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无聊的。”
“不是在家里办吗?”庄加文还记得第一次见的时候,客厅一片狼藉,明显有客人刚离开,“朋友真多啊。”
“不算朋友。”
“不是朋友都能来你新家,”庄加文戳了戳周思尔手机屏幕,不让她继续编辑,“好大方。”
“是啊,不大方能给你加钱做保洁?”周思尔拍开庄加文作乱的手,发现这个人也有幼稚的时候,只是很细微,反正庄加文和别人没有这样的时刻,“找睡衣还找不到,没扣你钱就好了。”
“如果是别人,你也会加钱做收纳吗?”庄加文忽然问。
“当然不会,”周思尔编辑文案,战利品后面跟着一连串卖萌表情符号,相关话题推荐显得不绿色健康,“我哪有这么随便。”
“当时就琢磨我呢。”庄加文往后靠,她身体舒展,叠上一个周思尔也恰到好处,“你对我一见钟情。”
“我不是。”周思尔下意识反驳,又有疑问,“一见钟情是这样的?”
她从前对感情嗤之以鼻,总觉得无论是跪鹅卵石还是割腕,都太过极端,让人觉得这样的感情太沉闷了。
周思尔想要快乐、轻松,因为她讨厌努力,遵循人性本惰。
“那你呢,你就真的那么讨厌我吗?”即便庄加文在老家的酒店有过注解,周思尔想到依然难过,却没说什么「我好歹给你钱了」这类的话。
她和庄加文之间不再是金钱关系,周思茉说你这段谈得不错。
感慨着说恋爱就是得这样啊,我当年也是谈了一段才知道没钱不行,有钱也不一定行的。
终究是有东西凌驾财富、地位之上的,周思尔懂得这个道理并不晚。
不过爱情也不是永恒的,永恒的应该是她和这个人相遇,感受到的千思万绪才对。
这是世界上最无价的东西。
庄加文没有回答,她拉起周思尔,两个人赤着脚站在客厅的地板上。
窗外是城市的夜幕,她们不在沙滩海岸,也不在西北冬夜,在她们的初遇之地,以交谊舞的姿势靠近对方。
“那你每次说讨厌我,是真的吗?”
庄加文的大衣脱掉了,周思尔的短外套也同样。
一个人穿着修身的毛衣,一个人的毛衣永远宽松。
紧绷的人以前不紧绷,宽松的人以前不宽松,相似的人或许也相斥,相斥的人对视就难以忘却。
“不是。”周思尔不弯弯绕绕,踮着脚说,“就是讨厌你。”
她说讨厌语气娇嗔,就是撒娇,身体贴近,之前说从不聚拢还是聚拢着贴在庄加文身上。
“讨厌,居然不喜欢我。”周思尔依然贯彻恋爱的知无不言,盯着庄加文很少有波澜的双眸,“喜欢我的人明明那么多,却偏偏只差你一个。”
那太令人挫败了。
周思尔做过童模,学过舞蹈,录过单曲,没有一个成功的。
她的幼童儿童青春期写满周希蓝的过度期待,但她依然蛮横地衍生了自己一套生活法则。
庄加文不是唾手可得的,也终究有东西需要跨越千山万水去追寻。
自由或许不是飞到世界尽头,而是她那瞬间心动意动就行动,跨出去的那一步才至关重要。
她不单单追寻庄加文,更多在追自己。
庄加文和她不一样,她太早自由了,与她有关的人事物大多不可长留。就像人无法亲眼见到飞走的气球到底什么时候不见,詹真一就担心她有一天这么不见了。
她不想消失了,她也还是有事可做,有人可爱。
这是姥姥说的盼头,人就是为这点东西呼吸的。
“那现在呢,不差我了,思尔小姐还有什么想要的吗?”
她们在交谊舞的音乐中翩翩起舞,明明很久没有见面,身体像是记住了节奏,自然地跳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一直对视好像也不会想笑。
“想要的很多好吧,”周思尔看着庄加文,“某人还没有和我去拉斯维加斯结婚,我不放心。”
“想要再精进专业,我找到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