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思想前提的自我批判
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根源于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反思。“批判”与“反思”是密不可分的。
反思,就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这表现了人类思维的特殊维度,也表现了人类思维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反思的思维是以关于世界的思想为对象,而不是直接地以世界本身为对象。而在对思想的反思中,则又构成了对思想的前提批判。只有在对思想的前提批判的意义上,才构成真正的哲学思维活动,才显示出真正的辩证法的批判本性。“反思”,是思维对存在的一种特殊关系。思维对存在的“反思”关系,从根本上说,就是思维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对象)来思考。思维对存在的这种“反思”关系,构成了人类思想的哲学维度。
思维对存在的反思关系,是同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密切相关的。面向生活进行哲学思考,我们就会发现,思维与存在之间具有无限丰富的矛盾关系,这些矛盾关系,是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的共同对象而存在的。人类以常识、神话、宗教、艺术、伦理和科学等各种方式把握世界,从而构成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经验的、幻想的、直觉的、体悟的、审美的、逻辑的等无限丰富的矛盾关系,并以这些矛盾关系作为自己的对象。同时,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正因为人类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如常识、神话、宗教、艺术、伦理和科学)去构成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关系,人类才得以形成关于思维与存在之间的无限丰富的矛盾关系的自我意识。这表明: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关系本身,并不就是(并不只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的“基本问题”,都可以说是“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关系);只有在思维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当作“问题”进行“反思”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才成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正是思维对“存在”(这里的“存在”是指“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这种特殊关系,构成了人类思想的哲学维度——哲学的“反思”维度。
这里,我们必须首先强调地指出的是,思维与存在之间虽然具有无限丰富的矛盾关系,但是,从人类思想的“维度”上看,“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却可以归结为两个最基本的“维度”:一是构成思想的维度,也就是思维以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为中介而实现的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维度;二是反思思想的维度,也就是思想以自身为中介实现的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而予以“反思”的维度。这就需要我们从“构成思想”与“反思思想”这两个思想维度的比较中,去理解哲学的“反思”和辩证法的“批判”。
“构成思想”与“反思思想”,是人类思想的两个最基本的维度。“反思思想”是人类思想的哲学维度,“构成思想”则是人类全部认识活动的思想维度。下面,我们分别解释这两个“维度”。
所谓“构成思想”,就是以某种具体的方式(如常识的、神话的、宗教的、艺术的、伦理的和科学的方式),去形成某种认知的、价值的、审美的关于存在的思想,并把这种思想作为某种目的性要求,以实践活动的方式获得某种形式的现实性。这就是“构成思想”的维度所形成的“思维和存在”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的统一。这种统一的产物,就是“属人的世界”,即人的“经验世界”、“神话世界”、“宗教世界”、“伦理世界”、“艺术世界”和“科学世界”,也就是人的“生活世界”。
所谓“反思思想”,则是以人类把握世界的诸种方式(如常识、神话、宗教、艺术、伦理和科学)及其全部成果(知识形态的常识、神话、宗教、艺术、伦理和科学)作为“反思”的对象,去追问“思维和存在”统一的根据,去考察断定“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标准,去揭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更深层次的矛盾,从而实现人类思想在逻辑层次上的跃迁。
对比“构成思想”与“反思思想”这两个维度,我们会看到:“构成思想”是以“世界”(神话的世界、常识的世界、宗教的世界、艺术的世界、伦理的世界和科学的世界)为对象,历史地(发展地)构筑“属人的世界”;“反思思想”则是以“思想”(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所形成的认识成果)为对象,揭露这些“思想”的内在矛盾,以及这些“思想”之间的矛盾,从而为人类思想敞开自我批判的空间,推动人类思想的变革,并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这表明,人类的“反思思想”的思维活动在本质上(本性上)是批判的。
在人类把握世界的常识的、宗教的、艺术的、伦理的、科学的和哲学的全部基本方式当中,哲学具有其特殊的价值与功能。哲学的这种特殊的价值与功能,就在于它是这种人类思想的特殊的思想维度——反思的思想维度——的理论表达。
人类思想的反思维度,在人类的理论思维的发展过程中,构成了反思的思维方式,这就是哲学的思维方式。对此,黑格尔曾经提出,“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所以哲学思维无论与一般思维如何相同,无论本质上与一般思维同是一个思维,但总是与活动于人类一切行为里的思维,与使人类的一切活动具有人性的思维有了区别”[5]。黑格尔还具体地指出,这种哲学思维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6]。黑格尔把这种哲学的反思的思维称作“思辨的思维”,也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
对于这种“思辨的思维”即“辩证思维”,黑格尔通过“感觉”、“直观”、“想象”、“意志”同“思维”的对比来予以解释。他说:“精神,作为感觉和直观,以感性事物为对象;作为想象,以形象为对象;作为意志,以目的为对象。但就精神相反于或仅是相异于它的这些特定存在形式和它的各个对象而言,复要求它自己的最高的内在性——思维——的满足。而以思维为它的对象。”[7]这就是人类思维的反思活动,即人类思维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因此,我们在这里仍然需要通过对“表象思维”和“形式思维”与黑格尔所说的“思辨思维”的比较,来阐释“反思”的“哲学思维”。
