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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奇小说网>路明非成为艾尔登之王吧!>第1章 我顶多是顶多是蚂蚁脚皮上的细菌

第1章 我顶多是顶多是蚂蚁脚皮上的细菌(第4页)

挺起胸膛,让別人刮目相看。

可是——

要怎么回去呢?

原来。。。我根本不知道回去的方法。

那么,现在做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原来,我还是逃避了。

我一直在逃避这个根本问题,强迫自己沉浸在“生存与死亡“的循环中,用战斗来麻痹自己,用虚幻的未来欺骗自己。

其实。。。。。根本就回不去吧?

於是,路明非又一次崩溃了。

教堂的草地上,路明非仰面躺著,目光涣散地望向天空中的云。

崩溃对他而言並非歇斯底里,而是一种彻底的放弃。

他选择用摆烂来对抗这个荒谬的世界。

“伽列老哥,你说,人活著是为了什么呢?”

正在摆弄手中胡琴样乐器的、圣诞老人打扮的旅行商人愣了一下,目光投向一旁的奇怪客人。

作为商人,他见过形形色色的褪色者:

野心家、战士、亡命之徒……

他却从未见过路明非这样的存在。胆小、孱弱、毫无野心。

每一个来到交界地的褪色者,都是野心勃勃的,他们想要凭藉自己善战的特性,或是建功立业、或是成为王者。

然而自从伽列见到路明非以来,伽列就没有见过他的野心。

他时而颓丧的像那些难以归树的活死人,时而亢奋的像泡水的西芹,活像个神经病。

但伽列並不討厌他。

流浪民族有一条族规:

“孤单也很好──即使受人轻视、被人拋弃,也不必想著谋求什么。”

“唯独那些伤害我们的,绝不能轻易放过。”

在这崩坏的时代,独行的商人常遭覬覦,可路明非从未动过歹念。

他纯粹得近乎愚蠢,甚至初次杀人后,会蹲在墙角乾呕。

然而褪色者终究是战士的后裔。

他进步飞速,大脑聪慧,从一个连小刀都不会用的鶸飞速成长为了一个。。。。。。熟练用小刀捅人屁股的阴暗比。

总而言之,是个好人。

琴弦轻颤,伽列的声音混著风声传来:

“客人,你可能不知道,我们流浪民族从古至今,都不受黄金赐福的青睞。

被迫漂泊,困顿潦倒,反倒让我们的神智在法环破碎后得以保全。

能有块地方落脚,能清醒地与您做生意……我很知足。

毕竟,您可是我重要的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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