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马嘉礼云南丧命 李鸿章烟台签约
李鸿章所说的麻烦事,是英国驻华公使馆翻译马嘉礼在云南被杀一事,也就是后来史称的“马嘉礼案”或“滇案”。事情的来龙去脉要从英国人觊觎中国的西南说起。
自从英国用炮舰打开古老中国的大门后,他们在华攫取了丰厚的商业利益,但他们仍然不甘心仅在沿海通商口岸经营,而是千方百计要取得内陆通商权。英国已将中国西南邻国印度和缅甸变成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又策划从印度经缅甸进入云南,然后控制四川和西藏,使中国西南与印度、缅甸殖民地连为一片。
同治十二年(1873年)欧洲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急,英国工商业陷于萧条,价格持续下降,而国际竞争则更加激烈。英国工商界认为,要渡过危机,打开中国的西南市场至关重要。这年九月,英国商会联合会投票通过一项决议案,要求下院组织特别委员会,调查进入云南的贸易路线。
英国内阁印度部大臣发出训令,组建一支名为“新华西探路队”实为远征军的队伍,由柏郎上校负责,从缅甸的八莫进入云南,然后至腾越(今腾冲)和大理,武装勘查进入中国西南的商道。他在训令中说,“主要目的是勘查各条商业路线,确定那些开发旧时商业路线所遇到的障碍和改进路线的方法;并对于最好的交通运输工具,各种商业捐税,保护商人安全实际可行的办法以及经营商务似乎最适宜的代理机关等等,提出报告。探路队队员尽量收集旅途经过各地的情况,资源、历史、地理和商务的情报,以及可以观察到的一般事物或科学兴趣的资料。”
英国外交部还训令驻华公使威妥玛,不论采取什么手段都要取得进入中国的护照。威妥玛的秘书梅辉立按照他的授意到总理衙门去交涉,撒谎说有三四名英国人由滇缅边界进入中国旅游,目的地不能确定,可能来北京或上海,或者由原路退回,请总理衙门在英国使馆填写的护照上加盖印章。
总理衙门觉得英国所请目的不纯,要旅游为什么从偏僻西南入境,而不由上海沿江而上?然而“请照游历,载在条约”,只好在护照上盖章。但心有不甘,于是采取一贯的策略,把难题推给地方,指示署理云贵总督、云南巡抚岑毓英,对游历的英国人妥为照料,又要暗中防备英国人在游历的借口下设领事通商的阴谋。
马嘉礼奉命到缅甸去接应远征军,他于同治十三年(1874年)七月初,从上海沿长江而上,再由湖南弃舟登岸,三个月后到达昆明。他跨着骏马,十余名扈从扛枪佩刀,从丽正门昂然进入昆明城,云南巡抚岑毓英设宴款待。随后他离开昆明,到达中缅边境重镇蛮允,即将卸任的候补参将李珍国也是设宴相待,并派人护送他前往缅甸八莫。马嘉礼此行,一路上大清官员为他接风洗尘、设宴款待,他颇为得意,在日记中说“此番旅行,感觉舒适,很像王侯巡幸一样”。柏郎上校的远征军已经整装待发,包括勘探人伊利亚斯,外科医生兼博物学家安德森博士,16名担任多种任务的人员,17名印度锡克士兵和150名缅甸士兵,总人数193人。
中缅山水相连,边境居民交往密切,英国有一支军队将从缅甸进入云南的消息早就在边境传播,从缅甸入腾越的交通要道蛮允一带的景颇族居民自发组织布防。景颇族是尚武勇悍的少数民族,成年男子向来刀不离身,一旦有警,他们就以“散毛牛肉”的方式召集人马——采取军事行动前,杀牛祭献,然后将牛肉带毛带皮切成小片,以竹签串起来分送各支,行动时间就刻在竹签上,刻三道刀痕,就是三天后集合行动。几天时间,自南甸、干崖、陇川、猛卯数百里全部严密布防。腾越一带还有七个土司及各寨的土练武装,他们闻讯也纷纷布防,并邀请“十八练”练首候补参将李珍国前往会团,预为防备。
署理云贵总督、云南巡抚岑毓英,其本心不愿英国人入云南,但因为总理衙门有指示,不得不妥为保护,但总理衙门同时还要求他不能让英国人借游历之名行通商之实。他也采取总理衙门的办法,把难题交给腾越厅,指示说如果洋人有游历之外的不当行为,就“预为制止”。
