则上的区别,并坚持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是一种最深刻、最完整意义上的革命时,才开始摆脱斯大林的道路。由于我们强调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和所有其他革命之间质的区别,因此与斯大林主义的冲突并不会发生。当我们认为这种质的区别在于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是最完整意义上的革命时,争论才开始。

这个论点乍一看似乎是矛盾的。如果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那么所有其他的革命便只能是“假革命”;如果这样的话,那么“社会主义”与“革命”的结合就成为多余了。因此,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非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区别的问题就完全消失了。

然而,上述论点不仅在逻辑上是矛盾的,而且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甚至是反动的。以往的伟大革命动摇并改造了当时的世界,为后代留下了持久的印迹。与一场几乎尚未开始的革命相比,抹杀其重要性,不正是以一种虚无主义的方式否定人类以往的伟大运动吗(因而也是在未来阻碍这些运动)?

由于这一问题,我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不触及思维和存在之根本的潜在可能问题,就不可能成功地讨论革命的本质问题。

如果存在着一种固定不变的革命本质的话,如果这种本质可以通过一种严格的一般概念(这一概念能概括一切革命的共性,并对一切特殊形式的革命保持中立)把握的话,那么根据那种并非一切革命都同样是革命的、只有未来的社会主义革命才是完整意义上的革命的观点,我们的观点当然是一种谬误。换言之,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完成了的、不可能产生任何新东西的、由等级秩序的固定本质构成的世界中,我们的革命观就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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