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3
正当母亲娓娓而谈时,爱兰穿着一身准备晚上外出作乐的衣服,进了这个房间。她身穿一件镶银边的深玫瑰红的长旗袍,脚上是一双进口的银色高跟鞋。那件旗袍是无领的,这是眼下最时髦的式样,这样她那孩子一般纤柔光润的颈项就全部露了出来;旗袍还是无袖的,这使她两条美丽的手臂也都**在外面,她的手和臂膀虽纤细,却不见骨头,能见到的只是最柔软最滑嫩的肌肤。她手腕细得像孩子,却像任何妇女的手腕那样浑圆,手腕上则套着一只雕花的银手镯。在她两手的中指上,都戴着银镶玉嵌的戒指。一头卷曲的、像墨玉般乌黑光亮的头发飘拂在她那张可爱的化过妆的脸上。她肩披一件用最软最白的毛皮制成的斗篷,进门就一仰身卸了下来。她微笑地顾盼着,先是看着源,然后看她的母亲,她很清楚自己有多美,并为此感到一种天真的骄傲。
源和她母亲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爱兰觉察出了这一点,轻轻地发出一阵纯洁而喜悦的笑声。笑声使她母亲从凝视中回过神来,她平静地问:“我的孩子,今晚你跟谁一起出去?”
“跟盛的一个朋友,”她兴高采烈地说,“一个作家,妈——他写的小说也很出名——伍力扬!”
这个名字源曾听说过几次——他用西洋手法写的小说确实颇负盛名,这些小说很大胆,很豁得开,描写的都是男女之间的情事,故事往往以死亡告终。虽然源曾偷偷地读过他的小说,并为此感到害臊,但他还是很想见见这个人。
“有时候你可以带源一起去,”母亲温和地说道,“我同他说,他工作得太辛苦了,有时也应该同他妹妹及几个堂兄弟一起,去寻找一点小小的乐趣。”
“你是该这样,源,我已经等了好久了。”爱兰笑着喊道,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看着源,“但是你必须添置必要的衣服。妈,让他买些西服和皮鞋——他脱掉长袍后,跳起舞来腿脚可以更灵便些。哦,我喜欢看男子穿西装——让我们明天出门,替他把什么都买来!源,你自己也知道,你并不难看,如果穿上西装,你会像别的男人一样漂亮。我会教你跳舞,源,从明天就开始!”
源的脸红了起来,他摇摇头,但拒绝并不是他的本意,他回忆起太太对他说的话,不由自主地想起她对他的关心,他知道,这样做正是报答她的一种办法。这时,爱兰又嚷了起来:“如果不跳舞,那你干什么呢?你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在桌子边上坐着——我们都跳舞,因为我们是年轻人!”
“跳舞确实是眼下的时尚,源,”母亲像叹息似的说,“一种非常奇怪、非常使人可疑的时尚。我知道,这是从西方传来的,我不喜欢它。我无法认为这是明智的,或是好的,但它就是这么回事。”
“妈,你是最最古怪、最最守旧的人,但我还是喜欢你。”爱兰笑着说。
源还没来得及开口,门开了,穿着黑白相间西服的盛走了进来。他身边还有个男子,源知道他就是那个小说家。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个漂亮的姑娘,她的穿着和爱兰的一样,只是旗袍的颜色是绿色夹金的。然而,在源看来,这个时代的姑娘差不多都是一样的,她们都那么漂亮,都像孩子那样纤小,都涂脂抹粉,声音都像铃铛一样清脆,在快乐或痛苦时又都会发出小小的呼喊。因此,他没朝那个姑娘看,却注视着这个颇负盛名的青年男子。他长得高大魁伟,一张宽大的脸盘又白又光洁,红唇薄薄的,眼不大但乌黑有神,还配上两条细而笔直的黑眉。然而,这个人最惹人注目之处是他的两只手,即使在不讲话的时候,他那双手也在一刻不停地动着,他的手虽然很大,但却像女人的手一般,指端很尖,往下则厚实柔软,肌肤光滑滋润,并发出一股香气——这是一双妖娆的手。源同他握手致意时,他的手仿佛在源的手中融化了,暖暖地流淌在源的指间,源蓦然间恨起这种接触来。
但爱兰同这个男子的对视显出亲密无间的样子,他的目光大胆地告诉她,他对她的美貌有什么样的反应。看到这一幕,爱兰母亲的脸上显露出担忧的神色。
然后,像突然刮过了一阵香风,这四个人一起走了。静静的房间里又只剩下源同那位母亲相对而坐。她直直地望着源。
“你看,源,我为什么求你呀?”她平静地说,“我知道,那个男子已经结了婚。我要盛告诉我,起先他不肯,最后又觉得无所谓。他说,照现在的看法,如果这个人的妻子很守旧,而且婚姻又是由他的父母包办的,那么,他同其他姑娘在一起走走并不能被认为是一桩不名誉的事。但是,源,我总希望那个姑娘并不是我的女儿!”
