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裏仍有問題。若果如朱子解法,孔子何不直截了當把此番話告訴子路,卻要急得對天發誓呢?朱注對此層,仍未交代明白;所以清儒仍不免要多生曲解。此處讓我依據朱注再來補充說一番。
說到這裏,便該注意到本章中「子路不說」之「不說」兩字上。今且問:子路不悅,是不悅在心中?還是不悅在臉上?還是把心中不悅向孔子直說了?依照本章上下文的文理和神情,子路定是把他心中的不悅向孔子直說了。子路如何說法,論語記者没有記下來,但一定牽涉到南子**行,是可想而知了。而且南子原本不是一位正式夫人,如何叫孔子去受委屈。這些話,都是無可否認的。孔子若針對子路話作答,則只有像朱注般說:「我只依禮不該拒絕不去見,至於她的一切,那是她的事,我何能管得這許多?」在此又有人提出古禮,說;「禮,在其國,不非其大夫。」現在南子是君夫人,地位更在大夫之上。她請見孔子,辭令又很鄭重有禮。孔子不願針對子路話作答,因為這樣便太直率了。於是說:「我若錯了,天自會厭棄我。」這樣說來,孔子之以天自誓,並不是憤激語,反見是委婉語。細尋本章文理,如此說,並非說不通,而且在文章神情上,豈不更好嗎?就行事言,孟子說:「仲尼不為已甚。」就應對言,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孔子此處對子路的誓辭,卻反而有詩意了。
以上這段話,是我根據朱注,再依或人之說,而自加以闡發;自謂於考據、辭章、義理三方面都能兼顧到,說得通。但不知如此說來,究說到論語本章之真義與否?總之,要研尋論語義理,不能不兼顧考據、辭章。舉此為例,也可說明此意了。
六
現在再繼續舉一章說之: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朱子注:
子貢言:我所不欲人加於我之事,我亦不欲以此加之於人。此仁者之事,不待勉強,故夫子以為非子貢所及。
朱子在圈下注中又引程子說,謂;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仁也。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恕也。恕則子貢或能勉之,仁則非所及矣。
朱子又自加發揮,說:
愚謂無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謂,此所以為仁、恕之別。
大家說程朱善言義理,但此章解釋卻似近勉強。朱子說:「無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辭。」其實本章明言欲無加諸人,所重在「欲」字,「欲」即非自然而然。欲無加諸人之「無」字。亦非自然而無,乃是亦欲不加諸人。因此此章程朱把仁、恕分說,實不可靠。
古注孔安國說:「非爾所及,言不能止人使不加非義於己。」此解乃為得之。何以說孔安國說得之?仍須從本章的句法上去研求。本章句法是平行對列的,我不欲人把非禮加我,我亦欲不把非禮加人。下句有一「亦」字,顯然是兩句分開作兩件事說的。若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此等句法是直承偏注,只是說一句話,一件事。細究兩處文法,自見不同。若把握住此點,朱注「子貢言我所不欲人加於我之事」這一句也錯了,只應說「我不欲人加於我,我也欲我不把來加於人。」朱注「我所不欲人加於我之事」,此語只可移作「己所不欲」四字之注解。朱注「之事」二字,即「所不欲「之「所」字,但釐章則句法不同。孔安國看準了,故說:「別人要加非義於你,你何能禁止呀!」孔子所謂「非爾所及」,只承上一句,不關下一句。
