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既然这个理论对形式给予最大程度的关注,那么它就是一个定性分析。所以这个抱怨就是,它不能处理与“价值量的确定”有关的问题。
我们对这些批评的回应如下。
当谈及价值被归于交换时,有必要区分如下两种含义。这是鲁宾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他指出,在某些地方马克思似乎已经假定价值与抽象劳动对交换来说是给定的,而在其他地方它们又以交换为前提。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他说道:“我们必须区分交换作为再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和交换作为这一过程的特定方面,即与直接生产的方面轮流交替的那个特定方面。”所以鲁宾强调的是,如果生产是为交换的生产,那么交换“影响了生产过程本身”[20]。这就是为什么价值和抽象劳动是从以交换为导向的生产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但是,如果交换被狭义地理解为生产的对立面,那么价值与抽象劳动就先于交换而被假定。这在该层面上是非常明显的。如果价值与劳动在交换中是相称的,那么任何一个为交换而组织生产的人都不得不“提前使两者相称”[21](从鲁特那里借用的术语),即指定一个有待检验的“理想价值”以反对交换和竞争中的现实。当然,生产者可能没有意识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soecessarylabourtime)已经变化,但是从长远看交换被认为可以调节自主生产单位,以便相应地限制它们。
在本书第3章中,我为一个新的抽象劳动概念辩护,这个新概念为一种看法——即为交换的生产由交换形式地决定了——提供了更明确的意义。我认为,如果生产是以价值和剩余价值为导向的话,那么生产的物质性特征以及各种具体劳动都会被这一目标目的论式地包含于自身中。因此,资本被视作抽象总体,而不是在某个既定时刻碰巧展现自身的使用价值混合体,并且劳动就其被资本无差别地剥削而言也被视作抽象。所以,抽象劳动形成于资本关系和商品交换中。
下一个指责是,仅仅因为这个理论强调价值只有在货币形式下才是真实的,因此价值与经验的既定价格之间不存在任何区别,这是根本说不通的。鲁宾和其他理论家都坚持认为,不管是从一般的意义上就生产的社会形式的重要性来说,还是在特殊的意义上对资本主义经济中紧密相连的不同社会形式的审慎解释来说,都有必要区分这两者并以确定形式将它们展现出来。在这种方法中,将价值范畴赋予这些最基础的社会形式即资本关系,而允许资本之间及其与地产之间的关系在最终体现为价格的诸关系链中一一登场,这在原则上是没有困难的。价格是多因素决定(over-determined)的现象。那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既然形式是定性概念,那么它是否将会封闭使量以及量的诸趋势发生变化的“定量”的问题?必须承认,价值形式理论家迈克·埃尔德雷德(M。Eldred)、汉隆(M。Hanlon)、克雷伯(L。Kleiber)、罗斯(M。Roth)所组成的“康斯坦茨—悉尼”学派(Konstanz-Sydneygroup)确实达到了对“经济科学”的充分怀疑——如果经济科学被假定为定量的。或者相反,对于他们来说,量的概念总是在货币问题上被决定的。因而劳动价值论作为价格决定的(因果)理论应被抛弃。
所以,对如下的论断——任何“定量”的相互关系都是可能的——是存在怀疑的。但是,虽然形式把自身强加到内容之上,但是它们反过来不得不在定量维度上反映出内容的变化。这一点是可以得到论证的。鲁宾的论证是这样的:“抽象劳动形式中劳动消耗的社会平等性通过交换过程而得以确立。但这并不能阻止我们确定一系列定量的性质,这些性质会通过依据劳动的物质技术方面以及生理学方面而将劳动凸显出来,并且因果式地影响到交换活动之前和独立于交换活动的抽象劳动之量的规定性。”[22]
总结一下这个导论:本书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两种相互支持的倾向结合在一起,这两种倾向分别是体系辩证法和价值形式理论。以下各章对各种话题的讨论将旨在具体地论证本章所描述的一般方法。
本书中很多章节均源自我之前发表的论文,但在汇编本书时,这些论文都被完全地重写和扩展了,因此这些章节虽可被独立地研究,但还是由根据如上所讨论的范式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个共同关注点联系起来的。接下来的七章就以这一范式为基础探讨马克思《资本论》的不同方面。在任何情况下,观点虽然始于马克思自己的论述,但还是向着形成原创的方法论构架发展,以期被重新定位。再接下来的三章独立性比较强。因为本书的一个主题是马克思借用了黑格尔,所以要用一章探讨黑格尔自己如何理解政治经济学的关键问题。本书的一个核心概念即社会形式用于研究苏联,旨在提供对苏联的经济结构和灭亡原因的新解释。本书的最后一章多少与其他章节不同,因为它是历史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而不是体系辩证法——的运用,但是我认为这是没害处的,这两种马克思主义变体都拥有它们的力量并且应该有机结合起来。
