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七级至十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因工伤死亡了怎么办?
1.劳动者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上述待遇。
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怎么领取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
处理。”
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职工工伤医疗终结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须安装假肢、矫形器等康复器具应由谁承担该项费用?
康复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
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工伤职工可配置的辅助器具主要有哪些种类?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配置辅助器具。辅助器具包括:
(1)假肢,包括上肢假肢和下肢假肢;(2)矫形器,如脊柱过伸矫形器、肩外宽矫形器、膝部矫形器、膝踝足矫形器、脊柱侧凸矫形器、矫形鞋、矫形鞋垫等;(3)假牙、假眼;
(4)轮椅、步行器等。
工伤职工怎样获得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应当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四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进行管理,引入竞争机制,促使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工伤职工如需配置辅助器具,应到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配置辅助器具,对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提供的一些不合理的配置应当拒绝,对违反有关标准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多长时间内应到社保机构办理待遇补偿手续?
职工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其死亡后30日内向市社保机构申报,并办理社保结算手续。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