听说英国几百人的军队要入云南,腾越厅和李珍国自然要调动武装,积极布防。但为了不留下把柄,两人未动用绿营兵,只调动土练武装。
马嘉礼与雇请的四名向导,带着柏郎的远征军向中国境内行进。到距蛮允一百里的地方,柏郎听说中国边民已经布防,便让马嘉礼先去蛮允探路。正月十四,马嘉礼到了蛮允,住在傣族佛寺。第二天他没有等到消息,到了十六日便骑马按原路返回,去接应柏郎。在离开蛮允三四里路的地方,他与巡逻的景颇族士腊都、而奥通兄弟率领的巡逻队相遇。两兄弟对洋人没有好感,警告马嘉礼立即离开蛮允,不然对他不客气。马嘉礼到云南来,一路上地方官员盛情接待,如何能把几个少数民族土练放在眼里?双方言语不合,他拔出枪来吓唬士腊都、而奥都兄弟,没想到不仅没吓住,众人还纷纷向他围拢过来。惊慌失措中,他开枪打死了一个景颇族兄弟,众人被激怒了,冲上前来把马嘉礼和他的四个随从全部打死了,并抛尸河中。
景颇族的兄弟听说数百名英军已经深入境内,纷纷携带大刀长矛等简陋武器前往迎战。正月十七,双方在离蛮允七十余里的蚌洗山相遇,随即展开激战。附近布防的各族兄弟赶来支援,两千余人从三面将柏郎的远征军包围起来。柏郎的远征军装备的是来复枪,比景颇族兄弟手里的弓弩、长矛更加锐利,众人一时不能近前。但林海茫茫,山风怒吼,柏郎又听说马嘉礼已经被打死,便无心恋战,下令放火烧毁丛林,趁着滚滚浓烟,率部仓皇退回缅甸。
英属印度总督收到柏郎的报告,立即电告伦敦。英国自知派远征军入云南是理亏在先,因此只指示威妥玛要求中国调查马嘉礼被杀的事实。威妥玛照会总理衙门,持有总理衙门护照的使馆翻译马嘉礼,在云南被腾越厅的大员调勇三千人狙杀。总理衙门一听洋人被杀就慌了神,而且具体情况摸不着头脑,所以立即命令岑毓英“严拿匪徒,按律惩办”。这无疑是立即承认马嘉礼是被匪徒所害,本来理屈的英国反而成了受害者。
威妥玛非常高兴,在写给外相的信中说:“如果不是中国总理衙门的官员毫不犹豫地承认马嘉礼被害,我们到目前为止,实在不能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既然中国人承认是匪徒害死了我国国民,那么我们应当趁机达到我们的要求。探险队不能完成的事情,就在谈判桌上得到。”所以他立即提出了六条要求:一是英国方面派官员协同中国官员到腾越厅调查事情;二是允许印度政府另派一支探路队入滇;三是对马嘉礼给予赔偿;四是立即商订实施《天津条约》第四款关于优待驻京公使的办法;五是免除英商缴纳关税和子口税以外捐税的办法;六是历年因中国官员办理未妥、应偿英商的款项未及时给付的,应该得到补偿。
总理衙门答应允许印度再派一支探路队,答应对马嘉礼遇害给予赔偿,但其他事情都不能准。威妥玛发出最后通牒,限总理衙门在二月十四日子刻前答应前三项要求,否则将断绝外交关系,率全使馆人员撤离。同时他又让人故意散布消息,说英国已经派兵五千到中缅边境,并且与俄国密谋,一旦开战,俄国将从伊犁南下,策应英国军队,对中国西南形成夹击之势。
恭亲王认为如果不做让步,恐怕难以阻止战争,因此同意让英国派人观审。同时写信给岑毓英,让他报告详情,问他是否“系野人所为”。所谓野人,是朝廷对景颇等少数民族的蔑称,这其实是在暗示岑毓英推卸官府的责任。
然而,威妥玛已经决定离开北京到上海去,因为那里有电报方便与英国联系,同时也要等待从印度乘船前来的柏郎,进一步了解详情。他为了给自己找个理由,提出了十五万的高额赔偿要求,而总理衙门只答应给三万两,于是他三月中旬就从天津乘轮船去了上海。
在上海等了两个月,威妥玛终于等到了柏郎。他最希望的是得到云南地方官员参与杀死马嘉礼的证据,以便向朝廷提出更苛刻的要求,实现他“探路队未实现的目标”。不过柏郎所提供的证据没有说服力,但为了给总理衙门制造压力,他迟迟不肯回北京。
