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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奇小说网>狼刺之帝国崛起 江中石>第35章 放血王

第35章 放血王(第1页)

那两具狼的头骨上並不是什么独角,蒙义只看了一眼就確定那是他曾经使用过的两把武器。中国陆军狼群特战独家首选冷兵器八八式三棱军刺。绰號,放血王!

在狼群特战內部,八八式三棱军刺被称为“狼刺”,就和蒙义的代號一样。放血王这个绰號是狼群特战的对手们送给起的,狼群的人还是喜欢管这种军刺叫狼刺。在狼群特战这种军刺几乎是人手一把,而蒙义用的则是两把。

八八式三菱军刺,总长五十公分,手柄长度十五公分,主体长度三十五公分。军刺通体漆黑,只有三道刃口寒光四射,手柄上镶嵌一枚军徽,在手柄和主体连接处刻有编號。刀柄內部中空,拧开后盖之后可以將木柄穿入固定之后形成一支长矛。平时中空部分塞进了燧石、鱼鉤、鱼线、一小包盐和一根磨刀石。后盖上镶嵌著一枚小型指南针,可以用来辨別方向。

八八式三棱军刺的前身是我军五六式三菱刺刀,是中国军工技术,沿袭继承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古代兵器的巔峰之作。其优点在於將血槽和三道棱合二为一,除了放血外,更重要的是有利於进行下一动作。这是因为三棱刺是在刺进入人体后,血液隨血槽排出,肌肉收缩时无法贴紧刺刀面而不会“吸”住刺刀,这样刺可以从容的从人体拔出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如果没有如此粗大形状怪异的血槽,因为血压和肌肉剧烈收缩,刺会被裹在人体內,这样的话拔出刺就会很困难,影响士兵的进一步的动作。在战场上任何士兵都不愿意因为拔刺刀而浪费时间。

三棱军枪刺扎出的伤口,大体上是方形的窟窿,伤口各侧无法相互挤压达到一定止血和癒合作用。而且这种伤口无法包扎止合(即不好做最初的应急处理)。在军队中,刺刀刺进对方身体后顺势旋转刀身,就会造成组织大面积破坏是基本常识。因此,三棱刺的致死率是非常高的。被三棱军刺刺中就会血流不止,这也是这种武器被外军称作放血王的原因。

最早的五六式三棱刺刀由於当时的钢质不过关所以在冶炼时加入了一定量的砷元素(砷,俗称砒霜,剧毒),在战场上只要擦伤敌人的皮肤就会很难癒合,这也就是我军在对越自卫反击战后,江湖上会流传出种种“军刺浸泡过毒素”的传说。但八八式军刺是经过改良的,採用的是最好的钢材最好的工艺,这让八八式军刺已经没有了一点五六式三菱刺刀的模样,看著它的样子就会让人从心里往外发寒。

八八式军刺不仅杀伤力大而且是多功能的,它不单具备能完成格斗所需要的砍、削、劈、刺等功能,同时也具备切断电路、铁丝、树枝、固定物品和锯断等功能,堪称是一把杀敌偷袭,近距格斗以及野外生存时的必备神器。

蒙义刚得到这两把军刺的时候几乎每天晚上都抱著它们入睡,害得其他战友叫他起床时都得离得老远,要不就是那东西把他咂醒,生怕这小子迷迷瞪瞪的爆起伤人。

这两把军刺陪著蒙义身经百战屡建奇功,是蒙义最心爱的武器,分秒都不肯离离手的宝贝。如今在这个时代再次重逢蒙义能不激动吗?

蒙义从头骨上取下两把军刺,再次核对编號之后最终確定就是自己的那两把。两把军刺上的军徽再擦去浮土之后依旧闪亮,蒙义不得不感嘆这世界的神奇,他自己是魂魄附体重生,而这两把军刺却是完整个穿越时空来到这个时代。应该说来得比蒙义还早,因为捡到这两把军刺的那个弓箭手都烂的只剩下骨头了。

蒙义爱惜的把两把军刺捧在怀里,他的两只手一握上军刺的手柄一种心意相通的感觉就从军刺上直接传到蒙义心里,人和武器接触时间长了总会產生一丝丝共鸣,这可能就是古人说的人剑合一的由来。

武器是战士的第二生命也是战士最值得信赖的战友,最亲密的战友在这个时代重逢,蒙义顿时觉得自己不再孤单。

把两把军刺背在背上,箭簇揣进怀里,手里拎著长弓,蒙义大步走出洞穴。早就在洞口急的团团转的狼大一见蒙义出来就人立而起两只前爪搭在蒙义肩膀上伸出舌头在蒙义脸上舔个不停。狼大知道自己的弟弟又多了几件神器,疤瘌脸等四头巨狼也兴奋地昂首长嚎以示庆祝。狼爸来到蒙义的面前伸出舌头舔了舔蒙义的脸隨即转身下山了,走得是相当淡定从容,只是那甩来甩去的狼尾出卖了它此时的美好心情。