我舉此例,仍只要說明欲通論語之義理,必須先通論語之文法。若文法不通,所講的義理,只是你自己的,不和論語本文相關。
七
此下我想再舉一例。
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我常愛誦此章,認為大有詩意,可當作一首散文詩讀。此章之深富詩意,尤其在末尾那一掉,「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十一字。其實在「於我如浮雲」那五字,尤在「如浮雲」那三字。若省去此一掉,或在掉尾中換去「如浮雲」三字,只說:「於我有什麼相干呀!」那便絕無詩意可言了。但我們讀論語,固可欣賞其文辭,主要還在研尋其義理。難道論語記者無端在本章添此一掉尾,也像後世辭章之士之所為嗎?因此我們在此掉尾之十一字中,仍該深求其義理所在。
若在此十一字中深求其義理所在,則「不義而」三字,便見吃緊了。「素富貴行乎富貴」,富貴並非要不得。孔子又曾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不以其道而得富責,還不是「不義而富且貴」嗎?今且問:你若不行不義,那有不義的富貴逼人而來?富貴逼人而來,是可有的。不義的富貴,則待我們行了不義才會來。倘我絕不行不義,那「不義而富且貴」之事,絕不會干擾到我身上,那真如天上浮雲,和我絕不相干了。因此,我們若沒有本章下半節「於我如浮雲」這一番心胸,便也不能真有本章上半節「樂亦在其中」這一番悄趣。關於本章下半節的那種心胸,在孟子書裏屢屢提到,此不詳引。我此所說,只是說明要真暸解論語各章之真意義,貴在能從論語各章逐字逐句,在考據、訓詁、文理、辭章各方面去仔細推求,不要忽略了一字,不要拋棄了一句。至於把論語原文逐字逐句反到自己身心方面來真實踐履,親切體會,那自不待再說了。
八
或有有有人會懷疑我上文所說,只載在考據、辭章方面來尋求義理,卻不教人徑從義理方面作尋求,如孔子論「仁」論「智」,論「道」論「命」,論「一貫」「忠恕」,論「孝弟」「忠信」之類。這一層,我在上文已說到,讀論語貴於讀一章即得一章之益。即如論語說:
巧言今色鮮矣仁。
剛毅木訥近仁。
仁者其言也訒。
仁者先難而後擭。
這些話,逐字逐句求解,解得一句,即明白得此一句之義理,即可有此一句之受用。若解釋得多了,凡屬論語論仁處,我都解得了;論語不提到仁字處,我亦解得了;孔子論仁論道的真意義,我自然也解得了。此是一種「會通」之學。義理在分別處,亦在會通處。會通即是會通其所分別。若論語各章各節,一句一字,不去理會求確解,專拈幾個重要字面,寫出幾個大題目,如「孔子論仁」,「孔子論道」之類,隨便引申發揮;這只發揮了自己意見,並不會使自己真暸解論語,亦不會使自己對論語一書有真實的受用。那是自欺欺人,又何必呢?
所以我勸人讀論語,可以分散讀,即一章一章地讀;又可以跳着讀,即先讀自己懂得的,不懂的,且放一旁。你若要精讀深讀,仍該如此讀,把每一章各別分散開來,逐字逐句,用考據、訓詁、校勘乃及文章之神理氣味、格律聲色,面面俱到地逐一分求,會通合求。明得一字是一字,明得一句是一句,明得一章是一章。且莫先橫梗着一番大道理、一項大題目在胸中,認為不值得如此細碎去理會。子貢說:「回也聞一而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顏淵、子貢都是孔門高第弟子,但他們也只一件件,一項項,逐一在孔子處聽受。現在我們不敢希望自己如顏淵,也不敢希望自己是子貢。我們讀論語,也只一章一章地讀,能讀一章懂一章之義理,已很不差了。即使我們讀兩章懂一章,讀十章懂一章,也已不差。全部論語五百章,我們真懂得五十章,已儘够受用。其實照我辦法,只要真懂得五十章,其餘四百五十章,也就迎刃而解了。
