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我就让你看著他们一个个死在你面前!”
这是最经典的电车难题。
是选择杀死自己的敌人,还是选择同伴的存活?
强尼快客在看著刘林,等待著他的屈服。在他的逻辑里,所谓的英雄,所谓的反抗者,都会被这种道德枷锁所束缚。
这是犯罪辛迪加无数次战胜正义一方的法宝。
“刘林,別管我————”哈琳哭著求刘林动手,反抗军眾人握紧了拳头,却又无可奈何。
这就是凡人面对神速力使用者的无奈,他们但凡有任何小动作,都会被瞬间阻止。
他们只能选择相信,相信刘林,相信刘林能够忽视这几天的情谊,痛下杀手。
毕竟,结束犯罪辛迪加的统治是他们的夙愿,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就算是死他们也心甘情愿。
“我最討厌的事情之一,”
刘林缓缓抬起了手,那只手上,金色的气焰不仅没有熄灭,反而燃烧得更加猛烈,“就是別人对我说no。
而我最喜欢的事情————”
他突然咧嘴一笑,“就是对那些自以为掌控了局面的人,说一句————”
“但是我拒绝!”
轰!
话音落下的瞬间。
世界静止了。
不,是刘林的速度,超越了在场所有人的反应极限。
【剩余时间:1秒】
强尼快客看到了那个怪物抬手。
他的大脑下达了指令:捏碎心臟!
神经信號以每秒100米的速度传递向手部肌肉。
对於极速者来说,这已经足够快了。
只需要0。0001秒。
但刘林比他更快。
空间在刘林的脚下被踏碎。
他强大的能量,让空间在他面前也不復存在。
在强尼快客动手之前,刘林的身影就已经消失在原地。
再次出现时,他已经站在了强尼快客的面前。
脸贴著脸。
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
骨刺狰狞,双目赤红,带著一种看死人般的戏謔。
“太慢了。”
强尼快客甚至来不及眨眼。
刘林的右手已经探出。
一击手刀劈出,朴实无华,但快若光速的手刀。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