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过年的,谁会触常老太的霉头,这衣服就算重得要死,她都被点名了,那也只能说好轻好轻,轻得像羽毛一样啊。
她清清嗓子,大声道,“呵呵,是不重,确实……确实挺轻的?”
一边说,一边露出怀疑的神色,把衣服掂了几下。
“真的轻,像羽毛一样,我认真的!”
说着让身边的人也拿一拿。
那么大而饱满的一件衣服,还是中长款的,拿在手里也就只有几尺布的重量,这着实不可思议。
“这真是用羽毛做的吗?”
几个嫂子凑过来打量,都没见过这样的衣服。
饱满,蓬松,还轻飘飘的。
这穿着得多舒服啊。
“没错,是用羽毛做的,而且非常暖和,我身上就穿的这种羽绒衣,一件能抵三件袄子,北大荒经常零下四十度,我就靠这一身。”
谢逸说着,内心挺遗憾的。
有点失算了,他不知道云省居然这么热。
刚下火车的时候就感觉跟北大荒简直是两个世界。
明明冬天,却有过份温暖的大太阳,天也蓝得不像话。
很多人都只穿了一身薄袄子,几乎没人特地穿棉鞋棉裤,戴帽子的也很少。
谢逸本来就有点儿热,喝了两杯酒,更是开始冒汗。
要不是想着乔清清交给他的带货任务,他早把身上这件羽绒衣给脱了。
果然,在他说衣服特别保暖的时候,在场的人都没什么特别反应。
毕竟云省的冬天不冷,他们对寒冷没有什么深入的感受,而羽绒衣最大的优点就是轻便又暖和。
最好的效果,是在冷得有点打哆嗦的时候,套上这样一件厚厚的羽绒衣。
那种一下子就把冷空气隔绝在外的感觉,恐怕没有人不喜欢。
但现在,这个优势没了。
他一边想着,把羽绒衣送到常惠英手上,对她道,“奶奶,你试试。”
在场的都是亲戚,常惠英向来也是个英气爽朗的老太太,一点也不犹豫,笑着应了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