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尔都坐到她怀里了,庄加文还企图改变她的主意。
“这有什么的,我以前也不懂啊。”她的卷发撞在庄加文的下巴,很痒。
“你试试吧,我们先开个手指。”
“什么意思?”
“弹琴之前手很生,就像跑步之前要热身一样。”
“你可以和我一起弹。”
坐在钢琴前周思尔的聒噪好像也不一样了,她的手本来就不大,但胜在手型好看,至少不会很短。
但和庄加文的放在一起就不够看了,女孩下意识和庄加文的手比了比,“我的老师如果看到你的手,肯定觉得你更适合弹琴。”
庄加文的手并不能算细腻,上面玻璃碴扎出来的伤口已经好了,依然能看到深一些的痂痕。
周思尔忍不住点在她的痂痕周围,想到那天雨中追尾的车,还有周思茉的训斥,说还好没出人命,还好庄加文这个靠脸吃饭的没有毁容,不然你要负责别人的一辈子。
周思尔当时想一辈子也没关系,周思茉像是会读心,难得口气重了些。
有些话高中的时候周思尔就听过了,无非是她不知道分寸,太人来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但如果得到的是毁容的庄加文,她或许就不喜欢了。
“不是要教我吗?”
庄加文没有挥开周思尔的手指,“怎么变成玩我了?”
琴房的灯很明亮,钢琴上的琴谱庄加文一窍不通。
她没什么艺术细胞,小时候对音乐的印象是来村里巡演的剧团,有秦腔也有别的。
隔壁的奶奶喜欢二人转,看得很开心,庄加文坐在妈妈身边,妈妈问她要不要学这个,或许拜师学艺,以后好挣钱。
后来想想她只有庄加文一个女儿,也就算了。
可惜人的一生大部分期许都事与愿违,庄加文读书没读出去,在城市里苟活,或许也算完成了母亲一半的期望。
剩下的一半是成家,她没兴趣。
“什么叫玩你。”
周思尔又戳了一下她的手背,避开伤口还是有些微妙的嫉妒,“你不是做保洁又送过外卖吗,为什么手还这么好看。”
这算扭曲的赞美,周思尔在庄加文面前晃了晃手,“我每周做一次手部护理,为什么……”
庄加文笑了,“天生的。”
周思尔:“我才不信,我妈妈说女人干活了手就会难看。”
庄加文难得解释了一句:“肤色是天生的,我像我妈,像我爸的话可能干不了这行。”
周思尔问:“那你像妈妈一些还是像爸爸一些?”
庄加文弹了弹她要和自己偷偷紧扣的手,“不是要教我开手指吗?怎么聊天了?”
“小气。”
周思尔的十指重重按下,钢琴发出怒音。
她已经很白净了,只是太健康了,气血很足的粉嫩,看一眼就生机勃勃。
不像庄加文,为了形象要饿,要控制饮食,又要健身保持紧致,还要为了生活奔波,多余的精力少之又少。
她们的手指落在黑白琴键上,庄加文一开始还学周思尔的节奏,但对方弹得太快了,庄加文后来懒得跟,就看着周思尔弹琴。
听不懂在弹什么,反正挺好听的。
但要说多好听,庄加文也听不出什么,她还有点困了。
周思尔学音乐是母亲安排的,她不讨厌也不喜欢,这些乐器从小用到大,也有肌肉反应。
不看曲谱她也能弹上半天,虽然小时候也因为讨厌练琴嘶吼惨叫,被周思茉笑像是要被宰了的小猪。
弹着弹着,周思尔肩膀一沉,环着她的女人居然睡着了。
什么啊,我弹的是摇篮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