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诗》中训善之令字古皆作平声之霝,不作去声之令。后人既以命字代令字,乃以令字代霝字。故凡此训善之令字皆可剔出,以其与命令之辞意无关也。兹更图以明之:
上图仅表示今本《诗经》对金文书式大体之转变,非全数如此。如“灵雨既零”,灵字未改写令。“自公令之”,令未改写命,是也。
此训善之令字既剔出,则知今本《诗经》中之令字存原义者,仅有两处,未改写命字:
《齐风·东方未明》“自公令之”。上章言“自公召之”,则令即召也,即命也。
《秦风·车邻》“寺人之令”。笺曰:“必先令寺人,使传告之。”此外皆作命字,动用名用无别。(霝冬即令终,宋人已如此释金文。王怀祖先生更证明之,见《广雅疏证》卷一上“灵善也”及卷四下“冬终也”条。《诗》笺以为训善之令字原作霝,段茂堂已揭之,见《说文》令字注。)
《诗》中所有作动用之命字如下:
《小雅·出车》“王命南仲”。
同,“天子命我”。
《小雅·采菽》“天子命之”。
《大雅·崧高》“王命召伯”。(三见)
同,“王命申伯”。
同,“王命傅御”。
《大雅·烝民》“王命仲山甫”。(再见)
《大雅·韩奕》“王亲命之”。
《大雅·江汉》“王命召虎”。(再见)
《大雅·常武》“王命卿士”。
同,“命程伯休父”。
《周颂·臣工》“命我众人”。
《鲁颂·宫》“乃命鲁公”。
以上命自王。
《鄘风·定之方中》“命彼倌人”。
以上命自君。
《小雅·绵蛮》“命彼后车”。(三见)
《大雅·抑》“匪面命之”。
以上泛言命自在上者。
《大雅·文王》“上帝既命”。
《大雅·大明》“命此文王”。
同,“保右命尔”。
《大雅·假乐》“保右命之”。
《商颂·玄鸟》“天命玄鸟”。
同,“古帝命武汤”。
同,“方命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