关于这三种思维,黑格尔作过详细的对比和论证。黑格尔说:“表象思维的习惯可以称为一种物质的思维,一种偶然的意识,它完全沉浸在材料里,因而很难从物质里将它自身摆脱出来而同时还能独立存在。与此相反,另一种思维,即形式推理,乃以脱离内容为自由,并以超出内容而骄傲;而在这里,真正值得骄傲的是努力放弃这种自由,不要成为任意调动内容的原则,而把这种自由沉入于内容,让内容按照它自己的本性,即按照它自己的自身而自行运动,并从而考察这种运动。”[8]这就是说:作为“反思”的“哲学思维”,它既不是以经验材料为对象而形成关于经验世界的各种知识的“表象思维”,也不是以思维的形式推理为对象而形成关于思维的结构与规则的知识的“形式推理”,而是以思想的内容为对象而形成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的“辩证思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哲学是“对认识的认识”、“对思想的思想”,也就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的“反思”;辩证法则是在“反思”中所形成的关于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即概念发展的辩证法。
“反思”,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显然,“反思”的对象就是“思想”。对此,我们需要做出具体的解释与论证。
“思想”,是关于思想对象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对象,就不会有“思想”。这正如马克思所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9],“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0]。因此,在关于“反思”的对象的思考中,我们就不能局限于对“反思”与“思想”二者关系的思考,而必须是扩展为对“反思”、“思想”和“思想对象”三者关系的思考。从这三者关系中,我们既会看到“反思”对象的普遍性,又会懂得“反思”对象的特殊性,从而在“反思”对象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中,深化对“反思”的哲学思维的理解。
首先,我们分析“思想”与“思想对象”的关系。在人类的“构成思想”的思想维度中,“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的“存在”就是“思想”的对象。在这种“构成思想”的维度中的“存在”,不仅是指“物质性”的存在,而且是指“精神性”的存在。如果借用英国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的“三个世界”来表述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那么,这里的“存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所谓“物理自然世界”,即客观物质世界;(2)所谓“人的意识世界”,即主观精神世界;(3)所谓“客观知识世界”,即语言文化世界。实际上,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就是构成思想对象的全部的存在,即物理自然世界、主观精神世界和语言文化世界的存在。
“构成思想”的思想维度是形成关于世界的全部“思想”,与此相反,哲学反思的直接对象是“思想”,而不是思想的对象。如果反思的对象仍然是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那么,这仍然是“构成思想”的思想维度,它所形成的也仍然是关于世界的思想。正因为“反思”的对象是“思想”,而不是思想的对象,因此,“反思”才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来思考。就是说,在人类思想的反思维度中,不是具体地实现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统一,从而构成关于“存在”的某种“思想”;恰恰相反,人类思想的反思维度,是揭露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对各种关于“存在”的“思想”进行反省和批判。正因为“思想”的“对象”是构成思想的全部“存在”,“思想”本身是无限丰富、复杂的,所以,反思的对象是无限开阔的,古往今来的各种哲学从未停止对“思想”的“反思”,当代哲学则愈来愈强烈地感受到“反思”的任重道远。
把“反思”同“思想”和“思想对象”联系起来,我们就会发现:当哲学企图坚守自己的固有领地的时候,即哲学直接地把“自然界”、“社会”或“思维”作为自己的对象的时候,它越来越感到自己“无家可归”;当哲学被“驱逐”出它的全部世袭领地之后,它却真正实现了“四海为家”。这就是因为:“思想”,是关于“世界”的思想,人们正是在“思想”中才能达到对“世界”的把握、理解和解释;“反思”,是对“思想”的反思,关于“世界”的全部“思想”都是哲学“反思”的对象。毛泽东同志把哲学解释为“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11],就是把“知识”(思想)作为哲学的直接对象,也就是肯定了哲学对思想的反思。
我们应当看到: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关系既是“无处不在”的(人类把握世界的任何方式都包含着这种矛盾关系),又是“无时不有”的(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在其历史的全部过程中都包含这种矛盾关系);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关系既是“无限扩展”的(人类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发展揭示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更为丰富的矛盾关系),又是“无限深化”的(人类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发展揭示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更深层次的矛盾关系)。因此,哲学“反思”的对象既是“无处不在”和“无时不有”的,又是“无限扩展”和“无限深化”的。作为哲学世界观的辩证法,它的“批判本性”就在于,它以这种“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和“无限扩展”、“无限深化”的“矛盾”为对象,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对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关系的理解,使人们永远葆有“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它的否定的理解”。
在对辩证法的批判本性的理解中,我们还应当看到:以“思想”为对象的“反思”,不仅是反思“被构成的思想”,而且要反思“构成思想的活动”,反思“构成思想的方式”,特别是要反思“构成思想的根据”和“评价思想的标准”。这就是对“思想前提”的批判,或者说对思想的“前提批判”。辩证法的批判本性,集中地表现在它是对“思想前提”的批判或对思想的“前提批判”。对此,我们有必要详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