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三天,丁岚觉着就是自己的极限了,饿着还要被小老头强拉着漫山遍野的跑。
晚上肚子钻心的疼,白天眼前就是一阵阵的发黑。
丁岚是真的连饿带累晕厥之后,李胜利才给她吃的饭。
小老头李胜利的知行合一,对丁岚而言是真苦真累,但她头一次真正佩服起了自家的小老头。
一个养猪场一个养鸡场,就能改变一个村子的伙食。
几百几千块,都不赶自己脚上的一只靴子贵,这可是来自国外的高定,一双几万块的。
想着村中小孩看自己时的羡慕眼光,想着他们吃糖时候的幸福表情,丁岚觉着,自己错过了好些珍贵的东西。
丁岚也想过换上一身军装,但按照小老头的意思,穿着这身的她,对村里的许多人而言,就意味着外面的世界。
看到了也就接触到了,就有了机会,离开土地去接触外面的世界。
想着物资车里自己攒了一堆的脏衣服,丁岚,头次开始盘算那些衣服的价值了。
如小老头李胜利一样,丁岚身上的穿戴,虽说不如小姑子李映红那么张狂,但基本都是杜娇阳等人按照她的尺寸,给定制的。
一双靴子几万块,一件衬衫也是几万块,拿出来比,跟供销社里的的确良衬衫,也没多大出入,但就是一个字‘贵’!
她的衬衫也不是玉石的扣子,纯金的丝线,但真的就是一个字‘贵’。
这类世面,丁岚在上学途中是亲眼见过的,意大利、法国她都去过。
想着一些并不好看,但价格奇高的衣饰,丁家小姐的心里也就有了新的想法。
等李胜利这边谈完事,往村里走的时候,丁岚拉了一下他的衣角说道:
“小老头,我想做衣服……”
听了丁岚的要求,李胜利扫量了一下,这几个月时间,丁家这位小姐算是真的见过疾苦了。
虽说有些时候也任性,但长进还是不少的。
跟其他人不同,对于这种疾苦,丁岚还是必须要知道的,有些时候真是身份不同,话题也就不同。
“做呗!
想要什么衣服,让通讯车给港城发报,十几天时间也就送过来了。”
对丁岚的日常花销,李胜利还真是不怎么在意,国外的杜娇阳等人,就更不在意了。
别看丁岚这一身,跟现在街上流行的差不多,但那是国外的设计师们,正经按照国内潮流来设计的。
虽说不好看,但也真的是造价不菲。
“哎呀!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刚刚就想呢!
凭什么外面的高定几万块一件?
我们的丝绸旗袍,才几十块一件?
如今市面上做好的织锦旗袍不过几百块一件,那工艺可比我身上这套衣服好多了。
我想挣外国人的钱……”
听到丁岚的雄心壮志,李胜利不由的一愕。
这茬杜娇阳出国的时候他也想过,只是出去之后太顺利了,也就被搁置了下来。
当初,李胜利去港城治疫,还正经做过一批掐丝银香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