“我会去的。”源说。如今,对于这件事对他说来是不是合适,他已经置之度外了,因为他是为了这位太太而这样去做的。
为源购买西服的事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爱兰和她母亲同源一起来到一爿外国人开的店里。一个裁缝为源量了一下尺码,并对他身材打量了一番。她们为他选了一块上好的黑色料子做西装,又买了一块深褐色的粗料给他做白天穿的套装。她们还给他买了皮鞋、帽子、手套以及外国男子穿戴的一些小东西。在购物和量体的整个过程中,爱兰一直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一边说一边笑,还时不时用她那双闲不住的漂亮小手拉拉这儿,扯扯那儿,侧转着头看源,琢磨着怎样才能把他打扮得更漂亮,弄得源也羞惭地笑起来,同时又感到从未有过的愉快。店里的伙计也被爱兰的那些话逗笑了,偷偷地望着这个那么放肆又那么漂亮的姑娘。爱兰笑着乐着的时候,只有她母亲在叹气,因为这个姑娘从来不注意自己在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希望人们望着她笑,当别人望着她时,她会不知不觉地去观察他的眼光,如果发现那人正欣羡她的美貌(男人们常常如此),那她就越发高兴了。
于是,源就这样打扮起来,事实上,他一直习惯于光着双腿,习惯于腿部在摆动的长袍下产生的那种感觉,但是,他也很喜欢西服。穿着西服,他走路觉得更自在一些;他还喜欢西服上的许多口袋,那可以用来放日常需要的许多小物件。他穿上新装的头一天确实很高兴,因为爱兰一见到他,就拍着手喊道:“源,你真漂亮!妈,你瞧源!看这套衣服他穿着合身不?我早知道那条红领带和他的黑皮肤很相配,果然如此吧——源,我为你感到骄傲!——好了,我们到了——陈小姐,这是我的哥哥源。我希望你们成为朋友。李小姐,这是我哥哥!”
爱兰就这样给源介绍了一大群漂亮的姑娘,羞得源不知如何才好,只是站在那儿尴尬地笑着,他那张涨红的脸色已和那条新的红领带接近了。然而,源的心头也有那么点甜滋滋的感觉,因为爱兰随即就打开她的唱机,让乐曲声传遍了整个房间。她拉住他,将他的手搭在自己身上,然后握住他的手,轻柔地迫使他做动作。他听任她的摆布,心头虽有点慌乱,却觉得这样很快活。他发现自己有一种天生的节奏感,因为要不了多久,他的两条腿已经能够按照音乐的节拍移动了,爱兰见他这么快就学会了合着音乐节奏移步,心里也很高兴。
就这样,源开始了这种新的娱乐。他发觉这确实是一种娱乐。有时,他为自己血液里产生的一种欲望感到羞惭,当这种欲望袭来的时候,他必须克制自己,因为他很想把怀中的姑娘搂得紧紧的,不管这个姑娘是谁,他一心只希望让自己和她一起沉湎于这一欲望中。到目前为止,源还没有接触过姑娘的手,而且也不曾和姐妹、堂表姐妹以外的任何姑娘说过话,如今,在温暖的、灯光粲然的房间里,合着奇妙、缠绵的外国乐曲的节拍,怀里拥着一个姑娘前后移步,这对他来说的确不是一桩易事。开始那第一夜,他是那么害怕,唯恐两条腿不听使唤,走错步子,当时他除了控制好自己的脚步,无法想任何其他事。
然而,他的两条腿很快就同其他人一样自如而轻快了,乐曲就是两腿的指挥,于是源不必再老想着它们。在聚集到都会的这个娱乐场所来的各个种族各个国家的人中,源是绝无仅有的一个,只有他在不认识的陌生人中感到不知所措。他是孤独的,他感受到了自己的孤独,尽管他的身体正贴着一个姑娘的身体,他的手握着她的手。在开头的几天里,他觉得姑娘们全差不多,她们都漂漂亮亮,都是爱兰的朋友,都兴致勃勃,而且都待他很好,而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搂着一个姑娘,让自己的心在一种缓慢而甜蜜的文火中燃烧着,而不敢让它一下子烧得太猛。
