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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冬至(第3页)

那是个头脸都密密地包裹在格子头巾里的女人,淑苇家里只灯着极小的一盏灯,上头还套了个报纸糊成的灯罩,好把灯光尽可能地遮住,所以,直到那女人摘下头巾,淑苇也一时没能认出她来。

女人把脸凑到淑苇眼前来,哑了嗓子说:“淑苇,是我。我是兰娟。”

兰娟带来了一个小包袱,像多年前她去寻陈磊时差不多的一个包袱。只不过,以前是为了找回这个男人,现在是为了离开他。

江淑苇是知道的,现在的陈磊,是市里风头极健的年青干部,她就几次远远地看见过他,穿着半旧的军服,依然是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在发言,在宣讲,气势宏壮,掩不住的得意。

然而兰娟说,她现在不大认得他了。

他不再是她巴心巴肝地爱过的人了。

他们结婚数年,没有孩子,听说是,他另有了人。看样子,他的官是要一直往上做的。

他们悄无声息地分了手,兰娟再没有地方去。在她一叶乌篷离开那个水乡小镇的时候,她曾经发过誓,永远不会再回去。

两天以后,林育森送走了兰娟。江淑苇把她送到沈佑书母亲那里。两个人可以有个伴。

兰娟临走的时候,天正下着细雨。

早过了立春,雨水多得恼人。江淑苇都不敢送她到门口,怕被人看见,只隔了半掩的门拉着兰娟的手,小声地嘱咐她两句:我拜托你了兰娟,替我顾着我妈妈。

兰娟走的时候说:淑苇,到底,你比我有眼力。

比起江淑苇来,林育森的日子更加地不好过。

育森出身城市平民,父亲是当年累死在资本家工厂里的老工人,几乎所有的人都劝他与江淑苇划清界线。日子越过,劝说已变成了威逼。他的妈为了这事,已经上过一回吊,被人救了下来。大姐是早早地与他们断绝了来往,因为她的孩子要参军,受不起这个拖累。

到了这一年入夏的时候,林育森的妈把儿子找回家,最后跟他摊了牌,坚决要林育森跟江淑苇划清界线。

不过大半年的功夫,林育森白了一半的头发,他的眼镜框也早断了,却只是懒得去修,颤微微地挂在鼻梁上,他几乎是一个半老头子了。

离婚的事,倒是江淑苇先提出来的。淑苇只希望他带走女儿薇薇,无论有多么舍不得,离了她,薇薇会少受一些磨折,还可以继续地读书,薇薇还没到上学的年纪,可是学校早就停了课,就算是上了学,也是没有书读的。不如跟着父亲,无论如何,书还是要读的。

林育森答应了。

林育森说,你曾经等一个死人,我现在等一个活人。我总是有希望的。淑苇,我还等着我们将来能团聚的一天。

这个时候,又入了冬。

在他们夫妇俩最后团圆的这一天傍晚,一封电报发到了林育森与江淑苇的家。

是兰娟打来的:母故,速来。

江淑苇丢下电报便开始拣了洗漱用具装进小包里,裹了围巾就要出门。育森拦住了她,问她要做什么。淑苇说:我知道半夜里还有一趟长途。

育森突地身手灵活起来,跳起来顶住了门:“你不能走,会当你是畏罪潜逃的。淑苇,那就完了。我们都完了。”

淑苇想说:我要去,说什么,也是要去的。

可是她开不了这个口。

江淑苇还是趁着夜色走了。

是有人帮了她了。

育森说,我们说好了,两天以后你一定回来。

林育森都没有顾得上替女儿薇薇梳洗一下便把她塞进被窝,嘱咐她无论如何不能出声儿。之后,他与另一个人一起坐在漆黑一团的屋子里等着天亮。

这一天是冬至,一年里头,黑夜最长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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