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到了极点。
特殊在,在荷兰,加强集权本身,本身就是在摧毁荷兰集权的可能。
因为,集权,意味着七省变成一个国家。
而七省变成一个国家,第一步是共同体构建。
而荷兰的共同体构建,是出了问题的。
大顺不论是改革还是革命,这个问题,是不用解决的,早在两千年前就有人解决了。
荷兰则不同。
荷兰的共同体构建本身,就在于荷兰在百年前与众不同的自由。
自由,本身就是荷兰的共同体构建基础。
所谓共同体构建,要么说清楚我们是谁;要么说清楚我们不是谁。
大顺之前的历代天朝,选的都是说清楚“我们是谁”
。
但荷兰,选择的后者,说清楚我们不是谁。
靠我们不是谁,来反推出“我们”
这个概念的存在。
并非是荷兰的精英们没尝试过,构建一个说清楚我们是谁共同体。
而是这个概念,就是“罗马时代的巴达维亚共和国”
。
尼德兰人民,都是罗马时代的巴达维亚共和国的后代。
我们反抗西班牙人的统治,就是巴达维亚共和国的历史重演。
巴达维亚共和国的人民,自由、道德、完美、就如同我们黄金时代的精神一样。
我们都是巴达维亚人。
都是巴达维亚子孙。
本来吧,这个是可以的。
以荷兰那时候的国力,先有尼德兰共和国,然后再有巴达维亚民族,完全可以实现。
但问题就在于这个国族神话,罗马时代的巴达维亚,故事里是分散的城邦式的共和国,而不是有大权独揽的执政官的。
所以,荷兰的奥兰治派,以非常严谨的史学功底、以非常细腻的考古水平,告诉全部荷兰人:扯淡!
历史上根本就没有一个巴达维亚共和国。
奥兰治派反对的,是巴达维亚共和国里的后三个字。
但是把前面四个字也给扔了。
“我们是谁”
的国族构建,没
有完成。
这放在后世的华夏,相当于是有人告诉全部华人,炎黄根本不存在。
那还怎么构建“我们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