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居然在她面前说什么年纪也不小了,这孩子神经是有多大条,陈觅双在心里默默地嘀咕。只是同时她也意识到钟闻是在拿她当比较对象,从而感觉到了压力,她摇摇头说:“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没必要比较。我会干这行是因为家庭熏陶,我父亲就是花艺师,我从小就被送去学画画,跟着父亲耳濡目染。所以认真说起来,我也是听家里安排而已,只是我从中找到了乐趣。你只要找到了自己喜欢的、擅长的事情,无论赚多少钱,能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就是很好的一生了。”
“不够。”钟闻突然冒出一句。
“什么?”
“如果你要找男朋友,肯定还是要找旗鼓相当的吧。起码要有自己的事业,不会拖你后腿的那种……你才会考虑吧。”
陈觅双也不是不清楚钟闻是在给她下套,但真的认真去想这个问题时,答案是一片空白。她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不由自主,从小到大,她对未来都没有设想,因为父母都给她安排好了。她从来没想过二十岁以前的愿望清单、三十岁以前的愿望清单,因为超出父母的想法就是无用的。她更没设想过亲密关系,从未追过星,上学时也没谈过恋爱,因为父母教育她不要把时间浪费在不值得的人和虚无的事情上,婚姻只要一些条件对等,加上互相尊重,就能稳定持续。
“或许吧……我不清楚。”陈觅双将问题抛回去,“你觉得呢,恋爱需要所有条件都1∶1吗?”
“我是觉得就算所有条件都1∶1,如果我不喜欢那个人,也没办法和她在一起。如果我喜欢她……”钟闻看着陈觅双,“就算1∶0。5,甚至更悬殊,我也愿意。但我觉得正常情况下,喜欢一个人是会想要为了她,将0。5变成1。5吧。”
从钟闻嘴里说出这种听来很有道理的话,陈觅双有点吃惊。她转了一下头,正撞上钟闻炙热的目光,她居然被烫得心里一缩。
所幸已经到了地方,停好车之后陈觅双马不停蹄地朝花市走去。天还没有彻底亮起,海边的天空泛着一层浅淡的青紫色,视线朦朦胧胧,将一切都衬得很温柔。钟闻突然想,他在临走前,要拉着陈觅双和他去看一次日出。
尼斯的花市虽比不上巴黎的大,但品类也算齐全。在花市里亮出花艺师的证明会有专门的接待员负责,价格也会相对好谈一些。陈觅双在花市里有熟人,一个个子很高的外国女士一见她就热情地打招呼,钟闻原本以为会有拥抱,谁知那位女士却在近前停住了,只是伸手在陈觅双的手臂上拍了拍。
“哇,这次居然带了男朋友一起来?”女士用法文说。
“不是男朋友。”陈觅双也用法文回,“只是……房客而已。”
女士显然不全信,笑得意味深长,却没有再问,而是转回正题,问她今天需要什么。
钟闻伸出食指在陈觅双的背后偷偷戳了两下,小声问:“她说什么啊?”
“她说你的T恤好看。”
陈觅双很是顺嘴地诓他,钟闻低头看了看胸前的卡通图案,倒是很认可。
买了非常多的花草,陈觅双是按照脑子里已经有的大概雏形来挑选的,完全可以按照色系划分,有白色系、香槟色系,以及微粉的过渡色系、蓝紫色系,还有各种绿色系。她挑完就递给钟闻,钟闻很快就抱了满怀,快要看不到路了。
花朵鲜有味道刺鼻的,但一大堆混在一起,摆在鼻子下面,还是有点上头,钟闻没忍住打了个大喷嚏。陈觅双回过头,看到他快被花淹没的样子,这才意识到自己让他拿得太多了。
但是他那副傻里傻气的样子,真的很有趣,陈觅双没忍住笑出了声。
真好,钟闻脑子里只有一个非常俗套但又非常准确的形容——她笑得比花都好看。
买好花回去,把店门打开,将日常工作做完,陈觅双就开始在二楼的大桌子前做新娘捧花。婚礼在户外草地上举行,外景需要布置成典雅型的,用金色的框架做出几何空间感,主要用白玫瑰和含苞的白色重瓣毛茛,芯里会有一点粉透出来,再加上很多绿植,在框架上做出自然的藤蔓垂坠感。因此新娘的手捧花颜色要显眼一点,但又不能太跳脱,还是要融入整体风格。新娘不喜欢那些简单的玫瑰花球,想要新鲜一点,因为婚礼上没有丢捧花的环节,所以造型上可以有所突破。
钟闻想起他们还没吃早饭,独自去厨房煎了一点香肠,煮了一点麦片,端出来放在桌上,说:“吃一点吧。”
“你先吃,我等一下。”
陈觅双沉浸在手上的工作中,头都没有抬。钟闻坐在她的旁边,安静地喝着麦片,看她非常迅速地将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花和叶子凑在一起,然后呈螺旋状往外围添加。神奇的是,底下的花枝自然而然地盘在了一起,且非常紧密,只要拿胶带或是丝带绑住,再剪掉下面过长的枝,就是一个花捧了。这个花捧是自然风的,少用大朵的花,多用小花和半开的花朵,比如桔梗、罗兰、小飞燕等,搭配大量绿色,比如夕雾草、黑种草、小手球等,看起来像一捧春天。
在钟闻看来,已经很好看了,陈觅双还在上上下下调整花束的弧线,剪掉过于分散的绿色,追求精益求精。然后她起身去找了一只漂亮得像水滴一样的浅口盘,放了水,将捧花放了上去,简直就是一个精美的盆景。
他还以为她终于能安稳地吃饭了,结果她停都不停地又去拿了几根柳条的枯枝,眼见着就要进行下一个项目。钟闻忍不住了,拿叉子叉了块香肠,直接递到了她的嘴边:“吃!”
陈觅双下意识地向后仰头,躲了一下,但她躲一点,香肠就逼近一点。她扭头看了一眼钟闻,钟闻噘了噘嘴,一脸誓不罢休的坚定。陈觅双内心有所挣扎,但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不碰到叉子,只将香肠咬了下来。
这大概是她能自己吃饭之后,第一次吃别人喂到嘴边的东西。
“好了,好了,我吃。”
眼见着钟闻还想故技重施,陈觅双只好妥协,主动吃起了东西。钟闻这才满意,托着腮等她吃完再收拾餐具。她一低头,侧面的长发就会向前垂,虽然很长,不会掉进碗里,但会挡住大半张脸,影响钟闻看她。于是钟闻伸出手去,帮她把头发绾到了耳后。
他的指尖划过耳郭的刹那,陈觅双脖子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握着勺子的手也僵住了。和别人肢体接触的不适,会在她的身上持续很久。
“怎么了?”她的停顿太明显,钟闻看了出来,有些委屈地将手攥成拳头,“你就那么讨厌我吗……”
“不是你的问题,我不太习惯肢体接触。”
“可是Amber就可以啊!为什么?”
白天的陈觅双不是很愿意回忆Amber,对她而言,Amber就像是一个偶尔会在深夜的街上遇见的陌生人,没遇见的时候不会想起来。同时认识她和Amber的人之前是不存在的,至少她还没遇见过,可现在,钟闻就在她身边。
“我不知道,也许是喝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