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务训》说:
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包子六合之内,托于宇宙之间,阴阳之所生,血气之精,含牙戴角,前爪后距,奋翼攫肆,蚑行蛲动之虫,喜而合、怒而斗,见利而就,避害而去,其情一也。
虽其所好恶与人无以异,然其爪牙虽利,筋骨虽强,不免制于人者,知不能相通,才力不能相一也。各有其自然之势,无禀受于外,故力竭功沮。夫雁顺风而飞,以受气力;衔芦而翔,以备矰弋。
螘知为垤,貛貉为曲穴,虎豹有茂草,野彘有艽莦槎栉,堀虚连比,以像宫室,阴以防雨,景(王引之云,景当作晏。)以蔽日。此亦鸟兽之所以知,求合于其所利。(“所以知”疑当作“以所知”)
这一段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更为明白。共分三层说。
第一,各种生物都有“见利而就,避害而去”的天性。这种天性,近世生物学者称为“自卫的天性”。
第二,各种生物,虽同有自卫的天性,却有种种极不相同的自卫的能力。这种能力,限于天成,若不能随外境变化,便不能应付外境的困难,便不能自卫。(“无禀受于外”。当作“若外境之势力不能发生相当之变化”解。)
第三,生物都能随外境而发生形体机能上之变化,以“求合于其所利”以自谋生存。一切生物进化,都由于此。
四、无为
《淮南子》因深信“万物固以自然”,故主张无为。《原道训》说:
是故圣人内修其本而不外饰其末,保其精神,偃其智故,漠然无为而无不为也,澹然无治而无不治也。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也。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无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
道家下“无为”的界说,以此为最明白。所说“不先物为”,“不易自然”,只是一个“因”字。《原道训》说:
这就是“因物之所为”,“因物之相然”。
《淮南子》论“无为”,注重一个“因”字,已如上文所说。他又恐怕人误会无为的真义,把无为解作完全消极的意思。所以他又有《修务》一篇,反复申明“无为”是积极的主张。这是《淮南子》的特色。《修务训》说:
或曰“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像”。吾以为不然。尝试问之矣。若夫神农、尧、舜、禹、汤,可谓圣人乎?……以五圣观之,则莫得无为明矣。……(以下历论五圣之功业)……此五圣者,天下之盛主,劳形尽虑,为民兴利除害而不懈。……且夫圣人者,不耻身之贱而愧道之不行,不忧命之短而忧百姓之穷。……圣人之忧民如此其明也,而称以“无为”,岂不悖哉?
以上论消极的无为是不可有的。以下更论无为的积极意义:
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
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旧脱功字,推作权。王念孙依《文子·自然篇》校补功字,改权为推。)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非谓其感而不应,攻而不动者。
若夫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己”即上文所谓“私志”)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輴,山之用菓,夏渎而冬陂,因高为山(“山”旧作“田”,依王校改),因下为池,此非吾所谓“为之”。
这不但是《淮南子》的特色,正是“无为”与佛家的“寂灭”的根本不同之处。
五、天与人
荀子批评庄子的哲学说道:“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由天谓之道,尽因矣。”道家的流弊在于信天太过,以为人事全无可以为力之处,势必造成一种听天安命,“靠天吃饭”的恶劣心理。
《淮南子》似乎能斟酌庄子、荀子两家的长处,造成一种天人互助的哲学,上文所引的“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便是这个道理。《原道训》说:
《淮南子》虽然把天与人分得这样明白,但他却并不完全任天不任人。
老子任天太过,要废去一切人为的制度,以归于无名之朴,所以说“绝圣弃智”、“绝学无忧”。庄子任天太过,故说“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
《淮南子》虽极崇拜自然,同时却又极注重人事。故《修务训》说:
世俗废衰而非学者多。人性各有所修短,若鱼之跃,若鹊之驳,此自然者,不可损益。
吾以为不然。夫鱼者跃,鹊者驳也,犹人马之为人马,筋骨形体,所受于天不可变。以此论之,则不类矣。夫马之为草驹之时,
这就是荀子所说的“化性起伪”。这就是《淮南子》的教育学说。《修务训》又说:
今夫盲者不能别昼夜,分白黑。然而搏琴抚弦,参弹复徽,攫援摽拂,手若蔑蒙,不失一弦。使未尝鼓琴者,虽有离朱之明,攫掇之捷,犹不能屈伸其指。何则?服习积贯之所致。
“木直中绳”三句直抄《荀子·劝学篇》。老庄的天道论如今竟和荀子、韩非的人事论合为一家。这又是“折衷派”的一种特色了。
六、进化观念与是非
庄子说一切生物“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所以说“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这种观念,认定天下无一成不变的是非,本是极重要的学说。可惜庄子因此便生出一种消极的是非观念,以为是非既然都无穷尽,我们何必又去斤斤的争是非呢?所以他说,“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这就错了。
人类社会的进步,全靠那些斤斤争是非的维新家。若是人人都“不谴是非”,决没有人为的改良进步。所以到了后来,韩非一方面承认历史进化论,一方面却主张人为的变法。
所以韩非说“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又说,“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参看上卷第九篇及第十二篇)《淮南子》论是非,也是折衷于庄子和韩非两派。《齐俗训》说:
天下是非无所定。世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所谓是与非各异,皆自是而非人。由此观之,事有合于己者,而未始有是也。有忤于心者,而未始有非也。
故求是者,非求道理也,求合于己者也。去非者,非批邪施也,去忤于心者也。忤于我,未必不合于人也,合于我,未必不非于俗也。
这种完全主观的是非论,比庄子还要更激烈些,竟和希腊哲学家Protagoras所说“人是万物的准则:有便是有,无便是无,都以人为准则”,极相像(看《西洋哲学史大纲》三篇第二章)《齐俗训》举了几条例来证明是非全由于“观点”的不同。
一例是《老子》的“治大国若烹小鲜”;或以为宜宽,或以为宜严。
二例是师旷以琴撞晋平公,平公不罪师旷,孔子以平公为是,韩非以为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