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暴力论在现代哲学思想中的解释[1]
在分析马克思主义理论遗产的大量哲学著作中,关于马克思主义对社会暴力及其在历史过程中的作用的解释问题,占有显著地位。可以说,各个哲学流派的代表在这方面的观点和意见是非常多元的,对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真正立场的理解和评价也各不相同。
在对马克思主义暴力理论的解释中可以划分出两种基本倾向,它们具有直接对立和互相排斥的性质。第一种倾向把马克思主义描绘成这样一种学说,它赞美暴力,把暴力作为决定历史进程的主要动力和创造性因素。按照这种理解,暴力是具有必然规律性和历史必要性的现象,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政权形式和社会组织都内在固有的。在这种情况下,暴力是革命运动的目的本身,是阶级斗争和维护政权以及达到一定目的的、得到先验证明的手段。显然,在这样的语境中,马克思主义仿佛是一种反人道的、反道德的学说,是与民主价值和全人类道德规范不相容的。这样的解释是马克思主义的公开反对者所具有的,他们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是以“暴力否定”现有一切的政治的最初源泉。
第二种倾向是,企图通过把原本马克思主义的个别原理绝对化和庸俗化,通过对这些原理的不够科学的粗俗解释,运用马克思主义遗产来证明,各种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政治和大规模镇压,即便在没有客观必要性的情况下也是正确的。仅从暂时的革命需要和当下政治适宜性出发来看待马克思主义,试图援引马克思主义来证明,只要为了普遍进步和自由的“最高目的”就可以不加限制地运用暴力——这种庸俗化的、狭隘的观点和意向是现代某些为“人民幸福”而战的战士所具有的。他们把暴力看作是改变社会制度的唯一可能和有效的手段,宣扬强行“输出革命”的思想。
不难看出,这两种倾向之间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客观的一致性。两者都没有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在暴力的本质和作用问题上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实质。在这种情况下,先是创造出一个被完全歪曲了的马克思主义在这一问题上的观念,然后对这个人为创造的神话形象要么进行严厉批判,要么加以崇拜。这种方法论态度的缺陷是十分明显的,借此马克思主义学说要么被变成某种可怕之物,也被用来吓唬俗人,要么被变成解决一切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灵丹妙药。
上述对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们是不能赞同的,因为它们完全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它们要么是对马克思主义某些原理的不正确理解,要么是对它的有意歪曲。马克思主义奠基人从来没有赋予暴力以在历史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和优先作用,没有把它看作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和阶级斗争的主要目的。这样的情况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这是与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世界观基础和原则相矛盾的,是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道德宗旨不相容的。
但正是对这一点,某些理论家企图加以否认,这不仅是由于一系列认识论性质的原因,而且有社会阶级性的原因。在这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是以下说法。按照哥伦比亚大学哲学教授A。费德勒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赋予暴力因素以“历史创造者”的作用,认为实现任何社会变革只有一条道路——用暴力手段推翻现有社会制度。他写道:“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把暴力加以高尚化的过程,将其作为积极的社会因素——就是‘历史的接生婆’。暴力已经不再是应当避免的东西,不再是应当绝对谴责的恶行,而是人类改造活动的顶点,是阶级斗争的积极目的。”[2]
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瓦尔德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为了证实自己的科学可靠性和历史预测的正确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学说号召“强暴历史”和用武装暴力保证历史发展。瓦尔德写道:“暴力和恐怖的语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语言,这种语言是被马克思主义创造出来并运用于社会政治实践的。”[3]
暴力被马克思主义用来充当“历史进步的创造者”,而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是全球共产主义扩张的“理论纲领”——这种观点在美国历史学家詹姆斯·贝尔斯的著作《共产主义。它的信仰与谬误》一书中得到论证。他写道:“马克思主义是革命极端主义意识形态和政治的产生者和思想源泉,它宣称,暴力,而不是文明历史进化的自然规律,是第一性的决定因素。”[4]这样的说法还可以举出许多,因为这样的观点在西方非常流行。
