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封建时代就有井田制度,“井田制度”和“封建社会”是不可分离的。井田制度乃是封建政治下一个重要的节目。井田就是土地国有。当时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照法理讲,全国土地都是天子的。天子分封给诸侯,诸侯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再平均分配给农民耕种使用,便形成了井田制度。土地开始分配,以九百亩划分九个单位,由八家承耕,每家分种一百亩。当时似乎尚无像后世租税的观念。唯一条件是八家共同耕种那中间一百亩的一块,把其收获交给公家。实际上,等于公家拿了九分之一的租额。但此制后来发现了缺点,农民全把精力放在分配到的田亩上,各家的一百亩私田耕得都很肥熟,对公耕的百亩便不免荒芜了。于是贵族地主不得不改变办法,不再将土地分公私,全部交给与农民,而向各家征收其十分之一的田租。这一转变便生了问题,因把土地“所有权”的观念改变了,渐渐地循致不再去管每家一百亩的平均分配了。他耕一百亩也好,耕一百二十亩也好,政府反正只要向他收取十分之一的租税。政府变为“认田不认人”,不问你耕多少田,只知道按田收租,于是逐渐转变为“耕者有其田”,将原来平均分配的精神打破了。
这样由土地“国有”转变到“私有”的过程中,并没有革命暴动,也没有任何一套明显的理论来鼓吹,若把西方眼光来看中国历史,这是难以了解的。这像后来印度佛法传入中国,到唐代已变成为中国的佛学,这是宗教上一大革命,然而也并没有像西方宗教革命般的显然争持和流血残杀。可见中国历史并不是没有变,而是在很和平的状态下很自然地变了,一幕一幕在不知不觉地变,没有很鲜明的划分。这是中西历史形态不同。究极言之,亦是中西人的性格不同,乃至中西文化精神之不同。
但“耕者有其田”也有一大缺点,因为土地所有权既归私有,耕者便可自由处置变卖土地,社会上便形成有贫富不均的“兼并”现象:“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但在政府租税制度上,则一向保持轻徭薄赋的传统。孟子理想中的租税额是十分取一,但汉代田赋规定是十五分取一,实际征收只三十分之一。唐代更轻,只合四十分之一。这是全国一致的。但有些农民并得不到好处,他们对地主缴租要高到百分之五十,或更高。国家法令虽宽,农民并不全受到实惠。王莽因此主张变法,把全国土地收归国有,重新分配,这叫做“王田”。王莽用意并不坏,但社会经济问题,并不是政府一道命令可以解决的。王莽“土地国有”的政策,却完全失败了。
从东汉末年到三国,全国大乱,地方政府解体,土匪盗寇四起,农民无法生存,便去依靠大门第。壮丁编为大门第的自卫队,这叫做“部曲”。大门第再圈占土地分配给部曲户,有的是部曲户携献土地给大门第,在不打仗的时候,仍由部曲户耕种。这些土地,现在则并不归农民所有,也不属于国家,而归入部曲主的掌握中。农民配到土地,自备牛和农具的,可获岁收百分之四十。由地主借给牛和农具的,只能得到百分之三十,更酷的只有百分之二十。当时国家的军队因没有了田租,遂也没有了饷源。曹操时有谋士策划实行“屯田”制度,军队于空闲时派田耕种。照法理论,田地是公家的,抽出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生产作为饷粮,其余缴回政府。在那时,全国几乎只有军队,没有农民了。军队又分两种,公家的是“屯田兵”,私家的是“部曲”,都由军队耕种自给。当时地方长官如县令郡守都没有了,全变成为屯田都尉。两汉时代是由农民担任义务兵役的,现在则由军队担任义务农作。晋代得了天下,军队复员为农民,但田粮仍和从前一样征收到百分之六十至七十,这是中国历史上最高仅见的租额,也是中国历史上农民最痛苦的时代。只有今天号称为代表工农阶级的共产政府,却曾明令规定田租最高不超出百分之八十。
