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大婶说一个多月以前杰斯打他的妻子,打得那叫一个凄惨。
戈登问她:“周围有人劝阻吗?”
大婶翻了个白眼:“他们家里的事,我们可不好管,搞不好惹一身骚。”
“还有别的吗?”
大婶想了想,有些犹豫,这一点被戈登捕捉到了,他问:“是想到什么吗?告诉我们,我们能更快地找到潜藏在人群之中的杀人凶手。”
“一个月前我碰见过几次杰斯的妻子晚上偷偷出去,她很小心,我不知道她去干什么,但是有一次我偷看到一个不像我们这的老人和一个小女孩来杰斯家门口,他们在门口说了会话,老人和小女孩就走了。没多久那老人还找过一次,但跑了空。”
戈登又走访其他人,有人告诉他杰斯的妻子给过一个小女孩食物,还有人认识那个小女孩,说她是附近一个流浪儿,现在好像被一个小巷镇的女人收养。
戈登在街头抓到了人。
女孩和一个衣着光鲜亮丽的男子相对而过,手里就多了一个不属于她的钱包,刚要找个地方清点收获,就被观察多时的戈登抓了个正着。
他手跟钳子一样制住人胳膊,任女孩扭成麻花都不能挣脱开。
女孩不挣扎了,猫一样的眼睛警惕地看着他:“条子,做什么抓我?”
戈登抢过那个钱包,摇了摇:“你偷东西,我是警察,我不抓你我抓谁?”
女孩不服气:“你有警察证吗你就抓?还有那么多人你不抓,你这么舍得下功夫就盯着我个小毛贼?”
戈登不理会她的诡辩,把警察证件一亮,严厉问道:“叫什么,几岁了,住哪?”
“凯瑟琳,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生的所以不知道多少岁,到处流浪没有家。”
“看来你得跟我进警察局。”
“欸欸欸,别,我就一个小毛贼,拿钱包你拿走,你肯定是有事要找我才蹲我的,你问我,我都说!”
凯瑟琳后悔去偷那个钱包的,都怪钱包打开时让她看到很多钞票,使得她没有因为警察的动静而后退。
“珍妮认识吗?”
“你问这个干什么?”
凯瑟琳警觉起来。
“我是警察,我在执行公务,你还是想进局子?”
凯瑟琳又试着扭了两下,没挣开,顿时蔫了,老实道:“她给过我吃的。”
“你知道她什么?”
“我帮她给公园街史蒂夫杂货店的老人送过信,珍妮收了钱,要给那老好人做衣服。她丈夫打她,我还叫他一起去给珍妮撑腰。”
戈登又问了问,没问出更多有效信息,从钱包里摸出两张钞票给凯瑟琳,放开她:“之后如果还有事要问你,你最好配合。”
凯瑟琳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连忙点头。
以上就是戈登来到史蒂夫杂货店的前因,戈登对于史蒂夫的印象不错,他说的话也没有和戈登已经调查到的信息相违背。
只是戈登也没想到史蒂夫这个老人对于珍妮这么关心,自己有意误导,他就以为珍妮被丈夫杰斯杀死了。
也对,珍妮看上去也挺在乎给老人做衣服这件事的。
戈登还提前了解到他是一个来哥谭没多久,经常做好事,几乎不怎么在晚上出门的老人,哦,戈登还查到史蒂夫曾经调查德莱、约翰的死。
戈登已经初步排除史蒂夫本身的嫌疑。
但是对于史蒂夫质问为什么杰斯要伤害可怜的珍妮,戈登只能沉默,毕竟杰斯已经尸骨发臭,而可怜的珍妮三天前跑了。
好在史蒂夫没有再问,但坏在史蒂夫又提出了一个请求:“我可以去现场看看吗?”
戈登摇头:“原则上是不行的。”
“戈登警官,我想要找出凶手,也许我能够提供帮助呢?”——
作者有话说:今天两更,明天两更,应该还可以吧[垂耳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