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黃河與北方之水患
殷代的文化,孕育長成於黃河之下流。
湯居亳,距河尚遠。其後渡河而北,乃暱就黃河,非畏避。故仲丁遷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殷之都城,始終近河。
自盤庚至紂二百餘年的殷墟,南距朝歌,北據邯鄲及沙邱。建築在黃河下游淇、洹交灌的大三角洲上。西周的文化,脫離不了河、渭流域的灌漑。
春秋中原一、二百個侯國的田邑城郭,都錯落散布在大河兩岸。
涇、渭、汾、涑、伊、洛、淇、洹、淄、汶、泗廣大的水利網,纓絡其間,做了他們養長文化的血液。
當時的溝洫制度,必然很可觀。只看以後江、浙水利便知。
明嘉靖中,汪鎔奏:「春秋之世,如山東、陝西、河南等處,皆為列國。其時干戈俶擾,一國之賦,足供一國之用,未嘗取給他邦。良以溝洫之制尚存,故旱澇有備,而國用日充。」
黃河水患,始見於周定王五年。是年為魯宣公七年,入春秋已一百二十年。此乃河北岸的衛國,乃殷之故墟,詩邶、鄘、衛風所詠,淇澳綠竹,淇上桑田,檜楫松舟,泉源考槃,是一個最可愛的水鄉。而文化在列國中亦最高,觀風詩即知。為狄所滅。至河決已六十年。農田水利失修以後應有的景象。
以後魏文侯居鄴,西門豹、史起大修水利,這一帶依然是樂土。
第二次的河徙在漢武帝元光三年。上距周定王五年,又已四百七十年。這一次河患的來歷,蓋因戰國以來長期戰爭,競築堤防。
漢賈讓說:「隄防之作,近起戰國。壅防百川,各以自利。齊與趙、魏,以河為竟。趙、魏頻山,齊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東抵齊堤,則西泛趙、魏。趙、魏亦為堤,去河二十五里。雖非其正,水有所游盪。水去則填淤肥美,民耕田之。稍築室宅,遂成聚落。大水時至漂沒,則更起隄防以自救。今隄防去水陿者數百步,遠者數里。」
又各以決水浸敵國。
趙世家:「趙肅侯十八年,決河水灌齊、魏之師。」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二年,楚決河水灌長垣之外。」趙世家:「趙惠文王十八年,決河水伐魏氏,大潦。」秦始皇本紀:「秦引河灌大粱城,城壞。」孟子雲:「以鄰為壑。」
又有壅塞水源以害鄰。
國策:「東周欲為稻,西周不下水。」故始皇碣石刻辭云:「決通川防。」
河道與水利,為兵事所犧牲。遂成西漢間嚴重的水患。直到東漢王景治河功成,明帝時。此後又九百年未見河患。
這正因北方經濟文物,尚在盛時,溝洫河渠,時有興修,故水不為害而為利。觀酈道元水經注,知元魏時北方水道,後世湮絶難尋者,不知凡幾。
黃河為中國患,其事始於宋,曆元、明、清三代千年不絕,卻正是北方社會經濟文化已在逐漸落後的時期,可見水患由於人事之不盡。
宋代河患,遠因則在唐中葉以後河朔一帶之藩鎭割據。
宋敏求謂:「唐河朔地,天寶後久屬藩臣,縱有河事,不聞朝廷,故一部唐書所載,僅滑帥薛平、蕭倣二事。」閻若璩謂:「河災羨溢首尾亙千里外,非一方可治。當四分五裂之際,爾詐我虞,惟魏、滑同患,故田弘正從薛平請,協力共治。否則動多掣肘,縱有溢決,亦遷城邑以避之而已。此河功所以罕紀也。」此皆謂唐中葉以後未必無河患,然亦可謂未必有大患。若遇大潰決,朝廷豈有不知?史書豈有不錄?惟如春秋狄踞衛地,黃河下游兩岸農田水利在藩鎭統治下,失修必多,則可斷言。
近因則在五代時之長期兵爭。
梁、唐夾河相持,決水行軍,事又屢聞。如梁貞明四年、龍德三年、唐同光二年,皆決河。
自此河決時聞。五代時河已屢決,至宋而遽發。而黃河下游一、二千里的河床,遂致屢屢遷移。
河道自春秋以迄近代凡六大變:
一、周定王五年,河決宿胥口,東行漯川,至長壽津與漯別行,東北合漳水,至章武今河北監山縣西北。入海。水經謂之「大河故瀆」。
二、王莽始建國三年,自周定王五年,至是凡六百一十二年。河徙魏郡,從清河、平原、濟南至千乘。後漢永平十三年,自王莽始建國三年至是復五十九年。王景修之,遂為大河經流。水經稱「河水」。
三、宋仁宗慶曆八年,商胡決,自永平十三年至是,凡九百七十八年。河分二派。北派合永濟渠至乾寧軍今河北青縣。入海。東流合馬頰河至無棣縣入海。二流迭為開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