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行简,高考前夕卷入一场人为恶意斗殴,致半身瘫痪,下学后艰难创业,后因身体原因,享年35岁。】
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感觉,一见到他,她便觉得有些伤心。
病房里进来了三个人,千寻的目光轻轻掠过了走在前面、面露关切之色的男女,放到了他们身后的少年身上。
那是一个年纪不大的男孩子,俊俏阳光,个子几乎和他的父亲一样高,穿着一身蓝白相间的球衣。在他身上,丝毫没有日后那个残疾、枯瘦、阴沉男子的影子。
见她看见他,他越过自己的父母,两步便跨到了病床前,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
“笨蛋,怎么才两天不见,你就把自己折腾进医院了?”
“哎呦,妈你干嘛?”他捂着头,气恼的往后看。
“整天胡说八道,妹妹都生病了,你还这么不着调。”陆女士收回手,睨了儿子一眼,走了过来,语气透露着十分关切。
“小千,感觉怎么样,现在有没有好点?”
千寻这才收回了视线,眨了眨眼,收回多余的情感。从今以后,她就是黎千寻了。
“陆阿姨,我已经好多了,谢谢你和叔叔来看我。”声音软软的带着一点沙哑,那是淋雨带来的并发症。
看着眼前乖巧漂亮的少女,陆筝内心的怜惜又开始泛滥起来。
她心中第无数次感慨:为什么这么软萌萌的小姑娘不是自己家的?为什么自己生的是个臭小子,而冷冰冰的黎井然却生出来了这么香香软软的小少女!
她不禁扭头,瞪向自己那不争气的老公,又嫌弃的瞥了眼傻儿子,然后长叹一声。
“唉!”
路先生摸了摸鼻子,而路行简也是深知自家老母亲那点小心思,浓密的眉毛一挑。
“得了,妈,拥有我这么帅气聪明的儿子,你就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他这话倒也不是自夸,确实是事实。
路行简,小时候是院里的孩子王,领着一帮熊孩子爬树摸鱼;等年纪稍大点,便点亮了学习的天赋,初中连续蝉联华大附中第一名的学霸,不仅如此,运动神经也十分发达,打篮球游泳都不在话下。
虽说距离中考也就只剩几个月了,这小子仍旧未有任何紧张的迹象,这两天刚去参加市里面的篮球比赛,还拿了名次回来。
所以,尽管十分眼馋闺女,但陆筝也不得不承认,虽然自家小子确实皮实了点,但大面上还是很给她长脸的。
“小千,你妈妈呢?”
“她去查房了。”
“行,阿姨等下还有一节课,我和你叔叔就先回去了,让臭小子留下来陪你说说话,你有什么需要的,尽管使唤他,他若是不听话,你给我打电话。。。”
千寻乖乖听着陆女士的叮嘱,不时点头,眼神不经意间和后面的路行简对上,他冲她翻了个白眼。
千寻嘴角一抿,露出小小的梨涡。
“行了,那就这样吧,我们先走了。”陆女士抬起手腕,看了看表,随即优雅起身,正准备对儿子说两句,就被不耐烦的打断了。
“您快些走吧,我一定伺候好您的干闺女,放心吧!”
路行简推着自己老妈,赶鸭子似的把他们推出了门外,然后砰地一声,合上了门。
他长腿一勾,勾过来一把椅子,坐下,然后拿了一个苹果,三下五除二就削完了皮。
“喏,吃吧。你就应该多补充点维生素,加强免疫力。不然不会淋了点雨就跑医院,医院都快成你的第三个家了。”
千寻用未打点滴的那只手接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