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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三排座位的距离,戚宽忍不住又看向费以飒。
那边的黑肤少年低着头奋笔疾书,从他的角度清楚地看到费以飒的嘴唇微微抿起,眉宇一派认真。
是很少看到的费以飒……
不对,是在教室里很少看到的费以飒。
这个样子的费以飒,戚宽还是看过不少次的,在篮球场上。
他和费以飒认识了三年,就和他打了三年的篮球。
那个家伙和沈聘的球技非常了得,和他们打球非常有意思,打起来畅快淋漓,体验感极好。
在一中里面,只要是喜欢打篮球的,就没有人不爱和费沈二人打球。
而戚宽热爱篮球,所以总会找那两个人玩。
再加上他们是同班,有着近水楼台的优势,久而久之,他们的关系十分好——
起码戚宽是这样认为的。
三年来,戚宽对费以飒的印象,就是球技高超,个性爽朗洒脱,充满了男人气概。
在他看来,玩得好的一堆人中,就数费以飒最男人,不仅因为外形,还因为他的性格。
这个人和谁都能玩成一片,为人潇洒健气,行事爽快果决,不会跟你玩什么心眼,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是值得深交的朋友。
戚宽平时总会戏称费以飒和沈聘为飒哥以及聘哥。
事实上,他比那两个人都要大两个月。
会这样叫他们,一个是因为他对他们的球技心服口服,另一个就是他们十分能打。
尤其是费以飒。
戚宽虽然是个Alpha,但他很清楚自己的本事,只有打篮球技术还算过得去,打架完全是个弱鸡。
而费以飒和沈聘不仅篮球了得,打架也很厉害。
戚宽原本是不知道的,在高一那年,他约那两个人在校外打篮球,和一些混混起了冲突。
那些混混仗着自己是Alpha,恶言恶语要他们换地方不说,还推推搡搡,把他们的人恶意推倒在地。
那些混混整天瞎混不干好事,真惹上了说不定会很麻烦,戚宽当时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好自认倒霉,他们毕竟是学生,正想带着大伙儿一起离开的时候——@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一颗篮球砸在推人的混混身上。
“两个选择。”
拿篮球砸人的费以飒爽朗地露齿一笑,对那几个混混说:“一个是现在离开,一个是被抬着离开,选哪个?”
被当众挑战了权威,小混混们怒了。
男人很容易一言不合就干起来,场景一触即发。
戚宽心惊胆战,想要帮忙却无从下手,转头一看却见沈聘站在一旁完全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难道他不担心……?
心里刚闪过这个念头,耳里便听见数声闷哼,戚宽回过头张大嘴,看着费以飒轻描淡写地把那几个人打得落花流水,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沈聘不帮忙。
因为压根不需要帮忙。
光是靠费以飒一个人就可以搞定一切。
“再让我看到你们欺负人,下次就是折断手哦。”
黑腹少年语气随和,满脸笑眯眯的,手却毫不留情,硬是把那个混混领头的手扭着,让他承诺再也不会欺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