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浩宇一边说,一边把纸铺好,然后把丁一按在座位上,“正好咱们可以慢慢学写字。如果每天晚上做梦都能来这里,那就更好了。”
丁一听他这么说,心情好了不少。
闫浩宇翻开了他是要抄的课文,然后就看到名字,“我爱故乡的杨梅”。
真是好遥远的记忆。
闫浩宇自己也只是小朋友,所以,也不避讳什么,握着丁一的手,一边写,一边念,“我,爱,故,乡,的,杨,梅……”
把整句话都写完了以后,闫浩宇指着第一个字,“这个字,是我。”
“我。”丁一跟着念,声音脆脆的。
闫浩宇握着她的手,又一笔一画地又写了一遍。
然后就让丁一自己写,“刚才我们是怎么写的,然后你就怎么写。”
丁一点了点头,眼睛里在冒星星,虽然是做梦,但是人生本来就是无数真实的记忆组成的,她现在的记忆如此的真实,跟现实没有什么差别。
丁一嘴角带笑,很认真的握着笔,一笔一笔地开始写。
但是写完了以后,就发现,自己写得跟闫浩宇握着她的手写出来的字,完全不一样。
她自己写的歪歪曲曲的。
丁一有点不好意思,然而,闫浩宇却说道,“很好,就是这样写。一一,你很有天赋,我当初学写字,学了好久。”
丁一有点惊讶,“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闫浩宇说道,“来,我们继续写下一个。”
两个人在书房里,写了两个多小时。
管家估摸着她们写完了,便让人来叫她们该去睡觉。
闫浩宇听到睡觉的时候,愣了一下,他们的身体本来就在睡觉,哪里还需要在梦里也睡觉。
于是跟丁一说道,“一会儿你假装睡着了,我来敲你的门,你就出来,我带你去看星星,数月亮。”
丁一想了想,“闫叔会生气的。我们还是好好睡觉吧。”
“他不会知道的。”闫浩宇说道,“我想跟你一起去看星星,我们后山那边晚上还有青蛙叫声。到时候我们可以躺在草地上,看星星。”
丁一到底是舍不得让他的希望落空,看着他,宠溺地说道,“好吧,那我们晚上一起去看星星。”
接着,丁一反应过来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是看星星数月亮?不应该是看月亮数星星吗?”
“星星太多了,数不过来。”闫浩宇说道。
然后两个小朋友就被带到了丁一的房间。
粉红色的公主房。
这也太快了吧!
闫浩宇惊讶于闫叔的速度。
还给丁一准备了一大柜子各种各样的小公主裙子。
丁一有点不好意思。
闫浩宇把她的两个小辫子放了下来,“刚才给你弄乱了,都歪了,我给你绑一下。”
现实生活中,丁一倒也是长发,但是,她自己还是绑得很顺利,所以并没有让作为风的闫浩宇绑过头发。
但是,现在是小孩子了,绑头发不是很方便,丁一就坐了下来,闫浩宇开始给梳头发绑头发。
用行动证明了什么,叫做笨手笨脚。
主要是总觉得丁一会疼,一点都不敢用力。
管家敲了敲门,“少爷,回你自己房间睡觉,明天还要去上学!”
丁一说道,“你快去睡觉吧,我没事。”
闫浩宇说道,“一会儿去看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