南北朝时,北魏始创立“均田”制,这一变动,又是由租税制度之变动而影响到土地制度。当时政府收租为百分之六十,大地主收租也只百分之六十,因此一般农民,均不愿当国家公民,而宁愿做大地主私属的佃户。因做大地主的佃户,遇穷困时还可向地主借贷。做了国家公民,穷困时会告贷无门。所以当时政府的户口册上公民甚少,大都依归大门第下为“荫户”,这亦可说是一种变相的封建社会了。北魏孝文帝虽是鲜卑人,但他却懂得根据中国历史,改变赋税政策,把田租额减轻到略等于汉代,如是则农民都愿改报户籍转为国家的公民。但政府同时也放宽限度,允许大门第可以依照一般公民的分配额,多耕十倍或几十倍面积的田,这是所谓“占田”。这是直从东汉末年以来土地制度上一番大改革,但也在和平过程中完成了。
唐代沿袭北魏均田制而成为“租庸调”制,大体仍和均田制差不多。这制度的好处,一是田地平均,二是租额轻减,但不久此制又失败了。任何一种制度之推行,必须有一种精神与之相配合。没有一种内在精神去配合推行,制度是死的,积久了一定会失败。
譬如要平均田亩,必须具备详尽的户口册。唐制户籍共需三份,一份呈户部(如今内政部)。一份送州(如今之专员公署或省政府),一份留县。这些全国农民的户口册,三年改造一次,每次均要三份。一次改造称为“一比”,中央政府保留三比,即旧籍三份,共九年的存卷。地方政府保留五比,即旧籍五份,共十五年的存卷。生死的变更,逃亡的发生,全国每天都不免有这些事故,都不该马虎。若办事人稍一疏忽随便,户口册便逐渐不正确,而整个制度也必然要失败了。
唐代自租庸调制失败后,改行“两税制”。一亩地抽夏、秋两次税,只问田,不问人,又恢复到土地私有可以自由买卖的情形。此后历经宋、元、明、清,土地永远私有,田亩永远可以自由买卖,虽有人再来主张土地公有,平均分配,可是始终没有实现成事实。但唐以后的土地兼并和贫富不均,比以前略好些。这因为隋唐以后采用了公开考试制度,报考的名额不断地放宽,而非经考试不得人仕,即使宰相子弟也不例外。这一制度推行了,以前的大门第逐步衰退而终于不存在,所以此后中国社会虽不能无贫民,却没有像古代封建时代之大门第与大贵族。
更重要的,是中国社会上“士”和“农”相配合的理想,这在古代《管子》书中已提到。汉代士人,大体由农村出身。唐以后的制度,属于工商籍的户口不准应考。因此士的一流,也只有从农民中产生。中国人一向爱多子女,这也不尽在乎某一种的宗教观念。如一家有三子,由两子种地,让另一子读书报考,考中了可以入仕做官。往往一个农民家庭,勤俭起家,留一个儿子读书进入士流,报考当官,得机会可以做到宰相或其他高位,便可以购地造屋,退休做乡绅。但乡绅子弟,往往经久了又不能上进,两三代后又衰败了,回到农民耕田的本分。而在农村里又有另一批新的优秀分子平地拔起,报考做官,取而代之。如此循环不绝,所谓“耕读传家”,自唐代至明清,均属此情形。只许农民投考,不许工、商人家子弟投考;又只许做官人购地造屋,不许做官人幵店设厂、兼营工商。因此做官人只能成为一富人,却不能成为一资本家。而官家、富人又永远地在更替流转,不能累积成大富。要明白中国的社会,要明白中国社会的经济,必先明白这一个制度。
四
现在再讲到工、商人,我们该回到封建时代从头讲起。那时候整个土地完全属于国家所公有,一部分开放的是“耕地”,一部分不开放的叫做“禁地”。贵族受封后,那些土地便由贵族统治。耕地开放给平民耕种,此外如山、林、池、泽不开放的,便叫禁地,由贵族派员管理。这里面的生产,便是贵族的私产。后来有一般无业游民偷入禁地,伐木捕鱼,烧盐冶铁,这种经营是犯制的,在当时认为作奸犯科,为政府贵族所不容许。这批人在春秋时代便叫做盗贼。起初贵族派军征剿,后来剿不胜剿,便派人驻守入口,抽征其奸利所得,遂成为一种变相的“赋税”。
