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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诀别微光熄灭上(第2页)

每说一件事,陈烬的头就低一分,喉结动得厉害,想说“我不是故意的”,想说“我只是不好意思拒绝”,却发现所有解释都像苍白的借口。他确实总这样,把别人的需求放在最前面,总觉得“迁就”能让所有人都满意——迁就母亲的要求,迁就表哥的麻烦,迁就室友的请求,却忘了那个一直站在原地等他的人,已经等得太久了。

晨雾渐渐散了点,阳光透过梧桐叶的缝隙落下来,在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沈明玥看着他攥着发卡、指尖泛白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着,闷得发疼:“陈烬,我不是要你为了我拒绝所有人,我只是想让你偶尔想想,我也在等你。可你好像永远都记不住。”

陈烬张了张嘴,终于没说出话来。他握着那枚磨坏的发卡,冰凉的触感从指尖传到心里,才突然明白,那些他以为“没什么”的迁就,那些他以为“只是小事”的迟到,早就像沙子一样,慢慢填满了沈明玥的期待,最后只剩下空荡荡的失望。风又吹过来,带着梧桐叶的沙沙声,像在替他说不出的愧疚,轻轻叹了口气。第89章分手对话:“我尽力拉你出来,可你总往后退”

周末的梧桐道覆着层浅浅的落叶,风一吹,碎叶就打着旋儿飘下来,落在沈明玥的帆布鞋尖。这里藏着他们太多的回忆:去年雪天陈烬揣在怀里的暖手宝,跨年夜他偷偷放的小烟花,还有他第一次告白时,耳根红得像熟透的柿子。可如今再站在这里,风里没有了暖意,只剩凉丝丝的怅然。

沈明玥从口袋里拿出那枚珍珠发卡——边缘的磨损已经磨出了浅淡的包浆,是她戴了半年多的痕迹。她把发卡轻轻放在陈烬手心,指尖碰到他的指腹,凉得像深秋的露:“陈烬,我们分手吧。”

他的脸瞬间褪成纸色,攥着发卡的手猛地收紧,指节泛出青白的印子,连声音都在发颤:“为什么?就因为生日那天我迟到了吗?我改,我真的改!我以后再也不帮表哥修车了,我会跟他说‘不’,明玥,别分手好不好?”他往前凑了半步,想抓住她的手,却被她轻轻往后退开。

“不是因为迟到。”沈明玥看着他慌乱的眼睛,那里面只有怕失去的慌,却没有真正懂她的疼。她的声音很轻,像被风吹得要散,却每一个字都带着攒了太久的疲惫,“我教过你,室友让你抄作业的时候,你可以说‘我也要复习’,可你还是凌晨三点帮他抄完了整张卷子;我跟你说过,别总把表哥的事放在第一位,可你还是为了帮他修摩托车,让我在餐厅等了三个小时;我发烧的时候想让你陪,你只发了句‘多喝热水’,转头就去帮母亲搬快递。”

她抬手抹了下眼角,眼泪还是掉了下来,砸在脚下的落叶上,晕开一小片湿痕:“陈烬,我尽力拉你了。我拉你从自卑里走出来,教你拒绝别人的不合理要求,想让你知道你值得被认真对待。可你总往后退,退到我伸手都抓不到的地方——你把善良给了室友,给了表哥,给了家里人,却唯独没给我多少。”

“我想要的不是你事后说‘对不起’,是你把我放在优先选项里;不是我追着你跑,是我们能并肩往前走。”她吸了吸鼻子,声音里终于带了点哽咽,“可我现在跑不动了,也等不动了。”

陈烬站在原地,喉咙像被塞满了揉皱的纸,发不出一个字。他看着沈明玥脸上的眼泪,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剜着疼——他终于懂了,她的分手不是因为一次迟到,是无数次“我先帮别人”累积的失望;是他总用“讨好”换别人的认可,却把最该珍惜的人晾在原地。他想伸手抱她,想再说“我真的会改”,可手臂像灌了铅一样沉,连抬起的勇气都没有。

风又吹过,梧桐叶沙沙作响,声音细碎又绵长,像在为这段走了182天的感情,唱最后的告别曲。沈明玥最后看了他一眼,转身慢慢往前走,帆布鞋踩在落叶上,发出“咯吱”的轻响,一步一步,没再回头。陈烬攥着那枚磨损的珍珠发卡,指腹被边缘硌得生疼,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砸在发卡上,晕开一小片湿痕——他终于明白,有些机会,一旦错过了,就再也抓不回来了。第90章分手后的“陈烬:走神与躲在树后的眼泪”

