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他往东,他绝对不敢往西,我让他撒尿,他绝对不敢拉屎。”
“原来你在部队里,这么威风呀?”
程圆圆眼睛笑的像弯弯月牙,康常义一下子就有些看呆了。
当初刚把人救下来时,因为营养不良,再加上脏兮兮的,看著平平无奇。
却没想到,简单梳洗打扮,换上一身乾净衣服,竟然还有几分素雅的味道。
算不上很漂亮,但属於比较耐看的类型,再加上不諳世事的单纯性格,正好就是康常义喜欢的类型。
康常义谦虚的挠挠头:“也没有啦,主要是平日里大家关係处的都不错,都是年轻人;所以,偶尔被冒犯一下,也没什么的。”
“而且,这小子正好也是我带出来得兵,是我看著一点点成长起来的,平时也捨不得骂他。”
“你性格真好,你在部队人缘一定不错。”
程圆圆歪著头,表情很是温柔。
康常义喉咙咕咚了一下,继续厚著脸皮说道:“那是当然,我经常和战友们打成一片,好的跟一家人似的。”
“其实吧,解救你的那个方案,是我急中生智想出来的,但是我比较低调,不爱张扬。”
“主要是考虑到,我都已经是军官了,总得给底下人一点表现机会吧。”
“他这么年轻能被破格提拔,就是我在悉心栽培,不断给他创造机会。”
“哇呜,你好稳重,好成熟,好善良~”
程圆圆双手握紧,放在下巴上,眼里多了些小星星。
康常义心猿意马,转过身装模作样的给病床上的陆阳扯了扯被子。
却发现有个角始终扯不动,像是被陆阳的胳膊压住了一样,还得特意把手抬起来才行。
程圆圆把凳子往前挪了挪:“能不能跟我讲讲,你在部队的事儿?我知道你们有保密条例,捡不涉密的讲,就生活上的趣事就行?”
“我姥爷过去当过兵,我从小就听他说起过以前打仗的事,但是我爸不让我当兵,怕我在部队里吃苦,后来就学了法律。”
“结果没想到,上学也挺苦的,还不如进部队体验一下;我现在真挺后悔,大学时候没有偷偷报名去的,我读研究生时的室友就是个退伍兵,她可厉害了。”
“我要是能有她那样的身手,哪怕是被拐进大山里,肯定也不用遭那么些罪,肯定能靠自己逃出来。”
提起部队里的趣事,康常义立马就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一样,拍拍床边让程圆圆坐过来。
然后,这二人就坐到了床边上开始閒聊扯淡。
康常义一屁股坐在陆阳的枕头边,煞有其事的说他从军校毕业,分配到连队以后,就受到全连爱戴,深受领导器重。
什么跑步拿奖,射击第一,给部队提出各种建设性的建议,还在外头抓过坏人拿下过二等功。
特意强调当时情况危急,差一点就被溺死在了护城河里头,但一想到国家和人民还在等著自己奉献,他便顽强的活了过来。
至於陆阳,在他嘴里则变成了那个容易骄傲自满,不友爱集体,仗著读过书就看不起老兵,凡事斤斤计较的草包。
“旁人不喜欢他,不待见他,孤立他,还老整他;但是我没有,因为我能看到每一个兵身上的闪光点。”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部队是个大熔炉?”
“听过的。”
“嗯,然后我就开始,用各种办法来熔炼他,激励他。比如,我会陪著他一起训练,再苦再累都给他加油打气,还在他飢肠轆轆的时候,专门去食堂给他做一份肉沫土豆丝盖饭,直接给他香迷糊了,当时就给他好吃哭了。。。。。。”
“你还会做饭啊?”
“咳咳,你应该问,有什么是我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