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没想到殷少辙会主动给他打电话。
这着实算得上是一件稀奇的事情。
手机上蓝莹莹的屏幕灭了又亮。
他心里有气,这几天他的嘘寒问暖也没能融化殷少辙的半点坚冰。
他又不是低声下气的舔狗,他也有很多人追求的好不好?
根据某些恋爱攻略可以得出,适当的若即若离会让两个人认清自己的感情。
如果程琰书在这里,他多半会嗤之以鼻。
钓鱼就是钓鱼,何必说的这么冠冕堂皇。
而且,就算是陈锦现在想接电话,也是有心无力,他正在跟林峰益做运动呢。
为什么会这样,还得追溯到一个小时前。
那时候,陈锦找了个周五课多的借口搪塞殷少辙,约林峰益出来见面。
林峰益素来是个混不吝的,在a市多多少少算是个小地头蛇,打架有股狠劲,不怕死,很少有有钱人愿意跟他往来,也乐得在表面上尊他一声“林哥”。
林哥如今三十左右,浓硬粗黑的眉,剑眉星目,很老派帅哥的长相,他叼着根烟,胳膊还打着绷带,从陈锦背后蹑手蹑脚走过去的时候偷亲了他嫩白的脸颊一口。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大街上竟然就能遇上这种登徒子?
陈锦一惊,但看到来人后又舒了口气。
“林哥,你真是的……这还在街上呢。”
陈锦的脸颊很白,嘴唇却很柔软,粉嫩的色泽亟待路人的采撷,唇珠饱满鲜妍,嗔怪的话语从他嘴里吐出来,林峰益都觉得是娇声软语的撒娇。
林峰益哈哈大笑两声,粗粝的手指摸上陈锦的嘴巴,饱满的唇珠被按下去一点,就像把他的手指含在了嘴里一样。
草,这个小妖精。
林峰益暗骂一声,……(此处省略)
他哑着嗓音询问道:“宝宝,跟林哥去玩玩?”
这一玩就玩到了床上。
(此处省略)
林峰益吊着胳膊都不影响他的卖力。
的林峰益看见锲而不舍亮起来的手机屏幕,他视力很好,一眼就瞧见了备注上斗大的三个字:“未婚夫”。
几滴汗珠顺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颔滴落到他结实有力的腹肌上去,再蜿蜒到。
他喉咙颤动,抬起身下人的脸,陈锦神情迷蒙,他问陈锦:“未婚夫?”
“我爽还是你未婚夫爽?”
陈锦嗓子带着些哽咽,整个人如坠云端,“你……”(阉割版)
林峰益变本加厉:“我是谁?”
陈锦哭出来:“林哥,你是林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