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就是这篇。”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汤匙指着那篇文章,“我想你应该读过了,因为你还做了标记。我并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它还是让我生气。显而易见,这是哪位浪**公子吃饱了撑着,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挖空心思想出来的一套似是而非的谬论,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想看看把他关进地铁的三等车厢里,让他把同乘人的职业个个都说出来。下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会输光的,”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至于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写的!”
“是的。在观察和推理这两方面我都很有天分。我在文中提到的那些理论,对你而言可能是异想天开,其实却非常实用,实用到了什么程度呢,连我都是靠它养活着。”
“怎么回事?”我极不情愿地问道。
“那,我有自己的职业。我想我是全世界干这行的独一家。我是一个‘咨询侦探’,也许你了解这是个什么行当吧。在伦敦城中,我们这里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有问题时就会来找我,我就会想方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摆到我的面前,而我一般说来都能通过对犯罪历史的了解,让他们回到正道。所有罪行就像一个家族,有非常类似之处,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都耳熟能详,却解不开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的真相,那才真是见鬼了。勒斯特雷德是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因一桩伪造案而深陷大雾之中,于是他就来找我。”
“还有别人吗?”
“另外那些人多半是经由私人侦探所指点而来的。他们都遇到些麻烦事,需要人指点迷津。我聆听他们的故事,他们则恭听我的建议;如此这般,钱就入了我的腰包了。”
“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亲历各种细节却无法解决的问题,你足不出户就能解决了?”我发问道。
“诚如所言。我天生就有那么一种直觉。偶尔也会遇到稍微复杂一些的案件。那样的话,我就得四处奔波,亲临现场考察。要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可以应用到案件的侦破中去,它们往往能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我在那篇文章里所说的推断法则虽令你讥笑,但对我的实际工作却有不可估量的价值。观察力是我与生俱来的第二天性。记得咱们初次会面时,我就吓了你一跳,因为我对你说你是从阿富汗过来的。”
“肯定有人告诉过你。”
“不是的。我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脑海中的想法一掠而过就得出了结论,从不用经过中间的环节。但是,这中间还是经过一定环节的。推理的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是从事医务工作的,却有军人的气概。显而易见是位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脸色黝黑,而那并非是他皮肤的自然色,因为他的手腕皮肤是金黄的。他经受过磨难和疾病的折磨,他憔悴的面容清楚地说明了这一切。他左臂受过伤,因为左臂的动作僵硬、不自然。想想看,一个英国的军医曾在热带的某个地方经受过苦难,并且手臂还受了伤,这会是什么地方呢?自然是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绪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就说出你是从阿富汗过来的,而你就有些吃惊了。”
我微笑着说道:“听你这么一解释,还挺简单的。你让我想起了埃德加·爱伦·坡作品中的杜班。我没有想到在小说外,居然还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了烟斗,说道:“你一定以为把我比作杜班就是在赞扬我了。可是我看哪,杜班实在是个蠢人。他先沉默十来分钟,然后才一语道破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真是有点做作,也失于浅薄。毫无疑问,他分析问题是有些天分,但绝不是坡想象中的那种高人。”
“你读过加波利奥的作品吗?”我问道,“你认为勒高克算得上一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对此嗤之以鼻。他轻蔑地怒喝道:“勒高克是个糟糕的绣花枕头。他只有一样提得起来,那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让我十分腻味。问题只是去辨别一个无名的罪犯。我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可勒高克却花费了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它完全可以作为侦探们的一本教科书,教导他们避免干哪些蠢事。”
听到他竞把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如此打发了,我不由得无名火起。于是我走到窗口,望着窗外热闹的街道,自言自语道:“这个人可能很聪明,但却太过狂妄自负。”
“好多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罪犯出现,”他不满地抱怨说,“我们这行人,光有头脑管什么用。我深知以我之能,要想出名并非难事。从古到今,还没人像我这样在案件的侦破上既做过深入研究,同时又如此有天赋。可结果呢?竞没有案件可以侦查,或者充其量也不过是些动机简单的小案,就连苏格兰场的官员都能一眼识破。”
对他这番大言不惭的谈话,我仍然余怒未消。我想最好换个话题。
“我不知道那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体格魁梧、穿着朴素的人说道。那人正在街那头慢慢地走着,焦急地看着门牌号码。他的手中拿着个蓝色大信封,分明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军士吗?”
“又在吹牛说大话了!”我心中暗想,“他明知我没法证实他的猜测。”
该想法还没有从我的脑海中消逝,我就看见我们所看到的那个人在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后飞速穿过马路。然后我们就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一个低沉的说话声,然后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爬楼脚步声。
“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那人一走进房来,就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
正是把福尔摩斯的自负扫地出门的大好机会。他刚才信口胡说时绝没想到会这样。“小伙子,请问你是干什么的?”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那人粗声回答道:“我是信差,先生。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边问他,一边略带恶意地瞟了同伴一眼。
“军士,先生。我在皇家海军陆战队的轻步兵部队中服过役,先生。没回信吗?好的,先生。”
他双脚跟一碰,举手敬了个礼,然后走了出去。
二劳瑞斯顿惨案
我同伴的理论又一次在实践中得到了证明。
我不得不承认,这的确让我大吃一惊,我对他的分析能力也因此更加钦佩了。但是我心里仍然隐藏着某些怀疑,恐怕这是他事先设好的圈套,打算捉弄我一下;至于为什么要捉弄我,我就不得而知了。我这样想着,看着他,他已经读完来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我问:“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他粗声粗气地问道:“推断出什么?”
“嗯,你怎么知道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