中国古人所谓“征商”,“征”字原为征伐义,而后来乃转变为征税。所以民间的自由工商业,在很早封建时代是认为作奸犯科的,是一种不正当的事业和行为。此种法理观点,连带于古代土地所有权的观点而生起形成,是远有其历史渊源的。这又与西方工商业的发展有其不同的途径。
秦汉时代,只有皇帝仍照古代父子传袭,而政府则与古代不同。古代分封一个贵族,就给他一块地,此为封建。后来做官的改给俸禄,不再给地了。农田无形中转为农民所私有,但其他的山、林、海、泽,在传统观念上,依然是天子私有。所以秦汉时代政府里的财政机关也分成为两个:农民税收归政府公用,属于“大司农”。山、林、海、泽一应工商业方面所抽的税,这是王室私有的,属于“少府”。政府有政府的财政收入,王室有王室的财政收入。“朕即国家”的观念,中国秦汉以后已并不存在。但战国以后,工商业大大地发展了,如齐国的临淄,便有户口二十万家,大都市早兴起了。当时最大的商人是盐商和铁商。商税既归王室私有,于是王室收入,反而多过了政府。这也不是出于帝王之私心,只是社会经济演变发展,在当时未先逆料到。汉武帝数伐匈奴,为国家司库的大司农报告国家钱库已空,武帝下诏命富商捐款,应者只卜式一人。武帝遂一怒而收回山、林、海、泽之利,把盐、铁收归国营与官办,把因此所得捐助给政府。在武帝之意,好像说:你们那些商人,运用了我王家土地发了财,我请你们捐助些给政府,你们不肯应,现在我便把王家私地收回,让我来直接捐交政府吧。
此种政策,正如今日之“公卖”与“国营”,有的说它颇似近代西方国家社会主义的理论,其实在中国历史上的出发点则大体如上述。可见中西历史仍是不相同。我们一定先要明白汉武帝以前一种土地所有权的观念之来历与转变,才能明白汉武帝所行“盐铁政策”之理论与根据。
汉武帝以后,政府对社会上可获大利的工商业,一向都由政府控制,不让私人尽量自由的经营。因此对农业则轻徭薄赋,平均地权;对工商业则限制发展,不使社会上有大贫大富之出现,孔子的人生理想是:“贫而乐,富而好礼。”社会不能严切制定没有贫富之分别,但穷人亦要让他们活得有一些快乐,富人须教他们知礼守礼。中国人所谓“礼”,便是一种生活的“节制”与“限度”。董仲舒曾讲过一节话,他说:“富而骄,贫而忧,都是要不得。我们不能使社会上绝无贫富之分,但不可使富人到达骄的地步,也不该使贫人落到忧的境界。”
上引孔子与董仲舒两番话,实可代表中国传统的经济理想。一个社会,虽不能做到均贫富,却老想能在某种限度内保持其平等。富的有一个最高限度,穷的有一个最底限度,求能把贫与富的分别,限制在此有宽度的中间而不使逾越。此亦是中国人之所谓“礼”,亦即是一种“均产”的理想,这一种理想的执行人就是“士”。
在这样一种传统理想控制之下,遂使中国始终走不上大富大强的路。然而一个国家也不可太富强,太富强了就会有危险。中国的传统哲学:“国防求能做到不被人侵略,经济求能发展到一般生活没有问题。”到此为限,却不许继续无限地向前。罗马帝国的衰亡,原因即在其太过富强了,因经济集中而流于过度奢侈,遂致文化崩溃,国家沦灭。中国始终把文化根苗寄托在农村,不让财富集中到城市,工商资产始终受节制,求其与农村经济保持一有宽度的均衡状态,而限制其发展过度。这样也影响了实用科学之发达,物质文明永远不能突飞猛进。然就长时期历史进展言,中国的物质文明也始终在西方之上。因为没有急剧的逆转与崩溃,经过长时期积累,所谓“日计不足,岁计有余”,无论从实际情况讲,或从理想意义讲,中国历史上的经济制度还是有它不可抹杀的长处。
