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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1927年6月(第1页)

第二部分1927年6月

他比总统还了不起……那座镇子最多有5000人,可那天竟足足有4000人站在大雨中,只为了能看一眼贝比·鲁斯。

——《纽约时报》记者理查兹·维默德

08美国人的“国球”棒球年代

在19世纪末,巴尔的摩是美国第6大城市,也是当时最混乱的一个地方,而巴尔的摩最混乱的地区是靠近内港一个名叫“猪镇”的地方。是的,它就叫这个名字,不是讽刺,也并非出于亲昵。

就在这里,1895年2月6日,乔治·鲁斯(GeeHermanRuth)出生在一个情感荒芜、似乎受了诅咒的中等贫困家庭。他家共有8个兄弟姐妹,其中6人童年夭折,在鲁斯还年幼的时候,母亲因为肺结核而死,父亲则在自家酒吧跟人打斗被人用刀捅死了。这可不是什么令人向往的家庭。

鲁斯在自传里的第一句话就写道:“我是个坏孩子。”这话只说对了一部分。过了几行,他又补充说:“我几乎不认识自己的双亲。”这更接近真相。基本上,鲁斯打小就靠自己养活。他的爸妈并非有心疏于管教,在他的大部分童年岁月中,母亲都奄奄一息地躺在酒吧楼上一间拥挤的公寓里。他的父亲只能在楼下独自照管生意——这份工作消耗了他近乎所有醒着的时间。鲁斯前半辈子几乎不知道自己的实际年龄,这大概最能充分地体现这个家是多么彼此疏远、多么名存实亡吧!直到39岁申请护照的时候他才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出生证明,此前,他一直以为自己还要大一岁。鲁斯本人也不是个非常细心的儿子,在自传里他说母亲在他13岁时去世,事实上他当时已经16岁了。母亲的娘家姓他也弄错了。

鲁斯长大的酒吧早就消失了。出于偶然,酒吧的旧址就在如今巴尔的摩金莺队的主场,也即金莺公园的中央球场,浅浅地埋在地下——这挺合适的,因为鲁斯第一次打职业棒球就是在巴尔的摩金莺队。他也正是在这里获得了“贝比”的绰号。

1902年的春天,婴儿林德伯格躺在明尼苏达州的毛绒摇篮里,鲁斯的父亲带着当时还很小的他来到巴尔的摩的圣玛丽工业男校(StMary·sIndustrialSchoolforBoys)[1],接着就离开了。1900年,巴尔的摩有30多所孤儿院,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巴尔的摩的社会环境多么可怕,圣玛丽是其中之一。在接下来12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这都将是鲁斯的家。

圣玛丽是一家不太寻常的机构,部分是孤儿院,部分是管教学校,部分又是私立学院。这里有差不多850名孩子,大约有一半是付费的寄宿生。美国各地的家长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大多是因为其他学校不愿接收)把孩子送到圣玛丽。

这所学校由罗马天主教会下的沙文略兄弟会(XaverianBrothers)主管,会众虔诚、禁欲,但并不完全都是神职人员。学校的教育方式走严格的修道士路线。学生没有隐私,学生所做的一切都须当众完成——睡觉、洗澡、用餐、学习。床、书桌、淋浴室全都排成长长的一列,有点儿像维多利亚时代的监狱。但圣玛丽并不像那些地方那么糟糕,孩子们有尊严,甚至能得到一些生硬的关爱。如果表现良好,孩子们每星期还能得到25美分的零花钱。圣玛丽收容的男孩都能得到良好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鲁斯受训当裁缝和制衣匠,多年以后,他曾欣喜地向队友们展示自己折的袖口和衣领是多么灵巧。

所有的学生都有行为问题的黑历史,但修士们认为这是因为欠缺管教,而不是性格缺陷——在当时这是非常开明的观点。他们认为任何孩子只要得到鼓励和尊重,以及得体的对待,都能成为模范公民。事实正是如此。沙文略兄弟会带出来的孩子,95%都过上了正常、稳定的生活。

贝比·鲁斯小时候块头大,好吹牛,满脸堆笑,随遇而安,是相当可爱又可怜的孩子。他比同学们的块头大得多。有一次慈善社工分发圣诞礼物时,误以为他是服务员径直略过了他。好在社工意识到自己犯了错,送给他一大盒巧克力。但他并没有自己存起来,而是立刻把巧克力都分给了同学们。请记住,他这一辈子还没有过只属于自己的东西。他理应有个更幸福的童年,但1912年到1914年,没有一个家人来看过他。

