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问看著那个兔子,忍不住咂吧了两下嘴,他最近有一段时间没吃过肉了,本来就非常的馋,昨天看见鱼都想要下河去抓,更何况现在一只肥嘟嘟的兔子就在他的眼前。
“我就去看看!我不听他指挥,不接受训练!”方问这样的劝说自己。
最后屁顛屁顛的跟著李云成跑了。
李云成家里相比程慕家,还是有不小的区別的,首先就是李云成只是一家三口,他和两个儿子。
这两个儿子都已经大学毕业开始上班了,所以村子里就李云成一个人在。
平日里李云成是属於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態,因为他家的两小子混得不错,不用他省吃俭用的省钱给两个小子贴补一些。
要知道两年前,他家的日子比程慕家还惨。
两个小子年龄差距也就一岁多,都在一起上大学,每年的学费就不少。
李云成那是起早贪黑的在山里忙活,兔子野鸡啥的抓到了根本不会自己吃,而是卖出去。
这个年头,野生的野鸡和兔子吃的人不少,也值钱,也因此李云成才勉强供养出了两个小子。
两个小子开始上班后,有了工资,李云成就不管了,也没能力管了,所以乾脆就每天去山里打猎,打来的自己吃,这样一来反而让李云成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
毕竟每顿都能吃上肉的,也就他家了,要知道这可是03年农村,还是比较穷一点的农村,村子里路都是泥土路。
方问来到李云成家里后,就在一旁坐著,看著李云成处理兔子。
杀兔子也是需要技巧的,兔子的皮毛可是好东西,一整张皮毛,完好无损的话,卖的钱可能比兔子肉更贵。
李云成一个老猎人了,怎么杀兔子,他的经验是非常丰富的。
很快乾净利落的处理完了这只兔子,隨后就用刀砍了一半下来,开始放调料来醃製。
方问在一旁看得口水直流。
李云成看了一眼这小黑狗眼巴巴的样子,笑得不行。
“想不想吃?想吃就叫一声!”
方问听到这话陷入了犹豫中,只是叫一声的话,就能有肉吃,他是不介意叫的,但他怕这傢伙骗狗,到时候不给,反而以肉为诱惑来训练他,他可不想这样。
好像看出了方问的犹豫,李云成砍下了这只野兔的前腿,直接丟入锅中烧火开煮。
没多久,这只兔腿就已经煮熟了,李云成拿著兔腿在方问眼前晃悠。
方问的眼光一直跟著这个兔腿来回移动。
“真的只是叫一声就给你哦,一个兔腿,肉不少的哦。”
如同魔鬼的低语一样,方问被诱惑住了。
“汪!”
“嘿嘿,我说话算话,给你,烫哈,小心著点。”李云成把手中的兔前腿放在了方问面前。
方问一口就咬了下去,没费多长时间,方问就把这只兔前腿给吃得一乾二净,连骨头都给啃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