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常瞬间就不敢动了,道:“丫头,你说这人还能坚持到咱们把他带到县城吗?”
孟玉沉默了。
照着这个流血的速度,怕是走一半就得挂啊。
怎么办?
孟常平继续说:“要不然把他带回村子里算了?我听我爹说,宋老大夫的医术好像很好。”
孟玉眼皮一跳:“我觉得,怕是等不到老爷子了,得先给他包扎止血。”
她转身去找背篓里的干净布料,也是巧了,她喜欢在家中备上应急的物品,今日正好就买了专门包扎的布料。
不过此刻若是有止血药粉,就更好了,但她没买,因为家中已经有了。
孟玉正在心头叹气,突然感觉手背上的胎记传来了阵阵的热度。
她眼中闪过一丝异样,每当这个时候,都是金手指里有东西跳出来。
而且是她急需的东西。
难道是止血的?
孟玉心头痒痒,回头看到孟常平的注意力还在那男子的身上,又借着东西的遮挡,偷偷取出了盒子,盒子一打开,里头就有两包小东西,像是粉末。
将盒子收回去,孟玉才仔细打量两包粉末,粉末包上写着几个大字——止血药粉。
简洁明了,是她金手指的一贯风格。
后面还有说明,配方,孟玉看了眼,说明上是说可以人畜共用,她嘴角一抽。
也对,她这是以动物为本,能给个人畜共用的,已经不得了了。
有了止血药,孟玉拿出布匹,走到男人身边蹲下,说:“常平大哥,你帮个忙,把他伤口找出来,衣服弄开点。”
孟常平照做。
孟玉就拿着粉末,洒在对方那些伤口上,再用布料用力包上,以达到止血效果。
男人身上的伤口很多,且有一部分深可见骨,两人弄了好一会儿,才将几个严重的给包扎上,此刻,大冷的天,他们都忙出了一身热汗。
“这差不多了吧?”孟常平看着被包得像个粽子似的人,嘴角抽抽。
“差不多了,常平大哥,还得麻烦你,把人背起来。”孟玉开始收拾东西。
她想了想,把男人的鞋脱掉,用鞋底蹭了些地上的血迹,自己踩上鞋子,把血脚印一路延伸到边上的河边。
三合村外头的河很大,能将人冲走,孟玉就将一只鞋留在了岸边,制造出人落水被冲走的假象,再回去。
孟常平背起人,看她的处理方式,感慨:“你这丫头,还真谨慎,不过这么多东西,你拿得走吗?”
他说的是两个背篓。
之前,他们在县城买了不少东西,两个背篓都是新买的。
孟玉一手拎起一个背篓,笑道:“放心吧,这点力气我还是有的。”
两人飞快离去。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一直都走的小路,而且孟玉谨慎地拿出一匹新买的布,把人包了又包,确定路上没有留下一丁点的血迹,才敢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