马可波罗来中国,其时在元朝,这一时期的中国很不像样,但在他《游记》里,已经使当时西方人不信世界上会有这样一个经济繁荣的国家之存在。到清朝康、雍、乾时代,中国物质文明,就一般言,仍然在西方之上。只这最近两百年来,西方新科学才突然凌驾了中国。然正因为西方科学之突飞猛进,而造成了西方今天种种的问题。我们不能只看今天西方的发达,而忽视了中国一向用政治来控制经济的那一套理想与方法。自文化立场讲,从一个人生理想上来规定一种经济限度,是未可厚非的。
五
今天中国社会情况大变了,但变在哪里呢?据我想,如上所述,中国社会里的第一流品“士”的品质先变了,这至少是在大变中很占重要的一项。“士”是中国社会的中心,应该有最高的人生理想,应该能负起民族国家最大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在他们的内心修养上,应能有一副宗教精神。可说中国的士,应是一个“人文宗教的宣教师”。他们常要不忘记自己是半和尚,或是双料和尚,而不仅是一个有智识的读书人。
自从西方文化进入中国,中国若能急起直追,迎头赶上,在和平秩序中接受他们的新科学,这也并不是一件闲难的事,并不需要先把中国整个社会、整套文化澈底推翻,全部革命。但一部分读书人走上政治,失却了为公服务的责任感,却说是争民权。一部分改行经商,索性专一孜孜为利,说是个人自由。西方人至今尚进教堂,接受他们许多传统的人生教训,而今天中国的智识分子,则只接受了西方的“权利观念”,没有接受他们的“宗教精神”。社会依然是中国的,理论却是西方的;又只有西方理论之一半,只讲“个人权利”,不讲“仁爱与牺牲”。于是四民中缺少了一民“士”,社会骤然失了中心。
其实今天中国社会里的所谓智识分子,还如从前的士般,实际上还是中国社会的中心,但他们只保持了中心的地位,早失却了中心的精神。他们只肯剽窃西方政治经济理论来“自便己私”,而缺乏一种为公牺牲的宗教精神。反而离题愈远地来求破坏中国社会,打倒中国文化。理论上是消极的所谓革命,实际上是专为个人或派系,或党团,争夺各自一份的“私权益”。于是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我觉得目前的中国,依然要走中国自己的道路,要恢复“士”的精神来作社会中心的主持与领导。这辈人不应该借着民主理论来逃避自己的责任。他们还是社会的灵魂。他们应该尊孔子也如西方人敬耶稣般,应带有一种“为公牺牲”的精神。不能仅凭一套浮浅而实际是自私的政治经济理论,来掩饰其自营己私的权利营谋,来助长相互间的斗争情绪。他们必须有精神,有信仰,他们确还是今天中国社会的中心,责无旁贷,不应该躲避。他们说:“今天是民主社会了,谁也该自由,谁也该平等。”实际则仍是不平等,只让他们获得了许多自便己私的自由。
今天的中国共产党,盲从马克思,主张以阶级斗争来领导中国社会之改进,其实中国社会从秦汉以来早就没有阶级。若说打倒封建,则中国又已早没有封建。若说无产阶级专政,则中国的士,早已是一种无产阶级,又且应以无产作为他们的宗教信仰的。中国向来有一套“士农合一”节制经济的传统理想,因此中国社会也绝不会走上资本主义的路。封建社会破毁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始终未出现,这是马克思唯物史观不能适合中国历史进程的真凭实据。信仰马克思来改革中国社会,真所谓无的放矢。
今天中国人的大缺点,就在把自己本身的社会实相撇过不谈,而专门滥用西洋几个空名词套上,硬拼硬凑,硬要叫中国来做別人家文化的殖民地。我们希望中国文化还要自觉的站起来,那么中国才有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