在大白天,在使人清醒的课堂里,源一想到这些便感到害羞,但他不必对自己说,这件事是危险的,应该避免这样做,因为他是在为那位太太尽责,他完全可以说,他正在帮她的忙。
事实上,他确实非常认真地注意着他的那个妹妹。在每晚的娱乐将近结束时,他总是等着同爱兰一起回家,从来不邀请另一个姑娘一起走,唯恐因为须送她回去而离开了爱兰。他之所以这样认真,主要是为了向自己证明,他如此消磨几个小时是完全正当的,而他的这般热心,更是因为那个姓伍的男子和爱兰的会面十分频繁。每当动人心魄的乐曲响起,他搂着的姑娘和他紧紧贴着的时候,一种甜蜜的忧愁常常会袭上他的心头,然而,只要他看到爱兰同那个姓伍的人踅入另一个房间,或是她想去哪个阳台上凉快一下时,他就会把他的忧愁拋诸脑后。这时候,他不等舞跳完就会跟出去,找到爱兰,然后待在她身边。
当然,爱兰不会一直容忍他这样做。她常常显出不高兴的样子,有几次甚至生气地叫起来:“源,我希望你不要这样死缠着我!你完全可以独立行动,自己找姑娘做伴了。你不再需要我,你的舞跳得又不比别人差。我希望你不要管我!”
在这种情况下,源常常无话可说。他不能把太太同他讲的话说出来,爱兰也不会把事情挑明,哪怕是在生气的时候,仿佛她害怕说出她不愿意说的事。等到气消了,她就忘记了这事,又像往常一样和源成为快活的伙伴。
后来,她渐渐变得狡猾起来,不再对源发火了。相反地,她常常是笑嘻嘻的,听任源跟着她,仿佛她需要他的这份友情。爱兰去一个地方,那个小说家就必定在那里。小说家仿佛知道姑娘的母亲不喜欢他,因此久已不上她家去了。然而,在其他场合,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朋友们中间,他总是在爱兰身边,好像他知道她在哪儿似的。源对爱兰和他在一起跳舞开始注意起来,他见爱兰的小脸这个时候总是严肃的。这种严肃的神情表现在爱兰身上,是那么不可思议,源常常为之感到困惑,有一两回,他甚至打算把这件事告诉太太,但是,并没有多少确切的东西可说,因为同爱兰跳舞的男子有好多。有一天晚上,他们一块儿回家的时候,源问爱兰,为什么她和那个男子在一起时显得那么严肃。她笑了笑,淡淡地说:“也许我不喜欢和他一起跳舞!”说着她撇了撇嘴,嘟起她那小小的涂了红色唇膏的嘴唇,像是在开玩笑。
“那你为什么还同他跳呢?”源不假思索地插嘴问道。爱兰听了这话,笑个不停,两只眼睛里含着某种调皮的神色,最后她说:“不能够失礼,源。”源虽然还有怀疑,但把这件事从头脑中撇开了,可是,这事使他的欢乐笼上了阴影。
影响他兴致的还有其他事,虽然这是小事、平常事,但它确确实实存在着。源每次半夜里从那些堆满鲜花、美酒佳肴多得超出人们需要的、温暖而灯火耀眼的房子里出来时,就仿佛步入了他希望忘却的另一个世界。在黑夜里,在灰暗的黎明中,乞丐和无以为生的穷人瑟缩着站在门口,有的昏昏欲睡,有的则像街头的野狗一般,等客人散尽后溜进那些娱乐场所,钻到桌子底下捡拾人们吃剩、扔掉的食物。但不一会儿,那儿的仆役就会朝他们大声吼叫,用脚踢他们,拉住他们的腿,把他们拖出去,然后把大门关上。爱兰和她的伙伴们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些可怜的人,即使见了,她们也漠不关心,只把他们看作迷途的家畜一般。她们笑嘻嘻地走散,在各自的车子里彼此打着招呼,然后快快活活地回到家里,上床睡觉。
然而,尽管源不愿意,他还是看到了这一切。后来,在夜晚的欢娱中,甚至在乐曲声和舞步中,他也会怀着极大的恐惧想到,他必须走过灰暗的街道,瞧见那些瑟缩着的穷人和他们饥渴的脸。有时,这些人中的一个会向那些熟视无睹、快乐的富人绝望地伸出手去,扯住一个太太的缎子旗袍。
