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号,总管、首领太监等,共领过公费制钱一千六百九十九串一百九十四文。
五年月例
第十二号,外档房民籍学生等,共领过银二百六两六钱。
五年月例
第十三号,总管、首领太监等,共领过公费制钱一千五百五十五串二百八十六文。
六年月例
第十四号,外档房民籍学生等,共领过银二百三十八两四钱。
六年月例
第十五号,总管、首领太监等,共领过公费制钱一千五百六十五串五百九十六文。
同治四年常例
图3-5
银一百八十八两一钱
钱一千六百九十九串一百九十四文。
同治五年常例
银四百七十六两六钱
钱一千五百五十五串二百八十六文。
另案
银六千三百三十六两七钱零四厘。
同治六年常例
银五百九十八两四钱零四厘。
钱一千五百六十五串五百九十六文。
乐部
同治五年,粘补庆隆舞衣物、行头,银二百九十四两七钱。(8)
按:同治二年(1863)十月应释服恢复演戏,后因各种原因被推迟。同治二年(1863),内廷又将民籍学生全部裁退,昇平署也就停了数年承应戏的差事,同治二年(1863)后昇平署戏差几乎没有银钱支出,从四年至六年昇平署常例支出无戏差银。同治四年(1865)九月,文宗显皇帝山陵奉安,紫禁城内十月才开禁唱戏。
此档高二十九厘米,宽二十三厘米,线装三页,半页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