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周找了一根小棍儿,在老橘树下挖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坑,把荆回川郑重托付的小布袋埋了进去。
顾宁初填上土,还在上面用力踩了踩。
“赢周,你说……他们俩如果都投胎了,这头发还有用吗?”
这个问题,当初顾宁初也问过荆回川。他的回答是:今生留个念想,若有来生,随缘就好。
随缘就好……若是真的情深义重,会舍得随缘就好吗?
赢周知道顾宁初在想什么,细心地拍掉他手上沾染的泥土,说:“证明他们今生的情谊,即便岁月流逝,轮回转世。”
即便转世之后,记忆不存。但今生执子之手,死生契阔是铭心刻骨的真实。
有些时候,爱并不需要太多的形式或者是时间去证明什么。相爱的人能够心意相通,就已经是幸运的了。
“嗯……”顾宁初忽然握住了赢周的手,“一生,足够吗?”
如果今生不够,那么来生……
不,不行。顾宁初觉得自己偏执了。有一生,就够了。他和赢周,与霍荆二人不同。
他俩都是人,可以有一个来生的缘分,这是自由,也是希望。轮回转世之后,新的人生开始,若是有缘再次相遇、相爱,那是上天额外的眷顾了。
新的人生,新的爱情。
可是自己与赢周不同。
赢周是没有来生的。妖鬼没有转世,只要不再死一次,会拥有普通人难以想象的悠长岁月。
而自己,也不应该自私到将赢周漫长的一生都禁锢在自己身边。
他能够在赢周的岁月中,占据一段就很好了。就像那么多那么多的星星,有一颗赢周记得叫顾宁初,就很好了。
“你呀。”
赢周将顾宁初拉到怀中,紧紧地抱着他,在他耳边轻声说:“一生,足够了。”
不论未来会有多么漫长的孤寂岁月,赢周的一生之中,有过顾宁初,就足够了。
不管是五十年,还是六十年。
与顾宁初相伴的日子,赢周会永远记得,会在今后无边无际的孤独之中,让他在回忆里永远的甜蜜和快乐。
相伴一生,是赢周陪伴顾宁初一生。
山风徐徐而来,吹得老橘树的枝叶沙沙作响,像是在为霍荆二人,也像是在为他们两个见证。
办完了事,顾宁初与赢周便准备离开。临走前,赢周在旧屋里,还发现了一个脏兮兮的,破烂不堪的旧布娃娃。
那个布娃娃像是许多边角料拼接在一起的,颜色、花样十分凌乱,针脚也非常粗糙。
娃娃的背后,歪歪扭扭地绣了一个“盈”字。
赢周弄干净娃娃,交给顾宁初收起来:“带上吧,也许有用。”
二人离开墨金村不久,竟然遇见了一个多日不见的熟人。
“山骨?!”
“小瞎子,我想死你了!”山骨从马上一跃而下,飞奔到顾宁初身边,刚想伸手抱一抱顾宁初,就被赢周不动声色地挡在了他们二人之间。
“动嘴就行。”
“哎呀你真是的……”山骨无奈退后两步站定,拍了拍赢周的肩,“行行行,也想你,也想你行了吧。”
“山骨,你腿好全了吗?你这些天去哪里了?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
“停停停……”山骨双手举起,无奈道,“一个一个来。”
“腿好啦,没事儿!这些天是回九黎了,我三哥受了伤。虽然不对付,可他毕竟是我三哥,我不能看着他死是吧……”
苍风的伤,顾宁初也知道必然是自己的“还施彼身”造成的,闻言问了一句:“那苍风是没事了?”
山骨耸耸肩:“死不了了。早说了他养那恶生小鬼不是什么好事儿,还觉得自己多能耐,能一直镇得住似的。”
“怎么着,被反噬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