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重复、琐碎,却不容有失。一个分办建议的错误,可能导致线索流转不畅或调查权限错位;一个跟踪的疏漏,可能让重要线索石沉大海。王大姐常说:“咱们这儿啊,就是个‘线索管家’,管得好,能为办案部门省时省力,指明方向;管得不好,可能就是贻误战机的‘梗阻’。”我很快进入了“管家”的角色。白天,高效处理着手头流水般的线索,从举报某乡镇干部侵占集体资金的简单线索向下分办转办工作,到反映省首某部门“一把手”涉嫌利益输送的复杂匿名信,再到巡视移交的关于某个行业系统性问题的专题报告……内容五花八门,需要快速抓住要害,准确归类。晚上,则利用业余时间,更深入地研究系统功能,尝试构建一些简单的数据分析模型,试图从这些看似孤立的线索中,发现一些不易察觉的共性或关联。
我的努力很快引起了陈主任的注意。一次室务会上,她提到:“最近大家录入的线索摘要,规范性有提高,特别是夏觉非同志,不仅摘要准确,还能对一些复杂线索的背景和可能关联提出初步看法,虽然不要求我们做深入研判,但这种主动思考值得鼓励。案管工作不是简单的‘二传手’,也要有发现问题的眼睛。”这给了我一些信心。我开始更系统地梳理进入系统的线索。我设置了一个高度加密的私人工作区(在合规范围内),将那些涉及“文化企业”、“基金会”、“离岸公司”、“土地历史遗留问题”、“退休干部亲属经商”等与我过往调查背景可能存在交集的关键词线索,进行标记和初步聚类。当然,我严格遵守纪律,绝不越权查看非权限范围内的线索详情,只针对己公开摘要信息和流转状态进行宏观分析。
几周下来,我标记了数十条线索。它们分布在不同的地区、涉及不同的领域和人员,乍看毫无关联。但当我将它们按照时间线、关联行业、涉事人员年龄背景等维度进行可视化排列时,一些模糊的“模式”开始若隐若现。例如,近三年来,涉及“文化艺术类基金会”运作不规范的举报线索有所增加,且多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几个地市,其中有三家基金会的发起人或主要捐赠人,与己查处的徐道哲“江源基金会”的早期资助对象名单有重叠。又如,关于“九十年代末至二十一世纪初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土地出让过程中资产流失”的历史举报线索,虽然大多年代久远、查证困难,但仍有零星出现,且举报指向的地域,与当年“江源”水利工程辐射区存在一定的地理重合。
再比如,有几条来自不同地区、反映“退休领导干部亲属在特定行业(如环保工程、文化地产)利用影响力承揽项目”的线索,虽然涉及的具体人物不同,但操作手法描述有相似之处,都提及了“通过中间人牵线”、“看似合法招投标程序”等特征。这些“模式”非常微弱,可能只是巧合,也可能是我先入为主的联想。但它们在系统中客观存在,就像深海里不同水团温度、盐度的细微差异,暗示着下方可能存在的洋流。我谨慎地将这些观察写成了一份简单的《近期部分类型问题线索浅析》工作笔记,没有具体指向任何个人或案件,只做现象描述和趋势提示,准备在合适的时候向陈主任汇报。这属于案管室分析研判职能的范畴,既符合我的岗位职责,也可能为全局工作提供参考。
就在我沉浸于线索海洋时,父亲案子的复查复核小组那边传来了新的进展。消息是周瑾告诉我的。她因为工作关系,与工作小组有联络。“他们这个小组调取了大量当年的卷宗,包括检察院内部对你父亲调查过程的全部记录,还找到了几位己经退休、当年参与过‘江源’工程审计或对你父亲调查有印象的老同志。”周瑾在食堂午饭时低声对我说,“进展比预想的顺利,也……比预想的更令人气愤。”她顿了顿,看看西周,声音压得更低:“当年你父亲移交的那部分关于土地虚增补偿的调查材料,在检方内部流转记录不全,有迹象显示被人为抽走或隐匿了关键页。而后来用来指控你父亲‘诱供逼供’的所谓证人证言(郭志强翻供笔录),签字和询问时间存在明显逻辑矛盾,笔迹鉴定也发现了疑点,但当年的鉴定报告结论却含糊其辞。工作小组己经正式将郭志强列为重点查找对象,发起了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