九
朱子注論語有三大長處:
一、簡明。古今注說論語之書多矣,獨朱注最為簡單明白。
二、朱注能深入淺出。初學可以淺讀,成學可以深讀,朱注可以使人終身誦讀不厭。
三、朱注於義理、考據、辭章三方面皆優。
宋人長於義理,固矣,然朱注於考據訓詁亦極精善,且又長於文理,能於論語之章法、句法、字法體會深微;故論語以朱注為最勝。
猶憶十七八歲時,偶在家中書架翻得清儒毛西河四書改錯有印小字本;讀之驚喜,不忍釋手,迨黃昏,移就庭外立讀。其書批駁朱注,分類分條,幾於通體無完膚。余時愚陋無知,僅知朱子乃宋代大儒,又知讀論語必兼讀朱注;而毛氏何人,則不知也。又其分類,如有關天文、地理、宮室、衣服之屬,凡所討論,余皆一無所知。讀其書,使余知學問之廣大,若另見一新天地之存在。
越後讀書漸多,知有所謂漢學、宋學之別。又久之,讀書益多,乃知即論考據訓詁,清代治漢學諸儒未必是,朱注亦未必非。其後幾一十年,在北平書肆又購得毛氏四書改錯之大字木刻本;再讀之,乃知毛氏雖博辨,其書實不能如朱注之廣大而精微。回憶少年時初讀此書之心境,不覺恍然自失。
蓋清儒自號治漢學,門戶之見甚深。凡朱注錯誤處,積清儒二百數十年之搜剔抉發,幾於盡加駁正,殆所謂「丘也幸,茍有過,人必知之」矣。然亦有朱注正確,清儒存心立異,轉以自陷。時余在北平,見學者羣推劉寶楠論語正義,鄙薄朱注不讀。心知其非,顧一時風氣所趨,亦無法糾挽。及抗戰時在成都,病中讀朱子語類,一日僅能讀數條而止,倦即放置不讀,亦不讀他書。約半年,讀語類始畢。乃知朱子注論語,於義理亦有錯,並多錯在「性」與「天道」等大綱節上。此乃程朱與孔孟學術思想分異所在,亦已多為清儒所糾彈。然善言義理,仍推朱注,斷非清儒所及。故余數十年來,教人讀論語,仍必教人兼讀朱注。
惟學者治論語,先於朱注立基礎,仍貴能進而多窺諸家之異說。所謂諸家,有遠在朱子之前,更多起於朱子之後。苟非多窺異說,將不知朱注所誤何在,更不知朱注所為精許獨出於諸家之上者何在。從來解說論語者多矣,幾於每字、每句、每章必有異說。每有異說,亦多在兩三說以上。惟學者治異說,切戒有好異心,切戒有好勝心。貴能平心靜氣,以實事求是之心讀之。每得一異說,於文理文氣上孰當孰否?於考據訓詁上孰得孰失?於義理闡發上孰精孰粗?貴能細心尋求。論語本文,若平淡易簡;然學者能循此求之,一說之外復有一說,眾說紛紜,而各有所見,亦各有所據。正在此等處,可以長總明,開思悟,聞見日廣,識慮日精。僅於論語一書能如此求之,而義理、考據、辭章三方面之進益,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有日新月異,益深益遠,已臻於為學之上乘而初不自覺者。然治論語之異說,亦不貴貪多,不貴欲速,不貴在限定年月以內,必盡搜論語之異說而徧治之。只貴於朱注外,隨時得一書、獲一說,即取與朱注對比,通一說即獲通一說之進益。如此從容緩進,乃為可貴。
余自來香港,即有意為論語作一新解,雖尊朱注而不專守朱注,遇異說勝朱注者,盡改以從。而亦欲仿朱注之力求簡明,力求能深入而淺出,力求於義理、考據、辭章三方兼顧。務求自中學生以上皆能通讀,尤望成學之士讀我注亦不以為鄙淺。懷此心已久,屢易稿而皆未愜。三年前在美國,積半年之力獲成初稿。後又再自校讀,前年冬通讀一過,去夏又再讀一過。一再細讀,今已過半,多所改定,今冬當可付印。自問此書,雖不能取朱注而代之,然讀朱注者必當再讀吾書,然後於論語易於有入門益進之望。此則余之志願所在也。
(原題校慶日勸同學讀論語並及論語之讀法,一九六二年九月在香港新亞書院為孔誕及校慶作,載新亞生活五卷七期。一九七四年編此書時,又併入新亞生活四卷五期論語讀法一文,改為今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