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87~88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8~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3]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485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4]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158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5]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464~465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6]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289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7]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164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13~1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8]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238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19]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241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20]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242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21]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243~244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98~1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22]C。古尔德在《超越社会科学的因果性:作为一种非剥削性的社会关系模式的交互性》(“BeyondCausalityintheSoces:ReciprocityasaModelofiveSocialRelations”)中,给出了一个关于工具**互性和这种交互性关系在其他方面进行比较的全面分析。
[23]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247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24]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295~296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25]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247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26]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298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27]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275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28]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307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29]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452~453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43~4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30]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453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31]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455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32]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455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33]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705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译者注
[34]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458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35]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158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07~1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36]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197、705页,纽约,1973。
[37]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712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1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译者注
[38]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158~159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08~1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39]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171~172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40]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832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译者注
[41]例如,参见马克思的《大纲》,尼克劳斯译,83、248页,纽约,1973。
[42]参见马克思:《大纲》,尼克劳斯译,85页,纽约,1973。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43]也许,概括出最近一些关于马克思确实在对社会的研究中采取了这样一种价值无涉和历史相对主义方法的论证是有帮助的。认为马克思采取了价值无涉方法的论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马克思把他的规划构想为对资本主义和剥削的一种客观的科学分析,所以他抑制自己不去作出关于这种制度的正义性或非正义性的判断。相反,有论者认为,马克思把正义看作是由这种制度自身的规则所规定的,因此它并不是一种外在的或超越的标准。第二,这种论证指出,马克思明确批判了像蒲鲁东一样的那些人,指出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并断言这样一种方法是乌托邦式的和抽象的道德化的一个例子。最近提出这样一种论证的两个评论者是著有《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观念》(TheMarxiaionaryIdea)的R。塔克和《马克思主义对正义的批判》(“TheMarxiaice”)的作者A。伍德。他们也论证指出,马克思是一个历史相对主义者,因为他认为,每一种社会制度都会确立它自身的价值标准。因此,根据这样一种观点,没有人可以借此批判一种既定社会形式的外在道德或正义标准。从正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不赞成这些对于马克思的解释。W。麦克布莱德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其他人的正义概念》(“TheceptofJustiMarx,Ehers”)中讨论了伍德和塔克所作的这些论证。
[44]这并不是说,马克思是唯一认识到这种二分法并超越了这种二分法的理论家。的确,他并不是认识到社会事实承载着价值的唯一一个(如马克思之前的维柯和费希特;马克思之后的舍勒、“理解”传统、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和其他人)。但是,在掌握将事实与价值结合起来的方法这种批判力量中,马克思是一个关键性的人物。
[45]参见H。L。A。哈特(Hart)在《法的概念》(TheceptofLaw)中关于这一点的讨论,155页。
[46]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参见R。塔克:《马克思恩格斯读本》(TheMarx-EngelsReader),353页。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
[47]卡尔·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参见R。塔克:《马克思恩格斯读本》,388页。也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