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佛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与我招呼,使劲地握着我的手。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竞有那么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你去过阿富汗。”
“你怎么知道的?”我吃惊地问。
“这没有什么,”他笑着说,“现在要谈的是血红蛋白。不用问,你一定知道我这一发现的重要性。”
“在化学上,这当然很有意义,”我说,“但在实用方面……”
“在实用方面,先生,这是近年来在法医学上最重要的发现。这种试剂可以使我们绝对精确地鉴别血迹,难道你不明白?哦,请到这边来!”他匆匆拽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到他刚才工作的桌子前面。“我们用鲜血试试,”他说着,用一根针刺破了自己的手指,然后用吸管吸了一滴血。
“现在我把这滴血放进一公升清水里,你看,在这种混合**里,看不见一点儿血的痕迹——其中血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尽管如此,我确信仍然能使它产生一种特殊的反应。”他一面说,一面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容器,并加了几滴透明的**。不一会儿,溶液变成了暗红色,一些棕色的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
“哈,哈!”他高兴地拍着双手,就像小孩子刚刚拿到一个新的玩具,激动地喊道:“你看,怎么样?”
“这可真是非常精妙的实验。”我说。
“精妙!简直是妙极了!过去用愈创木液检验,既费事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不理想,因为如果血迹干了几个小时之后,再用显微镜检验就没有作用。现在,用这种新的试剂,不论血迹新日,都一样有效。如果早些发现这种检验方法,世界上那些逍遥法外的人早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那当然了!”我低声说。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常常靠这一点决定。也许罪行发生几个月之后才查出嫌疑犯。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上可能有些褐色的斑点,但这些斑点究竟是什么呢?是血迹还是污渍,是铁锈还是果汁?这一问题使许多专家感到为难。为什么呢?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这种试剂检验法,以后就容易解决了。”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炯炯发光。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仿佛在想象着向鼓掌的听众致谢。
我惊奇地看着他那兴奋的样子,对他说:“祝贺你!”
“去年法兰克福发生了冯·比绍夫凶案。假如当时有这种检验方法,罪犯早就被绞死了。另外,布莱德福的梅森,臭名昭著的莫勒,毛姆培利耶的罗菲沃,还有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对这些案件,这种检验方法都行之有效。”
斯坦佛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说:“你简直像个案件的活字典。你不妨办一份名为‘警务新闻旧录’的报纸。”
“阅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意思,”福尔摩斯一面说,一面在手指的针口上贴了一小块橡皮膏。他转过脸对我们笑了笑,接着说,“我必须非常小心,因为我常和毒品接触。”他把手伸出来,我看见上面贴满了一块块橡皮膏;由于酸的侵蚀,有的颜色也变了。
“我们到你这里来有点事,”斯坦佛说,一边说,一边坐在一个三条腿的高凳上,并且用脚把另一个凳子推向我。接着他说:“我这位朋友想找个住处,因为你抱怨找不着跟你合住的人,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个人介绍一下。”
福尔摩斯听到要与我合住,似乎非常高兴,他说:“贝克街一个公寓里有套房子,我觉得不错,我们两个人住挺好,只要你不讨厌浓烈的烟草味就行。”
我回答说:“我自己也抽烟,而且总是抽‘船’牌的。”
“太好了。我常搞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实验,你不会讨厌吧?”
“绝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其他缺点呢?有时候,如果我情绪不好,常常几天不说话,遇到这种情况,你不要以为我在生气,由着我,很快就会好的。能告诉我你有什么缺点吗?两个人一起住,最好先了解一下彼此的主要缺点。”
听他这么问,我忍不住笑了。我说:“我养了一只小狗,有些神经衰弱,最怕吵闹。每天不一定什么时候起床,非常懒散。我身体健康的时候,还有别的坏习惯,但这些是现在的主要缺点。”
他有些急切地问:“拉提琴算不算吵闹?”
“这取决于拉提琴的人,”我说,“如果琴拉得好,那是美妙动听的音乐,倘若拉得不好……”
福尔摩斯显得很高兴,笑着说:“啊,很好。如果你对那房子满意,这事我们就算说定了。”
“什么时候我们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吧,你先到这里来找我,我们一起去,然后把一切事情都定下来。”
我握着他的手,说道:“那好,明天中午我准来。”
我们走时,他又做起他的化学实验。斯坦佛和我便向我的公寓走去。
“顺便问一下,”我突然站住,扭过头对斯坦佛说,“奇怪,他怎么知道我到过阿富汗?”
斯坦佛意味深长地笑笑,他说:“这就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好多人都想知道,这种事他究竟是如何看出来的。”
“噢,不可思议,”我搓着手说,“太有意思了。谢谢你使我们两个人住在一起。说真的,对人类的了解最好还是先了解具体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