此时英国与俄罗斯正在争夺土耳其,双方剑拔弩张,根本无力与中国开战。威妥玛与外交部商量,故意发布调战舰五艘到天津的消息,以威吓清廷。这时候,总理衙门有些撑不住了,只怕中英真的会爆发战争,于是发布上谕,令湖广总督李瀚章赴云南调查滇案,令直隶总督李鸿章、丁日昌与英使威妥玛妥议滇案。威妥玛觉得李鸿章擅办洋务,不妨先与他谈,因此决定起程赴天津。
李鸿章正在办理与秘鲁换约的事情,又接到总理衙门让他与威妥玛妥议滇案的训令,而威妥玛此人非常傲慢,与他妥议绝非易事,所以他不由得感叹“麻烦事扎堆了”。
扎堆也要办。他吩咐文案把有关滇案的所有文牍都整理出来,抄录后分别发给帮办北洋事务的丁日昌、天津海关道黎兆棠、新入幕的薛福成以及懂万国公法出名的马建忠,请各人认真阅读,准备与威妥玛“妥议”。
第四天下午,李鸿章请几个人过来商议,因为算算日子,威妥玛快要到了。
等大家到齐了,丁日昌先感叹道:“老百姓不能体谅朝廷的难处,图一时痛快,取了洋人性命,却给朝廷惹来不尽的麻烦。”由此,他又说起当年的天津教案,也是老百姓因一时激愤而惹的塌天大祸。
黎兆棠也无奈道:“洋人是靠炮舰打进大清来的,洋人传教士又让百姓反感,百姓憎恨洋人,实在是件没办法的事。”
“百姓不能体会朝廷的难处,是因为百姓并不知道万国公法为何物,也不知道条约到底约定了哪些内容,应该如何遵守,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把万国公法和已定的条约广为刊刻,发至州县。”薛福成的这个意思是他在万言书中所提,至今朝廷尚未见实际行动。
马建忠却有不同的见解:“中堂,我注意到岑抚台本年二月写给总理衙门的信中提到,‘上年十二月有洋人五六十名驮运军火,由新关入内地’,六月的奏折中又说‘马翻译官到缅甸约同印度新来洋官洋兵于正月间同伙来滇,传闻洋人来腾通商,又有洋兵欲来占据腾城,绅民无不惊惶’。如果马翻译果真是与驮运军火的五六十洋兵进我云南,那么他就不是游历,而是非法入侵,按万国公法,他非法入境,我军民皆有抵御的权力。换句话说,他被打死也是咎由自取!”
李鸿章眼睛一亮,觉得马建忠所说令人耳目一新。
“可是,岑抚台已经有了初步调查结果,是野人索要过山礼,马翻译不给,才被杀死,是谋财而害命。”黎兆棠提醒道。
这是岑毓英在总理衙门督促“提示”后上报的调查结果,李鸿章明白,这个结果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土司辖地的野蛮番民,不识洋人为何物而胆大妄为;一种可能是岑毓英为了避免英国人追究官方的责任而诿过于“野人”。
“实际情况应该先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再说,可是总理衙门一接到案情,就指示云南地方‘严拿匪徒,按律惩办’,这是不问青红皂白,就承认是‘匪徒’杀害了马翻译,立即把朝廷置于被告的地位。”马建忠的分析又是非同一般。
薛福成点头称赞道:“眉叔说得极有道理。但是有一件事,马翻译拿到了总理衙门的护照却是千真万确。拿到了护照的游历人员,按条约应当受到保护。”
“游历人员的确应当受到保护,可如果马翻译去为一支非法进入大清的军队当向导,那么他就不能算是游历人员,而是非法入侵者中的一员,就不在保护之列。”马建忠反驳道。
大家都感到这说法非常新鲜,于是李鸿章追问道:“眉叔,万国公法有这种规定吗?就是持有护照,但从事的活动与他的身份不相符,也不在保护之列?”
“我记得好像有这样的说法。万国公法内容很多,我没有进行系统学习,只能算略知皮毛。”马建忠仍然拿不太准。
黎兆棠叹道:“现在的问题是,岑抚台已经白纸黑字说是野人图财害命,我们再辩驳,一切都已经晚了。”
“聪明反被聪明误!”马建忠感叹道,“总理衙门不假思索便认定是匪徒所为,此是失策之一;岑抚台又调查说是野人图财害命,这又是一个致命弱点,我们想与英国去争论,也无可争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