分手之后,陈烬的生活像卡了锈的齿轮,明明还在转,却每一下都磨得人心慌。

上课铃响时,他手忙脚乱地往教室跑,坐下的瞬间习惯性往右边偏头——以前那个位置总坐着沈明玥,课本上画着彩色的重点线,笔袋里藏着橘子味的薄荷糖,看到他慌慌张张进来,会偷偷把剥好的橘子塞到他手心,指尖带着点凉。可现在,那里只有一张空桌子,桌角还留着一道浅浅的划痕,是去年他不小心用尺子划的,沈明玥当时笑着说“以后这就是我们的专属记号”,如今倒成了扎眼的提醒。老师点他回答编程题,他盯着屏幕上的代码,脑子里一片空白,直到同桌用胳膊肘碰他“你上周还跟我讲过这个循环逻辑”,他才猛地回神,声音发哑地念出答案,却忘了最关键的步骤——以前这种时候,沈明玥会在下面悄悄比手势,提醒他“少了个判断条件”。

兼职送外卖时,他总把地址输错。手机通讯录里还存着“明玥帮核”的分组,点进去能看到几十条备注:“幸福小区3栋:门口有只黄狗,别从右侧走”“丽景花园5单元:电梯常坏,走楼梯更快”,每一条都是沈明玥帮他整理的,字里行间带着细碎的叮嘱。有次他把“文华路”输成“文化路”,绕了半个城才找到正确地址,顾客开门时劈头盖脸骂他“眼瞎吗?耽误我吃饭”,他攥着外卖袋的手发白,却没像以前那样低头道歉,而是蹲在路边的梧桐树下,突然就哭了。风卷着落叶落在他肩膀上,他想起以前送错餐,沈明玥会找到他,递给他一瓶热牛奶,说“没关系,下次我们一起核对地址”,那时候他总觉得“多道歉、多迁就”就能少点麻烦,直到现在才明白,他讨好的从来都是别人,辜负的却是那个愿意帮他兜底的人。

有天下午,他在商场门口发传单,手里的传单被风吹得乱飞,刚要去捡,就闻到了熟悉的奶茶香——是沈明玥喜欢的三分糖乌龙奶盖。他抬头,看见沈明玥和林晓晓站在奶茶店门口,她剪了短发,发梢微微翘着,穿着一件洗得软软的白T恤,正笑着听林晓晓说话,阳光落在她暖蜜色的皮肤上,像撒了层碎金。陈烬下意识往后躲,后背抵在冰凉的树干上,手里的传单散落一地。他看着她的笑容,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着——以前她的笑总带着点迁就,比如他迟到时她会说“没关系”,他忘了纪念日时她会说“下次记得就好”,可现在她的笑是舒展的,没有一点委屈,原来没有他在身边,她可以过得更轻松。

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滴在地上的传单上,晕开了印着“情侣套餐”的字。陈烬终于明白,他失去的从来不是一个“女朋友”,而是那个愿意拉着他走出自卑的泥沼、教他“不用总讨好别人”的人。以前他总觉得“迁就”能换来认可,却忘了最该被珍视的人,一直在等他学会“先在意自己,再在意别人”。风又吹过来,卷起地上的传单,飘向奶茶店的方向,他想去追,却发现脚步像灌了铅——有些路,一旦走偏了,就再也追不上那个曾经站在路口等他的人了。第91章分手后的“沈明玥:短发与图书馆的灯光”

理发店的转灯在门口旋着暖黄的光,沈明玥坐在镜前,指尖轻轻划过垂到腰际的长发——发梢还留着去年陈烬帮她编辫子时扯出的微卷,那时他总说“你头发这么长,像把春天的风都缠在了身上”。理发师拿着剪刀再次凑近,语气里满是惋惜:“这么顺的长发,剪到齐肩太可惜了,留了好几年吧?”

她笑着抬手将头发拢到身前,发尾扫过手腕,带着点不舍,却更多是坦然:“没关系,新的开始嘛,总得让风也能吹到脖子。”剪刀“咔嚓”落下的瞬间,一缕青丝飘进围布的褶皱里,她看着镜中的自己,长发慢慢变短,露出光洁的脖颈,风从理发店的窗缝钻进来,拂过皮肤时,竟有种卸下重担的轻松。以前总为了“显白”留长发遮肩,为了“温顺”把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如今齐肩的短发垂在耳侧,不用费心编辫,不用怕被人说“黑长直才好看”,倒觉得自在多了。

分手后的日子,她把时间填得满满当当。每天清晨,图书馆刚开馆就能看到她的身影,桌上摊着经济学专业书,页边用不同颜色的笔做满批注,重点公式旁画着小小的笑脸,草稿纸上的实验数据改了又改,笔尖的墨汁晕开小小的圈。有次做市场调研报告到深夜,实验室的灯只剩下她头顶那盏,惨白的灯光落在暖蜜色的手背上,她无意间抬手揉了揉眼睛,指尖触到自己的皮肤——以前总觉得这肤色“不够亮眼”,会偷偷穿长袖衬衫遮手臂,会在化妆时多涂两层粉底,可此刻看着灯光下泛着柔和光泽的手,突然觉得这颜色像晒透的蜂蜜,带着生活的温度,一点都不丑。