[1]见参考文献中有关下列学者的条目:罗伯特·阿尔布里坦(R。Albritton)、克里斯多夫·约翰·阿瑟(C。J。Arthur)、雅鲁斯·巴纳奇(J。Banaji)、罗伊·巴斯卡(R。Bhaskar)、迈克·埃尔德雷德(M。Eldred)、伊安·亨特(I。Hunt)、迈克·莱博维奇(M。Lebowitz)、乔·麦卡尼(J。Mey)、帕特里克·默里(P。Murray)、理查德·诺曼(R。Norman)与肖恩·塞耶斯(S。Sayers)、伯尔特·奥尔曼(B。Ollman)、莫西·波斯顿(M。Postone)、吉尔特·鲁特(G。Reuten)、关根友彦(T。Sekine)、阿里·山姆萨维瑞(A。Shamsavari)、费尔顿·肖特尔(F。Shortall)、托尼·史密斯(T。Smith)、霍华德·威廉姆斯(H。Williams)、迈克·威廉姆斯(M。>
[2]F。Jameson,LateMarxism,1990,p。241。[美]弗雷德里克·杰姆逊:《晚期马克思主义——阿多诺,或辩证法的韧性》,268页,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3]H。Marcuse,Reasoion,1954,pp。136ff。[美]赫伯特·马尔库塞:《理性与革命》,124~125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L。arxismandHegel,1973,pp。7-8。科莱蒂是否真正理解了黑格尔,这一点是有疑问的。因为他在该书第49页引用了黑格尔《小逻辑》§76的某些内容,并将之视作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信念”。而实际上,他所引用的那些东西并不是黑格尔的观点,而是黑格尔对耶柯比(Jacobi)和笛卡尔(Descartes)的改写。同样的错误也出现在科莱蒂的老师德拉-沃尔佩(GalvanoDellaVolpe)的著作中。GalvanoDellaVolpe,LogicasaPositiveSce,1980,p。50。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列宁选集》第2卷,5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G。W。F。Hegel,PhenomenologyofSpirit,1977,pp。29-32。[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36、41、3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2~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8]G。W。F。Hegel,ElementsofthePhilosht,§32andAddition,1991。[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32附释和补充,39~4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2页。
[11]见[德]黑格尔:《小逻辑》,§143附释,30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译者注
[12]G。ReutenandM。Willams,Value-Formae,1989,pp。26-27;G。ReuteerofSystematicDialedHistoricalMaterialism”,2000,p。142n。15。
[13]J。RosehofDialectics,1998,p。139。
[14]C。J。Arthur,“FromtheCritiqueofHegeltotheCritiqueofCapital”,2000。
[16]与这种“纯粹理论”相关问题的讨论,见C。J。Arthur,“TheProblemsofUseValueforaDialecticofCapital”,2003。
[17]本句话的翻译参考了《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本的相关段落:“上帝的生活和上帝的知识因而很可以说是一种自己爱自己的游戏;但这个理念如果内中缺乏否定物的严肃、痛苦、容忍和劳作,它就沦为一种虔诚,甚至于沦为一种无味的举动。”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13页。——译者注
[18]看到鲁宾称赞性地引用黑格尔,这是很有趣的事情。I。I。Rubin,EssaysonMarx'sTheoryofValue,1972,p。117;I。I。Rubin,“AbstractLabourandValueinMarx'sSystem”,1994,pp。49-50,58,66-69。
[19]其英文名为H。-G。Backhaus。——译者注
[20]I。I。Rubin,EssaysonMarx'sTheoryofValue,1972,p。149。
[21]该词的英文为preensurate。——译者注
[22]I。I。Rubin,EssaysonMarx'sTheoryofValue,1972,p。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