几天之后,在山下一处向阳的山坡上堆起了一个土包,这里埋葬著那个弓箭手。蒙义移来了不少竹子和草草栽在坟墓周围,本来想给这位弓箭手立个墓碑,但是蒙义客捨不得用他的两把宝贝砍树,所以只好在了这些竹子和野。

做完这些之后,们以对著坟墓鞠了躬说:“前辈,谢谢您替我保管两把狼刺並不惜牺牲生命送到这里,谢啦。这里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您就在这安息吧。”

狼大不耐烦的在一边催促蒙义跟它走,因为它和蒙义约好了要去湖那边的森林里打猎,前不久那里来了不少野鹿,狼大是想看看有没有鹿王什么的做它的对手。

蒙义转身追上狼大,此时的蒙义背著一把狼刺,另一把狼刺做成了一桿长矛,除此之外还背著一壶箭,二十支箭全部是青铜箭簇的。有了青铜箭簇蒙义连看都不看那些石头箭簇做成的箭,也只有打鸟雀和小型动物时他才会用石头箭簇的箭。不过他用的还是自己做的那张弓,那把战弓实在太大,现在还不合用,蒙义打算等將来长大了再用。

有了放血王之后,让蒙义最开心的不是有了趁手的武器,而是他可以轻鬆地弄出一堆火把肉烤熟,再不用生吞活嚼了。但是这又带来了两个问题,一个是蒙义还是不能在洞里生火,另一个就是没有佐料。

食肉动物是靠吃肉喝血补充盐分的,可蒙义不行,隨著一天天的长大消耗也增大,只靠吃肉喝血补充盐分就不够了。两把军刺里的盐早就消失不见了,所以蒙义害得自己想办法。

从自然界中提取可以食用的盐对於一个精锐特种兵来说是件很简单的事,白狼一族的领地里就有一处盐硷地,那些食草动物都是到那里获取所需的盐分的,蒙义自然也可以。

只需要从盐硷地弄来盐硷融化之后过滤沉淀再加热蒸发,反覆几次之后就能得到可以食用的盐,儘管不如现代的盐那么白但绝对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而製盐所用的工具无非是几个砍来的竹筒,和几块乾净的略微凹陷的石头而已。取火就更简单了,军刺里不是有燧石吗,只需用军刺在碎燧石上一刮就能冒出火星,这可比钻木取火容易的多了,器材是是够原始的,但总归是把盐弄出来了。

当蒙义第一次在野外点燃了一堆火的时候,狼大它们被嚇得躲得的远远的,直到蒙义弄出了盐,又在火上烤了一只野兔之后,狼大才顶不住香味儿的诱惑慢慢靠近了火堆。只吃了一口浪大就再也停不住嘴了,狼六是第二个靠近火堆的,它是直接奔著蒙义手中的烤鱼来的。这烤鱼焦黄酥脆外焦里嫩关键是抹了盐,狼六吃得舌头都快混著烤鱼吞下去了。

蒙义也知道狼是不能直接吃盐的,所以只是沾了那么一小点儿,可就算这样狼大它们几个吃完之后还是跑到小溪边一个劲地喝水。趁这功夫蒙义美滋滋的啃著抹了盐的烤鱼,那香味让蒙义觉得到现在自己才活的有点像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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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蒙义有了趁手的武器之后,白狼一族的食物那是极其充沛,甚至还发动了几次和周围狼族的领地大战,这些大战均以白狼族的胜利而告终。白狼组迅速扩大,成了附近百里之內最大的狼群,狼爸也成了狼王之王。隨著狼群的扩大,白狼族的领地也隨之扩大,但是老巢依旧在那个盆地里,为了保持盆地內的平衡,巩固新占的领地,狼爸把疤瘌脸、半只耳、独眼儿、二哈分別派出去镇守四方,平时巡视这些领地的职责就交给了狼大和蒙义。

现在狼大的狼侍卫增加到二十只,蒙义的狼侍卫也增加到十五只,就连狼三狼四身后也各自跟著七八只狼侍卫,哥四个聚在一起的时候那也是规模不小的一群呢。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又过一年,就在白狼族准备追著猎物们大迁徙的时候,它们却发现那些先走的食草动物有聚在一起回来了。狼们自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猎物不走也是好事,省得辛辛苦苦的大迁徙。而蒙义却明白,这恐怕是因为那些食草动物迁徙的目的地被占了,能够做到这一点的除了人没有別的。蒙义不禁在想,我什么时候能回到有人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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