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参见[德]黑格尔:《历史哲学》,57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法哲学原理》,356—35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8][德]黑格尔:《历史哲学》,66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
[9]同上书,59页。
[10]同上书,26、38页;《法哲学原理》,351—35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11]参见[德]黑格尔:《历史哲学》,38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5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德]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111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
[15][德]黑格尔:《逻辑学》下卷,2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16]参见[德]黑格尔:《小逻辑》,300—30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7]参见[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287—29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小逻辑》,142—14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8]参见[德]黑格尔:《小逻辑》,93、10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9]同上书,295、43、34页。
[20][德]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71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
[21]参见[德]卡尔·洛维特:《从黑格尔到尼采》,183—18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22]参见吴晓明:《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学者卷(上)》,43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4]同上书,79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01—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6]参见[德]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89、94、7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04页注(5a),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1页注1、1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1]同上书,81页、133页注1。
[32]同上书,344页。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28—2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24—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36]《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德文本全文发表于1932年,俄文本全文发表于1933年。
[37]马克思评价费尔巴哈时说:“正是在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结构的必要性和条件的地方,他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9—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9]同上书,71—72页。
[4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