近几年来也有某些俄罗斯理论家附和西方的马克思主义批评者,这里所追求的往往是远离探索科学真理的目的。譬如说,现在成为时髦的是,在革命领袖所遵循的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不完善和错误中,寻找20世纪革命解放运动(从俄国1917年社会主义革命到1959年古巴革命)的客观代价和主观冒进的根源。现在有人试图把斯大林大规模镇压的政治、苏联军国主义和扩张主义的政治、古巴向其他国家“输出革命”的政治、前社会主义国家压制自由和人权的反民主实践、从前宣布忠于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一系列亚非国家的专制体制——把这一切都算在马克思主义的账上。某些思想家甚至倾向于把新俄罗斯当权者运用暴力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力和与分离主义作斗争,包括1993年解散议会和俄罗斯车臣战争,也解释为马克思主义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的遗迹。
今天那些企图按照一定线索重新解释过去历史,包括过去时代的革命思想和运动的人,他们通常都遵循我们时代的价值和范式,是从当代社会政治现实出发的。这种立场在科学上的缺陷和失误是显而易见的,它从今天的观点评价过去的事物,没有考虑到一定思想之所以诞生和一定事件之所以发生的具体历史条件。例如,《俄罗斯史。从17世纪到19世纪末》一书的作者们完全否定地评价民意党人的全部革命活动,把这些活动看作是无益的和有害的,他们得出一个武断的结论——通过革命不可能解决任何社会问题。[5]马克思主义关于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这一论断的正确性也遭到怀疑。然而,在怀有成见地和片面地否定马克思主义的论断和民意党人(他们牺牲自己,试图以暴力方式改变19、20世纪之交的俄罗斯历史)的活动之前,应当深入考虑到革命思想的创造者和实行者所处时代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应当“从内部”去看过去的历史。
众所周知,对社会进行革命改造的思想在18世纪到19世纪再到20世纪初,是那个时代的“世界流行风”和进步的象征,得到广泛支持。当时的社会思想和实践充满了“革命的狂热”。正是席卷西方的革命浪潮伴随着自由、平等、博爱这些民主理想的宣布和确立,这些理想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极大关注。一次次革命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生活所有领域的加速发展,如果没有这些革命,人类历史就会完全是另外的样子,文明发展水平也会完全不同。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正是产生于“革命暴风雨时代”,这不是偶然的,它是已有革命经验的理论概括,是未来革命改造的科学指南。
革命思想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俄罗斯,也成为主导思想。俄国社会各阶层的代表——从工人到贵族,都以言语和行动表达了自己对革命思想、对反抗腐朽专制斗争的肯定态度。尼·别尔嘉耶夫说,关于革命的念头是思考中的俄罗斯的宗教和哲学。谢·弗兰克写道,“革命偶像”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对革命的信仰”贯穿于全俄罗斯的广大民众。毫不奇怪,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成为20世纪初俄罗斯革命世界观的主要源泉之一和精神生活的最重要因素,而在今天却被某些人看作是“面目狰狞的人”。
当时俄罗斯公众对待民意党人的恐怖活动(与现代恐怖活动有很大区别)的态度也具有标志性。当时人们把这种恐怖活动看作是残酷的,但终究是社会变革的催化剂。民意党人在社会大多数人眼中获得了英雄和“正义事业”的殉难者的荣耀,这不是偶然的。这意味着,当时信奉与专制作斗争的革命道路的人,符合自己时代的律令,他们的活动应当根据历史背景进行评价。对那一历史时代的现象作任何另外的解释,都必然导致对真实历史的歪曲。
企图把民意党人的恐怖活动的思想鼓舞者的角色赋予马克思主义,也是无根据的。有些人在民意党人的恐怖主义实践和马克思主义之间画等号,然后宣布民意党运动是现代恐怖主义的思想政治先驱,他们想把当代国际恐怖主义的猖獗归罪于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学说描写成对政治中的肉体恐怖的理论证明。
然而,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者恰恰从来都反对把个人恐怖作为阶级斗争的手段,证明这种方法在政治上的有害性和无益性,以及道德上的不可容许性。卡尔·马克思在回答有人指责他所领导的第一国际总委会仿佛人为地策动了巴黎公社的时候宣称,用密谋和恐怖的手段“创造历史”是不可能的。[6]广大劳动民众所参加的工人运动,其战略和策略原则上不可能通过密谋和恐怖活动的方式来实现。革命不是按照某种任意方式制造的,而思想,甚至进步思想,也不可能以暴力方式强加给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的基本立场。客观存在的对抗和劳动群众的受压迫状况“……是当代一切社会运动的真正基础和出发点”[7]。
至于民意党运动,则它的思想基础是欧根·杜林的所谓“现实哲学”,是杜林关于社会生活的政治形式高于经济形式和把暴力作为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加以崇拜的社会学说。俄罗斯的民意党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是“在杜林主义的旗号下”产生的,关于这一点已经在一系列学术著作中得到令人信服的证明。[8]
难怪列宁在敬佩民意党人的勇气的时候,批评他们与专制作斗争的方法,在制定革命战略和策略的时候从马克思主义立场出发,宣布“我们要走另外的道路”。
当代思想家在把马克思主义“非神圣化”的口号下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攻击,已经不是修正和诽谤这一学说的第一次尝试了,其目的是为了证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永恒性,把资本主义描绘成社会经济制度的思想模型和全世界文明发展的康庄大道。即便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生活领域现在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和实质性的改进这一点,也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一种预见是正确的,即资本主义在其历史前景中必然发生根本转变,成为另外一种存在,资本主义的传统属性和形式必然被另外的类型所取代。马克思主义奠基人不是把资本主义发展看作是圆周运动,在同样的质量指标范围内,而是看作前进运动,坚定不移地扩展其可能性,使人类进入新的、更高的文明水平。
