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几章,我指出,马克思的本体论十分接近于黑格尔和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像黑格尔把个人理解为处于关系中的个人一样,对马克思来说,这些关系从特性上讲都是社会关系。像亚里士多德把本体论的优先性给予个人,并根据这些个人所特有的活动方式来理解他们一样,对马克思来说,这种特有的活动就是劳动。但是,我们在本章已经看到,马克思在他的自由概念中超出了黑格尔和亚里士多德。他所引入的最为重大的差别就是这样一种观念,即这些现实的个人是在他们的劳动活动中创造他们自己的本质的,所以,这种本质不是既定的或预定的,而是自然发生的和自我超越的。
因为这些个人创造了他们自身,又因为这些个人总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个人,所以这些社会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因而,这些个人创造了他们自己的历史或把他们自身创造为历史性的。他们在改变自然的创造性活动中,也给自然赋予了他们自己劳动活动的历时性;他们赋予自然以价值和人的意义,而且在活动过程中,他们变成了不同于以往的、被社会化和普遍化了的自由代理人。
那么,自由首先就是这些个人的活动的特有方式。自由就是他们的劳动活动本身。个人正是通过这种活动使他们自身得以区别与实现的。
马克思所归因于这种劳动活动的所有维度(即它是创造性的、自我超越的、历史的和自我实现的)都体现出它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自由的过程。
与实体或关系不同,过程是一种连续性的活动。这里所描述的过程也以突现(即作为该连续性本身特征的真正的新事物)为标志。这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过程。但它不是纯粹的变化。相反,它通过与自由选择的目的相一致的新形式来改变过去的状态,而保存了过去的一种状态。所以,它是一个目的论的过程。而且,它是一种内在的目的论,因为它经由劳动活动本身产生,而劳动活动本身就是这个过程。
这个活动是一种个人的活动。因此,这个过程是由个人创造的,并且它也正是个人的存在方式。然而,由于这样的个人总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个人,其活动体现为社会的劳动(即劳动是在社会关系中并通过社会关系而进行的),而这个过程体现为社会的过程。同样,对于构成这一过程的不同的个人以及体现这一过程在不同历史阶段特征的不同社会关系来说,这一过程也是有差异的。
正是在这个活动中并通过这个活动以及劳动的个人在社会发展阶段中的交互作用,具体自由或这些个人独立的条件才开始发展起来。在第三个阶段,自由个人构成了作为他们自己创造物的共同体。此外,正如我们即将在下一章中所看到的那样,每一个人都认识到另一个人是自由的,每一个人都是为了提高另一个人的自由而行动的。
[1]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611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6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2]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611~612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6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3]Hobbes,Leviathan,chapter21,p。159。可参见[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16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译者注
[4]Hobbes,Leviathan,chapter21,p。159。可参见[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16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译者注
[5]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611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6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6]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611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6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7]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488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79~4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8]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611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6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9]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92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0]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92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1]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84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2]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163~164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13~1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3]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325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4]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463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5]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325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