她开始不再刻意回避阳光。周末会和同学去操场跑步,短袖运动服的袖子挽到肘部,暖融融的阳光落在手臂上,没有了以前的局促。风拂过脸颊时,带着青草和塑胶跑道的气息,偶尔会想起陈烬以前总在跑道边的梧桐树下等她,手里拿着冰镇汽水,说“你跑起来头发飘着,像小太阳”。心里会轻轻疼一下,像被羽毛扫过,却不再像以前那样揪着难受——她摸了摸齐肩的短发,风从发间穿过,没有了长发的牵绊,脚步都轻快了许多。有次跑步时,同学夸她“皮肤颜色好健康,像海边晒过的样子”,她笑着点头,第一次觉得“黑”不是缺点,而是独属于自己的印记。

深夜从图书馆回宿舍的路上,她会抬头看天上的星星。以前总习惯拉着陈烬的手,让他指给她看哪颗是北极星,现在一个人走在路灯下,影子被拉得很长,短发在风里轻轻晃。她想起这段感情里的自己:为了他的自卑而小心翼翼,为了他的讨好而一再妥协,为了等他的在意而熬了无数个夜晚。可现在她明白了,好的感情不该是“我追着你跑”,而是“我们并肩同行”。她尽力了,也成长了,学会了接纳自己的不完美,学会了把自己的感受放在前面,就算没有走到最后,也对得起当初那句认真的“我喜欢你”。

路过校门口的奶茶店时,她会给自己买一杯三分糖的乌龙奶盖,就像以前和陈烬一起时那样,只是现在不用再记得他“不要珍珠”的喜好。吸管戳破奶盖的瞬间,甜味在舌尖散开,她看着玻璃门上自己的倒影——齐肩短发,白T恤,暖蜜色的皮肤在灯光下亮着,眼神里没有了以前的委屈,多了几分坚定。她知道,这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像剪掉的长发一样,那些不属于她的牵挂,终于被留在了过去,而未来的路,她会带着自己的光,从容地走下去。第92章林屿的“温柔靠近”

六月初的风已经带了夏的热意,图书馆门口的梧桐叶长得浓密,筛下的光斑落在地面上,像撒了把碎金。沈明玥刚把借的专业书塞进包里,就被一个熟悉的身影拦住——是林屿,手里捧着本眼熟的《经济学原理》,书脊微微有些折痕,正是她上周落在实验室的那本。

“沈明玥,我有话想跟你说。”林屿的声音很温和,像被风揉过的棉花,手里的书被他轻轻攥着,指腹无意识地摩挲着封面的烫金字。热烘烘的风裹着远处传来的蝉鸣,还有花坛里栀子花开出的甜香,让空气都变得有些粘稠。

沈明玥愣了愣,下意识地想往后退半步——分手后她还没习惯这样直白的注视,心里像揣了只乱撞的小兔子,连指尖都有点发紧。她记得林屿,那个在经济学竞赛时帮她整理数据到深夜的学长,那个在她忘记带伞的雨天,把黑伞塞给她、自己抱着书冲进雨里的人,还有无数个她在实验室熬到凌晨时,悄悄放在门口的热咖啡,杯壁上总贴着张便签,写着“记得加颗糖,胃会舒服点”。

“我喜欢你,不是一时兴起。”林屿先开了口,眼神很亮,却没有逼人的侵略性,反而带着小心翼翼的认真,“是上次看到你为了做市场调研,在食堂门口拦着同学填问卷,太阳晒得你额头冒汗,却还是笑着说‘麻烦你啦’;是看到你在操场跑步,短发被风吹得飘起来,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也是听到你跟老师说‘以后想做公益经济,帮更多人’时,眼里闪着的光。”

他的话像一汪温水,慢慢漫过沈明玥的心脏。她张了张嘴,想找个理由躲开——她还没从上次的感情里完全走出来,还没准备好再接受一个人的心意。可林屿好像看穿了她的犹豫,嘴角轻轻弯了弯,语气更软了些:“我不是要你现在就答应我,只是想把心里的话告诉你。”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她的脸上,没有像别人那样刻意避开她的肤色,反而看得很专注,专注到让沈明玥下意识地攥紧了衣角。“我知道你之前在意自己的肤色,也知道你因为这个偷偷难过过。”林屿的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但我觉得,你站在阳光下笑的时候,比谁都亮。那不是‘黑’,是暖蜜色的,像夏天晒透的蜂蜜,带着生活的温度。你的肤色不是缺点,是你的独特,是我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很珍贵的样子。”

这句话像一道暖流,瞬间冲散了沈明玥心里积了很久的阴霾。从小到大,有人说她“黑得健康”,却没人像林屿这样,直白地把她的“不一样”说成“独特”;有人劝她“别在意别人的眼光”,却没人像他这样,把她藏在心里的小自卑,当成值得珍视的东西。她看着林屿眼里的认真,没有一丝敷衍,眼眶突然有点发热,声音也变得小声:“谢谢你……我还没准备好,我需要一点时间。”

“没关系。”林屿立刻点点头,没有半分失落,反而把手里的《经济学原理》递到她面前,手指指了指书里夹着的便签,“我把你上次没整理完的笔记补好了,夹在第48页。你慢慢准备,我可以等,等你愿意接受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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