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臻诞下狗蛋不久,赫钦斯便又带着沈臻换了一处居所,不过都住不长久。每隔一段日子,这古怪的一家子就会再次举家搬迁。
赫钦斯看沈臻看得紧,有时他需要上山打猎贴补生计,就会先把沈臻给锁在小屋子里,等他回来了再把妻子给放出来。
日子这般一天天地过了下去,沈臻跑又跑不掉,死又不甘心,也便认命了。他们二人就跟村子里新婚燕尔的小夫妻似的一块过活。
貌美无比的娇纵妻子,孔武有力的俊朗丈夫,还有一个乖巧机灵的儿子。他们甚至可以说是村子里人人艳羡的一家了。
“嘬嘬嘬,狗蛋!快捡回来!”收拾得干净齐整的小院里,沈臻一身细绢衣裙坐在摇椅上。他及腰的乌黑鬓发只用一根木簪子斜斜地挽起来,平添了几分温婉之感。
沈臻随手把捡来的小树枝抛到院子的一角,引着那刚会走路的孩童去捡拾。
狗蛋听见母亲的声音,兴奋地咧咧嘴,哒哒哒地紧走几步过去捡树枝。
他似乎嫌自己走得太慢,继而换了个姿势,双手伏地,幼犬一般连滚带爬地回到母亲身边。
狗蛋炫耀似的,把小胖手中紧握的树枝伸到沈臻面前。
这孩子生得白白胖胖的,像是一团刚出蒸笼的糯米团子。他项上还戴着一枚半月形的玉佩,边缘处并不齐整,应是从沈臻身上仅存的一枚玉佩分半而来。
“真乖!”沈臻接了树枝放在一边,拾起旁边小藤桌子上的碗勺,白皙的手指捻着勺子铲起一口饭,径直塞进了狗蛋嘴里。
狗蛋被母亲这一强势的动作噎了个正着,哽了一下,又不肯吐出来,左嚼右嚼乖乖地咽下去了。
“真是会折腾人!”沈臻小声骂道。这孩子天生精力旺盛,跟条不听话的小狗似的成日缠着他,只好额外消磨消磨他的精力。
“哎呦呦,狗蛋真是好养活!”邻居家的王大婶瞧见了隔壁的动静,边晾着衣服边感叹道。
王大婶不住地往沈臻身上瞅,每次自己看见他,都会冒出一个念头来:“这姑娘生得这么美,怎么会落到这山旮旯来了。”
沈臻见了王大婶,忙唤了对方一声,让她等着,自己先回了房,七手八脚地从里头拾掇出什么东西来。
不久,沈臻从里头出来,隔着篱笆,递给王大婶一支玉制的发簪。
“这是?”王大婶端详着手中的物件,有些不解。
沈臻轻声笑道:“大娘,这东西是我仅剩的嫁妆了。你帮我到城里的当铺当掉吧。这换来的钱……你替我买几块好布和一些点心来,有多的你就自个留着吧。”
“你也别同我丈夫说,他这个异族人古板又小气,知道了会不高兴!”
不到绝境哪里需要把压箱底的嫁妆当掉,沈臻那个丈夫管他管得严是全村人都有目共睹的,但竟不想对妻子慢待到如此程度。王大婶心下同情,也便答应了。
沈臻拢了拢耳边的碎发,视线忽的移向不远处:“……对了大娘,你记得把这东西给当铺掌柜的好好看看,可别叫人骗去了。”
“好好好,我省得的。”
二人正交谈间,木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映着夕阳的余辉,赫钦斯背着一担柴回来了,手上还拎着两只生死不知的大肥兔子。
“臻儿,我回来了。”
沈臻连忙站起身,理了理裙摆。他紧走几步到赫钦斯的跟前,抽出怀中的帕子殷切地替赫钦斯擦汗。
“怎么流了这么多汗啊。”沈臻语带关怀,将帕子小心地蹭在赫钦斯的脸庞。
家有娇妻关怀备至,赫钦斯自然是欣喜得很,抬手按住了沈臻的手腕。
他略往前俯身,沉重的身体压得沈臻腰身微微往后倒去。
赫钦斯另一只手及时地揽住沈臻的腰,低头直直地吻上沈臻的唇瓣,亲得啧啧作响。
王大婶见小两口亲热,连忙转身离去了。她心中暗道,这小夫妻情分倒是不错的,可惜就是丈夫管束得太严了些,连家门口都不让妻子出去。
不过,有这般模样的老婆,又怎能不小心谨慎呢?
坐在地上扑腾的狗蛋见母亲不再关注自己,有些急了。他快爬到沈臻的脚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用小手攥着他的裙摆,嘴里咿咿呀呀地叫着。
赫钦斯的吻来得又重又急,滚烫的气息急切地充斥着沈臻的口腔,退缩的小舌被勾住,尽数占有着。
身前叫男人压着,底下又有个不省心的小兔崽子。真是一个个的讨债鬼!个顶个的烦人精!沈臻不悦地心想。
他又不敢得罪了赫钦斯,任由对方亲了好一会,才轻声推脱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