圣玛丽的修士们对棒球极其热衷。学校组织了44支球队,全部配齐装备和制服。通过棒球鲁斯“遇见了我所知最伟大的人,而且他教会了我什么是爱”。这人就是马赛厄斯·布蒂利耶(MatthiasBoutilier)修士。布蒂利耶是来自新斯科舍省布雷顿角岛的法国后裔,是个温柔善良的高个子。他身高1。82米,体重113公斤,说话却一贯轻言细语。他是一个出色的棒球选手,同时也是天才教练,他发现鲁斯极有天赋又比其他任何人都努力刻苦。8岁时,鲁斯就可以跟12岁的男孩们一起打球了,到了12岁时,就能跟16岁的男孩们一起训练了。鲁斯到10多岁时,他在球队的任何位置都比学校里其他人打得好——就连捕手位置也不例外。然而,由于学校里没有左手的捕球手套,他只能戴右手的手套。他在击球手位置上的表现无与伦比。学校里的比赛他能打出0。537的打击率。到了少年时代,他长到了1。88米,体重接近91公斤,十分强壮。

1914年,听说圣玛丽有个神奇的孩子,巴尔的摩金莺队[2]的球探前来一探究竟。乔治上了本垒准备击球,球探惊讶地看到右外野手离开了正常位置,小跑着到了一个更远的地方——远到都站进了相邻的另一块赛场。鲁斯仍然把球高高地击过了右外野手的头顶。这是那天他打出的3个远射之一。出乎意料的是球探对鲁斯的力量并不特别看重。

在1914年,把棒球击出很远是一项有趣的天赋,但却不值得栽培。金莺队需要的是投手,他们也是以投手身份签下鲁斯的。

于是在1914年3月,刚满19岁的乔治·鲁斯告别了布蒂利耶修士和圣玛丽的朋友们登上了一列火车,南下前往北卡罗来纳州的费耶特维尔参加自己的第一次春训,开始了职业棒球运动员的新生活。这是他第一次搭乘火车,第一次走出马里兰州,第一次看到小城镇和开阔的乡村,第一次住在酒店里,第一次看着菜单点菜,他青涩得不能更青涩了。他甚至不知道,职棒大联盟是由美国联盟和国家联盟这两个联盟构成的。队友们这时给他起的外号“贝比”(指他的天真和年轻)恰如其分。除了体格,鲁斯在任何意义上都是个小男孩。他用第一笔工资买了一辆自行车。在酒店里没事可做时,他会搭着电梯上上下下地玩好几个小时。多年的集体生活让他对**身体或者上厕所一类的事情全无羞耻感,也几乎没有任何私有财产的观念。进入赛季后好几个星期,他的第一任室友厄尼·肖尔(ErnieShore)惊讶地发现,鲁斯一直用的是自己的牙刷。

几乎在同一时间,鲁斯便显示出了对成名的极大渴望,这样他便可在酒店餐厅里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是他从未有过的待遇。他还很快发现了性事,对此一点儿也不害羞。队友拉里·加德纳(LarryGardner)还记得自己走进房间时看见鲁斯与一个妓女睡在地板上。“他抽着雪茄,吃着花生,而那位女士则在他身上。”加德纳带着可以理解的惊叹语气说。

“他们把他放出来,”另一位队友回忆,“就像是把一头野兽从笼子里放了出来。”不管是当时还是后来鲁斯都不怎么挑剔。《纽约每日新闻报》的马歇尔·亨特(MarshallHunt)曾说过,鲁斯找的女人一般“只能吸引刚蹲了15年大牢出来的男人”。

1914年的金莺队是一支麻烦重重的球队。球迷们成群结队地抛弃他们,投奔新成立的联邦联盟(FederalLeague)旗下的巴尔的摩水龟队。金莺队一度在比赛时只有17名观众在场,而街对面的水龟队则款待了闹哄哄的整整一体育馆的球迷。因为付不起工资,金莺队开始出售球员。7月份时鲁斯刚打新秀赛季,却发现自己被交换到了波士顿红袜队,他急忙前往北方。7月11日刚到波士顿那天,他就被派上场投球。这也就是说,他生平看到的第一场大联盟比赛就是自己参赛的这一场。他击中了8个球,以4∶3的比分赢了比赛。

离开圣玛丽后短短4个月贝比·鲁斯就成了一名大联盟的棒球选手。那年夏天,鲁斯常常在一家名叫“兰德”的咖啡店吃早餐。在那里,他跟漂亮的女服务员海伦·伍德福德(HelenWoodford)搭上了话。鲁斯自己是这样记述的,有一天他对姑娘说:“亲爱的,你和我结婚怎么样?”想了几分钟,海伦接受了求婚,于1914年秋天跟鲁斯结了婚。那年鲁斯19岁,海伦恐怕还不到15岁。这次婚姻不怎么成功。鲁斯在自传里连妻子的名字都拼错了。

