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用在少数人的身上,不知道用在佛法事业上。
6.只知道收,不知道舍。
世俗人对金钱不能看开,贪得无厌,还情有可原。但佛教人士对金钱放不下,甚至不会使用,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佛光人不是不该拥有金钱,但佛光人不该私蓄金钱。佛光人对金钱处理的方法应该做到下列数点:
1.出家、在家,彼此不可有金钱的借贷。
2.为常住大众积聚净财,不为自己储蓄。
3.不私自化缘,不贪取檀越的供养。所谓“信施”,只是透过我们,用来做弘法利生的事业。
4.有钱,十方来十方去,把钱用在佛教和大众身上的人,才是会用钱的人。
5.假如为理想、事业和计划中的需要而储蓄,应存在本山福田库中,否则即不合法。
6.本山大众,不管任何人,如查询某人在福田库中存款多少,或议论其长短,乃是干涉他人之行为,应提出纠举。
吾等佛光人,所有净财资粮,如果能遵照以上原则奉行,庶几对金钱就无过了。
三、佛光人不私建道场
佛光人的聚合,乃是有志奉献佛教的僧团。我们认为佛教比寺院重要,常住比个人重要。因为个人只是常住的一分子,常住只是佛教的一个单位。佛教的利益才是寺院常住的利益,寺院常住的利益才是个人的真正利益。
佛光人应有团队的精神,应有整体的观念,要以佛教的利益为利益,要以常住的利益为利益。往大处去设想,往远处去计划,自己不要营求私利,自己不可私有道场。道场,乃修行办道的场所,供十方大众修学之处,不是个人的安乐窝。今日佛教界,到处都有私自营建的道场,分散了佛教的力量,像一盘散沙,各自为政,不易发挥集体的力量。另外,有些佛教僧众的观念,是“宁可吃一家饭,不愿吃万家饭”,意谓只要侍候好一两位有财力的信者,免得麻烦为信徒大众服务,致使佛教弊病丛生,佛教衰微的现象,莫此为甚!
佛光人不可私建道场,古德所说:“宁在大庙睡觉,不在小庙办道。”佛光人要从大众里培养奉献的精神,要从团体里磨炼入道的信念。学佛首重发心,不发心弘法,如何能使佛法普及?不发心利生,如何能拥有众生?须知佛教的慧命乃寄在传教的事业上。我等朝暮所求的佛道,是在一切众生间,佛光人如要保持一份佛子纯真的德性,千万不可牟取私利,自图安乐。宁可庸庸碌碌在僧团中修行,也不要瞎打主意,以为自己有某些信徒护持,有力量拥有道场,这里成立一间精舍,那里开设一间佛堂。既不能挂单接众,又不能专心办道,忙碌地应付于生活之间,与当初出家时的大心宏愿相距甚远,反而更不能贡献于佛教,也可说是自己最大的损失。
佛光人虽不要私建的道场,但可以有公众的道场,把自己的心量放大,公众的道场就是自己的道场。在公众的道场里,可以获得大众的助缘,可以增加学道的见闻,还有同参们的激励,职务上的观摩。佛光人若是拥有私自的道场,不只会失去大众,甚至还会失去自己。
四、佛光人不私交信者
佛教里有些僧众把信徒看作是自己私人的,因此常听到:“某某信徒是某某法师的徒弟。”私人的徒弟多了,“佛教”反而没有“徒”了。
信者皈依的时候,本来就是皈依三宝,不是皈依某某人,即使皈依某某师父,仍然应该称作佛教徒。
佛教徒,是佛教的,是僧团的,是大众的,我们在感情上不可把他们看作是属于自己所有的。佛光人和信徒来往,要以常住代表的身份,接引信徒,照顾信徒,这纯是道情法爱,不可建立私人的来往关系;因为一有私人来往,就不会以常住为重,最后自己和信徒必然都为常住及大众所弃。
我见到一些和信徒有私交的青年僧众,接受信徒的馈赠,等于是公务员接受了民众的贿赂。吃了五谷不能不消灾,因此就会徇私,不是拿佛法做人情,就是拿常住做牺牲,甚至和信徒结成世俗的兄弟姐妹,反认信徒为义父义母,使僧格堕落,法统废弛,良深浩叹!
我又见到一些佛教中的大德,和信徒合伙经营事业,最后失败时痛不欲生。或委托信徒转放贷款,导致倒闭时不敢吭声;就算不致失败倒闭,当无常一到,是他自己的,但也是佛教的净财,究竟存放在哪里,却没有人知道,这不是很大的损失吗?
佛光人不可在世俗人家轻易走动,不可轻易交托信徒购买物品,不可把钱财存放在信徒家中,不可随便接受信徒的馈赠。我们佛光人与信徒来往纯是佛法的、公众的,僧俗之间需要净化,不可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