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
当叶风拉开距离之后,又回头开了几枪。
砰砰砰砰!
这几发开的果断,再次命中两头狼。
现在是在高速奔跑的状態,也就顾不上准头了。
叶风取得战果之后,再次拉开距离,然后如法炮製。
五头追击他的狼便被他用同样的方法解决。
不过带来的结果就是叶风手上的枪里的子弹也不多了,只剩下最后四发。
而场上的狼至少还有十二三头。
它们正在后面穷追不捨。
叶风想了想。
这么跑下去不是事儿,他没有时间换子弹。
一旦被后面的狼群追上了,以他手上的备弹根本不足以解决那么多头了。
於是他乾脆停下了,手里的枪对准身后追击的狼群。
砰砰砰!
又开了三枪。
这三枪再次击毙两头狼。
场上还剩下10头狼,然而它们见叶风停下开始射击,竟然同时也停下了脚步。
叶风见状,心里鬆了口气。
果然。
唬住了,这些傢伙不认识枪!
没错,他就是在赌这些畜生的智商不高,打一个信息差。
枪里现在还剩最后一发子弹。
但这个信息只有他知道,身后的狼群既不认识枪,更不可能知道他枪里还剩下多少备弹。
那么在它们的视角看来,只能看到一个人类手里端著一把黑乎乎的棍子,不断响起噪声,然后自己的同伴就一个一个接连倒下。
这种恐惧足以让最有血性的狼都望而却步。
正如场上的狼群停下了追击一样。
叶风正是拿捏了它们的心理。
“来啊!”
“不怕死的就上!”
叶风端著枪,大声喝道。
虽然狼群暂时停下了追击,跟他对峙。
但叶风还不敢在这个时候换弹。
毕竟要是没唬住,狼群犹豫过后再次扑上来,而他正好处在换弹的时间的话,局面会显得很被动。
因此他乾脆没有换弹。
保持枪里还剩最后一发的状態。
这样即使狼群扑击上来,他也能再次开枪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