从我们的时代来看,不太容易理解贝比·鲁斯那个年代棒球在美国人生活里占据了何等重要的位置,它在文化上和情感上都居于主导地位,全面充斥且不容置疑。它是全国人的欢乐和痴迷所在,人们叫它“国球”。说起体育,美国人想到的就是棒球,那一年的大部分好消息也都跟棒球有关。

对于像世界大赛(美国职棒大联盟的冠军系列赛)这样的大型赛事,每一座主要城市的报纸都会在报社门外竖起巨型记分牌,无一例外地吸引了大群围观者。在许多城市,演出筹办人会租用剧院或其他大型场所,如麦迪逊广场花园,让付费的观众观赏模拟比赛。有场演出则使用了一幅巨大的棒球场背景板,用彩色的灯分别代表好球、坏球和出局,击中球时就敲铃铛,用白色的线勾勒出跑垒道。在舞台上,播音员会根据电报传回的信息播报遥远赛场上的比赛进度,亮起记分牌的灯,敲响铃铛,跟踪上垒路线。有时他们还会对比赛进度做些创造性的美化。还有一套系统用的是小男孩,一个男孩代表一名真正的球员,站在舞台上相应的赛场位置,按遥远赛场上发生的实际情况投掷、击打、接住想象中的球,在一个个垒包上奔跑。一位观察家惊叹,球场里的人群“为每一记好球发出的喝彩声远远不如上百万挤在剧院里或者报社门口的围观者”。

贝比·鲁斯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开心又兴奋的世界。考虑到他对球棒的运用技巧,意想不到的是,鲁斯在职业生涯最初的14做的是投手,他可不是普普通通的投手,而是棒球界最优秀的投手之一。1915年,他在红袜队的第一个完整赛季赢了18场比赛,输了8场,在全联盟中胜率排第四。他把112名击球手投出了局。除了一人之外,他每场比赛漏掉的球比全联盟里其他任何人都少。那一年结束时他的自责分率是2。44,令人赞叹不已。次年他的成绩是23胜12负,在自责分率、完封次数、每场比赛的击球数和被击打率上都冠绝全联盟。他的获胜次数排名第三,胜率和三振次数排名第二,完整比赛次数排名第四。对善用左手的投手而言,他的9个完封迄今为止都是最高记录。1917年,他又一次在投球类别的每一项数据上都名列前茅,表现突出,成绩是24胜13负。顺便提一句,几乎在同一时期他还创下了一个纪录:在世界大赛的比赛中打出了29。66个连续无失分的赛局。这个纪录保持了足足43年。

这一成绩优秀至极,再怎么夸张也不为过。刚出学校的男孩可没办法一走上大联盟的赛场,就开始跟泰·柯布(TyCobb)和乔·杰克逊(JoeJa)这样老练的击球手对抗。哪怕最优秀的年轻投手也需要时间来获取自信和经验。加入大联盟的最初3年,沃尔特·约翰逊的成绩是32胜48负,克里斯蒂·马修森是34胜37负,同时期的鲁斯却是43胜和21负。在自己的整个投手时代,鲁斯的总成绩是94胜46负,自责分率2。28。0。671的胜率使他至今仍在棒球历史上排名第七。哪怕是作为投手,他也可以轻松跻身名人堂。

问题在于,鲁斯同时也是个举世无双的击球手,没有人可出其右。在1915年他的第一个完整赛季中,鲁斯92次上打席,打出4个本垒打,只比美国联盟的本垒打之王布拉格·罗思(BraggoRoth)少3个,而且布拉格·罗思上打席的次数是贝比·鲁斯的4倍。1918年,红袜队为利用鲁斯的球棒技巧,在他不投球时将其安排在一垒或者外野位置。结果,1918年是大联盟棒球本垒打成绩最糟糕的一年。当年,华盛顿参议员队(现得州游骑兵队的前身)全队只打出了4个本垒打,布朗队打了5个,白袜队8个,印第安人队9个。贝比·鲁斯一个人打出了11个。[3]接下来的一年,包括12场完整的比赛,鲁斯不光投了133。33个赛局,还打出了29个本垒打,几乎是1902年费城运动家队的索克斯·塞博尔德(SocksSeybold)所创纪录的两倍。他无论是得分、打点、制造得分、垒打数、上垒率还是多垒安击率都领先全联盟。在111场做外野手的比赛里,他助攻26次,只有2次失误。他的防守率高达0。996,大幅超过了联盟里最优秀的球员。这当然是极为惊人的成就,而且,一切还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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