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不起。」小说男主红着脸迅速松开我,冷峻的眉眼都染上一丝异色。
「谢谢,再见!」我一把夺过他手中的蕾丝,跨栏、关门,一气呵成。
回到室内,脑中的警报消失,我顺了口气,透过猫眼往外瞄了一眼。
只一眼,让我再次心脏骤停。
小说男主领着大金毛,目不斜视地打开了我家对面的门。
对门什么时候住进了这么个大帅哥,为什么我不知道?
要命,我这个昼伏夜出的死宅,错过了太多人间春色,简直是大罪过!
好在,近水楼台先得月,假以时日,我总能找到机会下手。
我花了一个小时,消灭了那只因「愤怒」而自爆的西瓜。
当夜,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着那双手,脑补了一百种酱酱酿酿不可描述的事情。
作为手控、颜控的我,毫无悬念地沉溺了!
煎熬!
睡不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打开电脑,调出word,连夜怒肝一万字,取名《上帝之手》,凌晨五点多发给了编辑。
稿写完了,肾也虚了,我抱着枕头,孤单地睡了。
第二天下午醒来,我摸出手机,看到编辑连发了好几条消息。
编辑:西幻不收,只要言情。
编辑(一小时后):好好一篇现言,为什么起这么玄幻的标题?
编辑:名字不行,重新起个。
我搓了搓手,笑眯眯回了他一条。
我:素手撩人?咬定不离手?纤纤御手?手可摘星辰??
编辑:素手撩人还行。
编辑:怎么突然跟手杠上了?
我:别问!!!
我:问就是,我最近看上了一双手。
我:大叔,不说了,我们年轻人的喜好,你不懂。
编辑:……
我编辑,性别男,昵称肥猫,头像是一只五官挤在一起的异国短尾猫,不喜欢用各种表情包。
目测是一个三十五往上的中年男人,有腹肌,一整块那种。
我从认识他起,就一直叫他大叔。他没表示任何意见,愈加坚定了我的猜想。
哎,代沟太大太深,对着他,我委实难提起任何撒娇卖萌的欲望。
3
下午六点,我打扮地漂漂亮亮,到楼下花坛散步,想制造一场偶然邂逅。
可是,接连几天,我都没有看到那条色眯眯的大金毛,以及它的主人。
我很不开心,又丧又颓。
周五下午,我那几万年不亮一次的手机,亮了。
编辑:一周过完了,新稿呢?
我:失恋了,没心情,别烦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