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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奇小说网>新顺1730>第124章 精锐对精锐

第124章 精锐对精锐(第3页)

二十岁出头,穿着海军的蓝白条纹的水手衫。

因为不堪船上生活虱子的撕咬,所以水兵总是喜欢用火把头发一烧,再用湿毛巾盖住扑灭,导致参差不齐。

脚下没有鞋,爬桅杆需要发力的大脚趾有些畸形地粗大。

即便站在城中而不是摇晃的甲板上,脚趾也是下意识地分开着,像是橡树的根一样扒着地面。

小伙子是海军招收的灾民,当然不是第一批。

日本年年有灾,大顺也不多啥,饥民当兵又便宜,海军大部分士兵都是饥民。

在参军之前,小伙子没摸过刀,更不要说玩过弓箭火枪了。大顺没有刀狩令,但穷文富武,这小伙子连文没钱学,自然不可能舞刀弄枪。

从他记事开始,家里就不断告诉他,小孩子不能游手好闲,得干活。妈妈纺线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用芦苇棒把棉花搓成条;七八岁的时候,就要背着筐,在村子周边到处捡粪;十一二岁的时候,就要跟着父亲去地里薅草。

过年的时候能吃一顿加了一点肥肉的熬白菜和素丸子汤,每人一碗,每碗的最上面会放一片白肉——一人一片,不大不小,因为如果稍微有大小不同,会因为这一顿饭产生家庭的巨大矛盾,认为父母偏心。

年三十那天能吃一顿白馒头,不过里面还是地瓜面的,外面用白面裹了一层。

随便的一场旱灾,把这样的生活也毁了。恰好海军征兵,当兵是条出路。

三个月训练、吃饱、分清左右、学会队列。然后扔到船上。

晕船的裁撤到作坊、船厂或者扔去辽东的冶铁厂;不晕船的看看有没有爬桅杆的本事。

小伙子靠着自小爬榆树摘榆树钱、爬桑树摘桑葚这样的大顺贫民必备技能,靠着一手上佳的爬树本事,成为了桅杆射手。

发了枪,每天练。练的好,吃饱饭。

一个月饷银一两半,转正合格后再长半两,退伍后或是安排去贸易公司做工、或是分鲸海的荒地,自五十岁起还有海军内部的退役年金和股息分红,定额不多,但饿不死。为什么定五十岁,因为平均寿命不到四十。

从军三年,月银二两共四十两。一年一套军装,一支火枪,诸多火药,合计一百两。

这是大顺最精锐的部队,花钱最多的桅杆射手。不管是昂贵的膛线枪管,还是无数火药喂出来的准头,都需要钱,大把的钱。

他不是那种照着训练三个月、发枪列阵填线、从参军到死加上军械均价二两银子一个月的便宜的线列兵。

小伙子并不知道,均价一百两的自己,刚才随手一枪,打死了一个从二十岁承袭、如今三十五岁、合计领取俸禄折合三万五千两的精锐武士。

他只是按照平日训练的要求,站在高处,瞄着敌军,寻找凭感觉像是军官模样的人。

山内重次的盔甲挺好看的,挺显眼的,所以他就射了一枪。

一枪之后,便取出腰间皮袋里的纸包子弹,舔了舔上面涂抹的油,用牙撕开了纸包,将带着木托的铅弹装进枪里,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直到第一波攻势暂歇,他才取出一柄打赌赢来的小刀,在自己的枪托上又刻了两个正字,这是他最早学会的几个字之一,很适合做记号来记录自己杀了多少人,一个正字便是五个。

之前一直没有机会杀人,从小滨之战开始,他才真正有机会杀人。累计至今,已经杀出来三个正字,按照均价全甲武士的一百石米俸的武士来算,换成这些年的大米,足够养一个营队的最便宜的线列兵。

而一个营队的大顺最便宜的线列兵,总能虐杀十五个武士。

哪怕,这些武士的剑术,都如宫本武藏;射艺,都比今川义元;枪术,远胜本多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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