这时,就会有一个傲慢的男子声音高叫道:“把手拿开!你怎么能把这么脏的手放在我太太的缎袍上,把袍子弄脏呢?”站在附近的警察听见了就会冲过来,把抓住旗袍的脏手打开。
源见到这一情景就缩着身子,低下头,匆匆地走过去。他的心肠很软,警察的那根木棍仿佛打在他的皮肉上,而那只被打得赶紧缩回去的、受了伤的、饥饿的手也仿佛就是他自己的手。在人生的这一时期,源追求欢乐,他不愿意看见那些穷人,但是,尽管他不希望见他们,他却始终注意着他们的一切,源就是这么个人。
然而,在源如今的生活中,不只有这样的夜晚,还有他和同学们在一起读书、健康明朗的白天。在学校里,源对被爱兰称为诗人和革命家的盛和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这儿,他们显露了真正的自我。在课堂里,在把大球拋来拋去的操场上,这三个堂兄弟全都忘却了自身。他们会文质彬彬地坐在课桌边听讲,会跳跳蹦蹦,对同学大声叫嚷,或是为某种粗野的玩笑发出哄笑。就这样,源渐渐地了解了他的两个堂兄弟,而这在家中却是没法办到的。
年轻人在家里同长辈们在一起,永远不会显露出真正的自我,盛和孟兄弟俩也一样。在家中,盛总是沉默寡言,无论对谁都十分客气,且暗暗地写他的诗;孟则始终绷着脸,把身子伏在摆满小玩具和茶碗的小桌子上,敲打着桌面。这时,他母亲就常常朝他喊道:“我发誓,我家里没有一个儿子像小野牛这样的,为什么你不能像盛那样轻手轻脚地走路呢?”然而,当盛很晚才从娱乐场所回家,第二天清晨不能按时起来上学时,她又会对盛叫道:“我一直说,我是世界上最苦恼的母亲,没有一个儿子是中用的。你为什么不能像孟那样,晚上规规矩矩地待在家里?我从来没见孟在晚上打扮得像个洋鬼子,偷偷地溜到鬼才知道的什么地方去。是你大哥把你带坏的,就像你父亲带坏了你大哥一样。说到底,这全是你父亲的不是,我向来是这么说的。”
事实上,盛从来不上他大哥去的那种娱乐场所,因为他追求的是更优雅的娱乐。源见他常去爱兰去的娱乐场,有时他也同源以及爱兰一起去,但更经常的是和当时他喜欢的某个姑娘一起去。整个晚上,他就和那个姑娘在一起默默地跳着舞,沉浸在极度的欢乐中。
就这样,这几兄弟以各自的方式,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大城市中过着某种隐秘的生活。盛和孟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他们之间争吵的可能性要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同大哥争吵的可能性大得多。在大哥和他们中间,原来还有两个兄弟,一个年轻时上吊死了,另一个跟了叔叔王虎a,所以大哥的年龄要比他们大许多。但是,盛和孟之间却不发生争吵,这是因为盛确确实实是个温和、乐呵呵的年轻人,他认为争吵不值得,往往听任孟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俩彼此知道对方的秘密。孟知道盛常上某些地方去,盛也知道孟是一个地下革命者,有自己的秘密集会地点,尽管这是一种迥然不同的事业,而且也更危险。因此,兄弟俩彼此为对方保守秘密,没有一个人会在母亲面前为了替自己辩护而出卖对方。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俩也逐渐对源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且更喜欢他了,因为他们俩中的任何一个告诉源的事,源绝不会讲给另一个人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