一切指责马克思主义仿佛偏好暴力和专政的观点,都是无根据的,如果所说的是原创的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庸俗化的、蜕化的马克思主义的话。马克思主义只是指出了现实的社会对抗和冲突是确实存在的,它们在人类历史实践中,从人类分化成对立阶级的时刻起,就会引起暴力行动。世界历史的确是不断的战争、流血冲突、革命以及其他暴力行动的历史。恩格斯写道:“……历史可以说是所有女神中最残酷的一个,她不仅在战争中,而且在‘和平的’经济发展时期中,都是在堆积如山的尸体上驰驱她的凯旋车。”[9]
全部社会制度——奴隶制度、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都毫无例外地依靠社会强制,都采用暴力作为阶级统治的手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和资本的原始积累,把封建社会的生产者变成雇佣奴隶,这些也是通过暴力实现的。“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10]
暴力从来都是人类社会思想和实践所关注的中心。它或者备受谴责,或者引起恐惧,或者得到颂扬,或者得到崇拜。但没有人对它加以客观的科学分析,对它的本质、根源和作用加以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能够在对历史过程和全部社会生活现象的辩证唯物主义解释的基础上填补这个空白。马克思、恩格斯拒绝对一切存在物进行善与恶的形而上学划分,依据这样一种理解成功地创立了暴力理论,这种理解就是,人类生命活动的全部表现,无论其外表如何具有非理性和有害性,无论其如何违背道德规范,都总是在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矛盾和生活现实中具有自己的根据。
马克思主义是在跨学科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暴力问题的,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方法进行综合研究,排除了形而上学的片面性和教条主义的简单化。马克思主义没有把社会暴力仅仅归结为政治暴力,而是从经济、意识形态、心理和道德立场来考察这个问题。因此指出社会暴力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还指出了暴力的某些本质特征,它们决定着暴力的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马克思指出,在暴力活动中可以找到客观表现和主观因素、必然性和偶然性、进步趋势和反动趋势、正义原则和非正义原则。
马克思主义所运用的认识论方法论,使它有可能看到暴力的二重性本质,从而指出暴力在历史上的非单一的作用。如果讨论一般的暴力,抽象地把它看作是先天不合人愿的现象,像某些理论家所做的那样,那么,它当然就是绝对的恶。但如果不从经院主义泛道德化的立场来考察暴力现象,而根据社会发展的具体需要,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它就成为社会变革和文明进步的必要而有效的手段。恩格斯写道:暴力“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11]。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只有通过对客观的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分析,才能给出对暴力的本质和作用的客观评价。从马克思主义的分析逻辑中可以得出,物质生产、交换和占有的条件是在历史上作为社会必然产物而形成和发挥作用的,这些条件在阶级对抗的制度下表现为社会强制,这些对抗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解决。因此,暴力首先是阶级利益对立的结果和解决利益问题的手段。但由于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存在状况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实现它们各自目的的手段也是不同的,必须给予不同评价。因此,依赖于某个阶级的存在条件和地位的不同,暴力可以被评价为实现阶级利益的自然的和必要的手段,也可以被评价为非法的和不道德的手段。这样,对暴力表现的这样或那样的评价,是与客观现实相联系的,依赖于各阶级的地位和利益的不同。
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脱离具体社会条件和政治现实来看待暴力,他们反对以脱离时代的观点看待作为革命改造手段的恐怖活动。他们认为,法国1793~1794年的恐怖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才是适宜的,此时,革命法庭的活动能够保证社会需要,这一镇压反革命因素的极端措施是受社会制约的和真正必要的。一旦恐怖不再为革命利益服务,它就变成了罗伯斯庇尔及其同党的工具,成了“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从而变成了一种荒谬的东西”[12]。
如马克思主义指出的,社会暴力不局限于阶级关系领域,不仅仅是阶级矛盾和斗争的产物,国家、民族、种族也是社会政治关系的主体,它们也具有自己的利益和目的,也往往通过暴力和强制手段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目的和利益。
在研究暴力的起源和形成的时候,恩格斯也驳斥了杜林关于暴力因素在社会阶级分化过程中的决定作用的原理。马克思主义不否认暴力在促进和巩固由经济发展所创造的阶级差别中的意义。阶级的形成也可以通过把俘虏变成奴隶的方式进行。剥削奴隶的方式,以及使奴隶数量得到补充的战争,决定了运用暴力的必然性。但暴力手段本身从来都不能创造物质财富,而只能促进物质财富的保护和再分配。恩格斯写道:“……财产必须先由劳动生产出来,然后才能被掠夺。”[13]只有人们的劳动活动才能创造出满足他们的需要所必不可少的财富,才能创造他们生存的物质条件,才是人类自身历史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